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流量与话费合作协议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通过乙方的新零售平台向甲方用户提流量和话费服务的合作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一、合作内容乙方通过其新零售平台向甲方用户提供基于移动、联通、电信的话费和流量服务,话费和流量类型及规格详见第三条、资费标准。经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开放新零售平台,双方按照商定的服务价格进行结算,并达成如下约定: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2/8(1)甲方承诺,甲方用户自愿接受该项业务。由于甲方开通范围不当、错误,以及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和用户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甲方保证开通号码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并确保接收三网话费、流量业务的手机号码满足乙方及/或通信运营商的业务订购规则。(3)甲方应严格执行乙方及/或通信运营商的价格政策、资费优惠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且甲方不得擅自更改上述政策的范围和标准,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的价格政策、资费优惠政策或其他相关政策。(4)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进行任何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政策、主管部门规章或公序良俗的行为。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提供服务。乙方进行网络线路调整或任何其他可能导致服务中断的操作,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2)如由于通信运营商系统故障或政策调整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为甲方提供移动流量包服务,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但应及时将无法提供服务的原因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3)如由于国家政策或通信运营商政策调整等价格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为甲方提供移动流量包服务,乙方有权调整结算价格、市场售价等相关内容,但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同意调整结算价格、市场售价双方按调整后的结算价格结算,不同意终止合同。(4)如用户充值未及时到账或漏充的情形,乙方有义务查明原因,并提供真实、准确信息予甲方,经双方商定,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包括返还充值费用、补充值等。3/8(5)用户充值,如移动未及时返回充值结果,乙方需在24小时内处理完成,超时订单需做失败处理,乙方及时返还充值费用,避免用户升级投诉。(6)乙方承诺已取得三大运营商的授权,具有经营本合同涉及相关业务的资格,保证为甲方客户提供的服务质量。三、资费标准1、移动、联通、电信全国流量产品资费运营商充值范围包体标准面值(元)供货价格(折扣%)移动全国运营商充值范围包体标准面值(元)供货价格(折扣%)联通全国充值范围包体标准面值(元)供货价格(折扣%)辽宁省内运营商充值范围包体标准面值(元)供货价格(折扣%)电信全国4/82、辽宁移动话费产品资费运营商充值范围销售额度(万)折扣移动省内3、辽宁联通和电信的话费通道近期正在维护和调整。待产品通道处理完毕,再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提供两个产品的资费。4、针对移动、联通、电信全国流量产品,因为市场和运营商的因素,价格每月可能会有微调。若合作过程中,遇到类似情况乙方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及时提供最新价格。四、结算办法1、本协议涉及的各项结算金额均不含税,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自完税,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各自纳税义务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充值范围包体标准面值(元)供货价格(折扣)辽宁省内5/82、本协议的流量和话费服务以预付费的方式结算,每次预付费最低金额为__50000______元。甲方的预存款余额不足时,甲方应及时补充预付款。乙方根据甲方预付款对应金额额度向甲方提供流量和话费产品。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双方结算后预付款剩余部分予以退还。3、待甲乙双方合作3个月后,经双方协商确定乙方给予甲方的长期授信额度。即合作期限内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期间,甲方在乙方平台预存金额为0时,乙方自动为甲方开通授信金额,以此保证甲方业务不间断进行。工作日上班后甲方及时向乙方补款。4、结算周期与数据核对:甲乙双方按自然月结算费用,乙方对甲方指定产品的实际流量、话费消耗情况按自然月进行统计汇总,每月10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上一月发生的账单及明细,甲方应在每月15日前核对,逾期视同甲方确认。结算费用以双方确认的账单为准。5、甲方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6、乙方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五、合作有效期限合作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6/8六、不可抗力如果由于政府禁令、法律法规变更、火灾、地震、罢工、动乱、战争、停电、通讯线路中断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或由于通信运营商的一切变故(在本协议中统称“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或双方无法按本协议履行,则可以免除违约责任;但不免除双方尽量消除或协助消除以上影响的义务。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对方要求的情况下,出具相关证据或公证部门相关证明;双方均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缩小此种损失。七、保密条款1、“保密信息”指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及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一方从另一方(披露方)得到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以及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所知晓的包括甲方客户信息在内的第三方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个人隐私、交易信息、操作规范等。2、未经披露方同意,保密信息接收方必须对任何保密信息保密,并且不得将保密信息透露给双方外的任一方或作其他任何用途,但法律法规、司法机关、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要求,以及乙方为执行本协议确有必要披露的除外。3、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的终止、中止、失效、无效均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有效性及对双方的约束力。八、违约责任1、在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导致对方遭受第三方追诉,违约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7/8九、协议的解除和终止1、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任何一方可以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并在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终止本协议:(1)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2)任何一方继续按照本协议提供服务将被认为是非法的、违规的或将可能遭受相关主管部门或监管机构的处罚的;(3)任何一方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转移资产、或在资不抵债、破产、解散、清偿中有任何诉讼程序建立;(4)任何一方没有在到期日之前或当天向另一方支付根据本协议或任何附件约定的应支付的全部金额,且违约方在收到对方的违约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能支付的。2、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相关主管部门颁布、变更的法律法规、政策或通信运营商政策调整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协议。3、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调整结算价格,则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终止本协议。4、终止处理(1)在任何一方因任何原因终止本协议的情况下,各方对于终止前已发生的债务应仍承担相应的责任。(2)对于因违约终止本协议的,守约方终止本协议的行为不应限制或导致该方自动放弃与违约相关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且终止本协议不应视为该方对于违约所能采取的唯一补救措施。(3)本协议终止后,乙方有权力立刻收回甲方剩余的数据流量业务订购权限,并应退还甲方剩余的预付款。8/8十、争议的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十一、附则1、双方应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保持长久的合作关系,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2、本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及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的完整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任何部分由于国家法律政策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而无效或失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作期限自2年月日至2018年12月31日。合作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就合作事宜进行协商,如无异议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续约。(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