资料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只供学习与交流项目提成及奖励制度结合公司发展情况,为激发公司全员积极性、主动性,加强项目人员责任心,特制定以下奖励标准。本标准分为公司委托业务、个人承揽业务及其他业务。一、公司委托业务1、项目组人员按以下标准提取序号工程标的额A(万元)奖励(元)备注1A<10500★1、如项目按国家收费标准下浮执行,则标的额同比例下浮;收取定额费用,则按工程类折算标的额(含控制价的,以代理费实际收入为准)。货物、服务类招标项目标的额按照1.3倍系数计算。2、项目提成人员:招标业务部参与项目人员。3、项目提成分配:由本项目项目经理制定,并报技术副总经理通过后执行。4、原则:项目经理提成占总提成的50—90%。项目副经理作为负责人完成项目,提成比例系数为0.8;5、如因项目组成员失误造成项目废标或有效投诉,则无奖励,并处罚相关责任人。同时承担法律责任、视情况部门降级、直至辞退。相关领导承担连带责任。210≤A<301000330≤A<601500460≤A<10020005100≤A<15030006150≤A<0035007200≤A<50040008500≤A<80045009800≤A<10005000101000≤A10000资料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只供学习与交流6、项目顺利完成后,奖励技术副总经理500元。二、个人承揽业务承揽人提取中标服务费40%~60%的奖励(开标支出由公司统一安排),自行承担个税(或提供冲抵发票)。三、投标项目如中标,则奖励技术副总经理1000元,项目负责人1000元,参与人员500元,如落选或未中标则无奖励,因工作人员失误造成落选,则处罚相关责任人,视情况部门降级、直至辞退。四、资质申报、入库如资质申报、入库成功,则奖励行政副总经理1000元,参与人员500元,如未成功则无奖励,若因工作人员失误造成未成功,则处罚相关责任人,视情况部门降级、直至辞退。五、其他其他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公司批准后执行。山东华东环卫设备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