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推理能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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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范例参考完美Word格式整理版学前儿童推理能力的发展(2006-06-0708:31:42)转载分类:思维教育(一)最初的转导推理儿童最初的推理是转导推理。转导推理是从一些特殊的事例到另一些特殊事例的推理。这种推理还不是逻辑推理,而属于前概念的推理。皮亚杰指出(1962),2岁儿童已经出现转导推理。例如,刚满2岁的女孩,在应该睡觉时不想睡,要求父母把卧室的灯开着,并和她谈话。她的要求被拒绝了,过了一会儿,父母突然听到孩子的尖叫声,急忙跑到卧室去看,孩子说,她拿了架子上的娃娃,而这是睡觉时被禁止的动作,可是父母一看,她实际上什么也没有动。皮亚杰认为,这就是孩子在生活中的一种推理:“如果我做了坏事,他们就会来开灯,并且和我说话。”这种推理是依靠表象进行的,是超出了直接感知范围的思维活动。转导推理是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其中没有类的包涵,没有类的层次关系,没有可逆性。皮亚杰认为,这是在从表象性象征到概念的半路上。比如,2岁主10个月的女孩正在病,发烧,她要吃桔子,可是那个季节没有桔子。父母告诉她。“桔子还是绿的,不能吃。它还没有变黄。”孩子接受了。过了一会儿,她喝菊花茶时说:“菊花茶不是绿色的,它已经变黄了,给我桔子吧!”她的推理是:菊花变黄了,桔子也就变黄了。这一类型的推理,在3—4岁幼儿身上是常见的。比如,一个小孩在动物园里看到梅花鹿时问妈妈:“如果天天往它头顶上浇水,那树枝一定能长出树叶来的,是吧?”4—5岁幼儿也还会出现这种推理,如一个小孩问:“妈妈,您知道世界上最骄傲的动物是什么吗?我告诉您吧,是金鱼1它总是摇头晃尾的。”另一个孩子对爸爸说:“爸爸,我很喜欢天上的白云,你摘一朵给我吧。’爸爸说:“天那么高,叫我怎么摘呀?”孩子说:“你站在梯子上摘呀。”爸爸说:“站在梯子上,也不行。”孩子嘟囔着说:“哼,还是爸爸呢,我长大当了爸爸,什么都摘得到。”幼儿的转导推理之所以常常不符合客观逻辑,是因为:第一,缺乏知识经验。第二,不能进行分类,概括等概念性思维加工。比如,幼儿认为:那一天没有睡午觉,那天就没有下午。在他的头脑中,“下午”的概念就是“睡午觉起来以后”。皮亚杰分析了他的女孩进行错误推理之一例:女孩J(2岁1个月)在户外散步时看见一个驼背的小男孩,问:“为什么他有个驼背。”经解释后,她说:“他有病,他驼背。”几天后她要求去看那个小男孩,被告知:“他有病,感冒了。”她说:“他生病,在床上。”又过了几天,听说小男孩病好了,不躺在床上了。她说:“他背上没有大驼驼了。”这一事例说明女孩把“病”都等同起来了,不会区分,不会归类,驼背(B)是病(A),感冒(C)是病(A),所以感冒好了,驼背也好了。换句话说,B是A,C是A,所以B是C,A是中心,却不是“类”的中心成分,A和B,C的关系,不是包涵的关系,这种推理,是特殊到特殊的,没有经过普遍化。幼小的儿童最初的推理也有的是正确的。皮亚杰的研究指出,当推理过程不要求层次关系,问题非常简单,而且幼儿对有关事物已经有了实际经验时,其推理一般是正确的。比如,有人喊孩子的爸爸,爸爸没有回答。孩子说;“爸爸没有听见。”李洪曾等的研究(1983)也说明,大多数3岁半幼儿在具体情景下已开始出现了借助于表象对范文范例参考完美Word格式整理版全称肯定判断进行的直接推理。如,前提是:“盒子里的两块积木都是红积木”,幼儿在回答c“盒子里的两块积木是红积木,还是不是黄积木”时,能作出正确的结论。(二)幼儿的演绎推理归纳和演绎属于逻辑推理,演绎推理的简单而典型的形式是三段论,三段论是由三个判断,三个概念构成,每个概念出现三次。它是从两个反映客观事物的联系和关系的判断中推出新的判断,乌利彦柯娃(1958)的实验证明,学前晚期(5—7岁)经过专门教学,能够正确运用三段论式的逻辑推理。该研究结果指出,3—7岁儿童三段论式逻辑推理的发展,可分为6个阶段。1.不会运用任何一般原理。对于自己关于物体浮沉的断言,不提任何论据,或者只提出一些极为偶然的论据o2.运用了一般原理,并试图引用一些从偶然特征上作出的概括,来论证自己的答案。3.运用了一般原理,这种原理已经能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事物本质的特征,但只是近似的,不准确的,不能概括一切可能的个别情况,因而还不可能作出正确结论。4.不说明一般原理,却能正确而自信地解决问题。5.会运用正确反映现实的一般原理,并能作出恰当的结论。(三)幼儿的类比推理类比推理也是一种逻辑推理,它在某种程度上属于归纳推理。它是对事物或数量之间关系的发现和应用。类比推理一般的表现形式为:A:B::C:D。当两种较低级的关系(A和B,C和D)之间有一个高一级的等值或接近等值的关系时,就存在类比。如,耳朵:听::眼睛:看。查子秀等(1984)的实验研究认为,3—6岁儿童已经具有一定水平的类比推理。该研究用几何图形,实物图片,数概括等三种形式要求幼儿通过选择进行类比推理。结果表明,幼儿在三种类比推理中发展的速度不完全相同,但经历的阶段基本相同。都可以分为5级水平。I级。高水平的推理。正确理解两图形(两物或数)之间的关系,语言表达比较概括确切。Ⅱ级。较高水平的推理。基本上理解两图形(两物或数)之间的关系,语言表达形象具体或不够确切。Ⅲ级。由低向较高水平过渡的推理,只能大体上看到两图形之间次要的(笼统的)不同,或依据两物之间的外部的(次要的,或局部的)关系,或大体理解数之间的关系,语言表达部分正确。Ⅳ级。低水平的类比推理。选择正确但不清楚选择理由,不回答或随意乱答,甚至回答错误。Ⅴ级。不会类比,选择错误。该实验结果还表明,类比推理能力随幼儿年龄增加而发展提高。从年龄特点看,3岁儿童还不会进行类比推理。4岁儿童类比推理开始发展,水平很低。这年龄儿童出现根据两种事物之间外部的功用的或部分的特征来进行初级形式的类比推理。例如,4岁儿童中不少人对“水果/苹果,文具/?”的类比项目,虽然能够正确选择了“铅笔”作回答,但他的理由是看见文具图片中也有一支铅笔,认为“铅笔跟铅笔(文具中的)是一块儿的”或“铅笔也是写字用的”,而没有理解苹果是水果中的一种,不是基于对水果/苹果是种属关系的理解,去类比铅笔是文具的一种,从而推断出应该选择铅笔。因此4岁儿童的类比推理还不能算是真正的类比推理,只能说是萌芽状态。5岁和6岁儿童三种类比推理发展速度和水平虽有不同,但是主要仍处于Ⅱ级和Ⅲ级水平,大部分儿童没有达到较高级水平。(四)幼儿推理发展的一般趋势相玉英(1983)用玩具得奖游戏的方法,要求儿童进行四步实验:(1)归纳游戏的规则,(2)分析形成规则的机制,(3)运用规则认识具体的事物和现象,(4)运用规则解决实际问题。前两步主要运用归纳推理,后两步主要运用演绎推理。实验结果表明,虽然在四步实验中儿童进行的推理活动内容和形式不问,却表现出共同的发展趋势。这些共同趋势表现为:范文范例参考完美Word格式整理版1.推理过程随年龄增长而发展。3岁组基本上不能进行推理活动。4岁组推理能力开始发展,6岁组儿童中大部分(62%以上,平均为75%)可以进行推理活动。6岁和7岁儿童全部可以进行推理活动。2.在各步实验中推理过程都可以划分为四级水平。0级水平。不能进行推理活动。I级水平。只能根据较熟悉的非本质特征进行较简单的推理活动。Ⅱ级水平。可以在提示的条件下,运用展开的方式逐步发现事物的本质联系,最后做出正确的结论.Ⅲ级水平。可以独立而较迅速地运用简约的方式进行正确的推理活动。推理水平的提高表现在,推理内容的正确性,推理的独立性,推理过程的概括性及其方式的简约性等方面。3.儿童推理方式的发展是由展开式向简约式转化。所谓“展开式”是说儿童的推理是一步一步进行的,比如,通过对三套玩具进行分析,比较,逐步排除非本质特征的干扰,推理过程进行缓慢,主要通过外部如语言和动作表现出来。所谓“简约式”是说儿童的推理活动是独立而迅速地在头脑中进行的。展开式的推理过程在五岁以前迅速发展,其人数百分比随年龄增长而迅速增加,5岁以后,曲线开始迅速下降。简约式推理则从4或5岁开始发展,百分比随年龄增长而逐步增加。5—6岁是两种推理过程迅速转化的时期,5岁以前儿童的推理以展开式为主,6岁开始简约式占优势。文章引用自:����˼ά��3~6岁幼儿排序能力发展特点的初步研究[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617发布:2009-8-26]作者:戴佳毅王滨【摘要】本研究采用实验法探讨了4~6岁幼儿对长度、点数及数字符号的排序能力发展状况。研究发现,4~6岁幼儿的排序有一个不断精确的发展过程,其排序能力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提高;幼儿的排序能力受到排序对象数量、正逆排序方式等因素的影响。此外,不同年龄阶段的幼儿在排序策略的运用及数字排序能力方面有较为明显的年龄差异。研究结果能给幼儿园数学教育以启示。范文范例参考完美Word格式整理版【关键词】排序能力;策略;年龄特点;幼儿园数学教育一、问题的提出排序是指将两个以上物体按某种特征上的差异或规则排列成序。幼儿排序能力的发展既表现在对物理量的排序上(如长度排序),也表现在对数量的排序上(如点数排序)。〔1〕皮亚杰认为,幼儿数概念形成的基础在于学会分类和顺序排列。也就是说,幼儿排序能力对其数学能力的发展影响巨大。排序活动能够帮助幼儿学习计数、认识数的顺序、建立起数序概念。通过排序,幼儿能够在学习数学之前获得必要的思维能力,如可逆性、传递性和双重性等。现有研究表明,幼儿的思维发展是一个从形象到抽象的过程,因此,幼儿对物体大小、长短排序能力的发展要早于对实物数量的排序能力,而实物数量排序能力的发展又要早于对抽象数字的排序能力。大量研究指出,幼儿排序能力的发展表现出以下年龄特点:(1)幼儿的排序能力与排序对象的数量多少有关。〔2〕(2)4~6岁幼儿几种排序能力的发展顺序是:正排序→逆排序→传递性→双重性。〔3〕然而,现有的相关研究大多关注幼儿对长度的排序,并未涉及其他量的排序能力发展。本研究试图通过点数排序、数字排序实验,结合长度排序实验,初步了解4~6岁幼儿排序能力发展状况,并在实评基础上探讨幼儿三类排序能力发展之间的关系,希望能给幼儿园数学教育以启示。二、研究方法(一)被试随机抽取上海某幼儿园小、中、大班幼儿各30名。平均年龄分别为4(±2个月)岁、5(±2个月)岁和6(±2个月)岁。(二)实验材料材料1:印有红色圆点的点数卡片十张,每张卡片的点数等差为1(分别为1~10个点)。印有红、范文范例参考完美Word格式整理版绿、黄色圆点的点数卡片各一张,点数分别为3个、5个和7个。材料2:印有红色数字的卡片十张,数字分别为1~10。材料3:十根不同长短的红色小棍,长度等差为1cm(长度分别为6~15cm)。红、绿、黄色小棍各一根,长度分别为7.5cm、8.5cm和9.5cm。(三)实验步骤每组实验材料进行一项实验,每项实验都分四个步骤进行。1.点数的多少、数字的大小及小棍的长短以点数排序为例,教师作为主试问被试幼儿:“老师这儿有两张不一样的点数卡片,请问哪张卡片上的点数多?”通过幼儿的回答判断幼儿进行排序的可能性。2.排序的范围和可逆性由少到多排序为正排序,由多到少排序为逆排序。以点数排序为例:(1)主试出示十张点数卡片序列中的前三张,无序放置,请幼儿按从少到多的顺序排列。如果幼儿能完成正排序,再要求他进行逆排序。(2)在完成上述任务的前提下,再分别进行一次五张卡片和十张卡片的正、逆排序,方法同上。3.传递性以点数排序为例,使用材料中红(A)、绿(B)、黄(C)三张印有不同点数的卡片,要求幼儿比较A和B的大小。如果AB,则藏起A,同时出示C,继续比较B和C。如果BC,要求幼儿用演绎的推理方法推断出A(不可见)C(可见),并说出理由。4.双重性以点数排序为例:(1)口头回答:主试出示十张点数卡片序列中的前三张,按顺序排好,问幼儿:“这儿有三张范文范例参考完美Word格式整理版点数卡片,中间这张比前一张上的点数多还是少?比后一张上的点数多还是少?”如果幼儿能够正确比较,再问:“中间这张卡片上的点数到底是多还是少?为什么?”(2)实际操作:取出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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