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科工作制度目录一、基本医疗服务保障制度二、肿瘤科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三、肿瘤科查房制度四、肿瘤科医疗会诊制度五、肿瘤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六、肿瘤科知情同意制度一基本医疗服务保障制度1、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保障管理,健全医疗保障险管理制度,由医务科负责监督制度落实。2、医院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正本)、对优质服务便民措施、常用药品及收费项目价格进行公示,为就医人员提供清洁舒适的就医环境。3、科室应加强医疗保险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控制医疗费用。4、科室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应认真核验就诊人员的医疗保险(离休干部)病历、社会保险卡及医疗保险证(以下统称“证、卡”),为保证参保人员治疗的连续性和用药的安全性,接诊医师应查阅门诊病历上的前次就医配药记录,对本次患者的检查、治疗、用药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明确记录。参保人员因行动不便委托他人代配药的,由被委托人在专用病历上签字。5、科室严格遵守药品处方限量管理的规定:急性病3-5天、慢性病7-10天、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30天、同类药品不超过2种;住院病人出院时不得带与本次住院病情无关的药品。6、严格掌握参保人员出入院标准,及时办理出入院手续。不得将不符合住院标准者收治入院,严禁分解住院和挂床住院。7、医护人员要核对参保病人诊疗手册,如发现住院者与所持证件不相符合时,应及时扣留相关证件并及时报告医务科,严禁冒名顶替住院。8、做好医保病人入院宣教和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按要求签定医保病人自费项目同意书,因自费药品或检查未签字造成病人的费用拒付,则由主管医师负责赔偿。9、严格控制药品比例,科室要按照医院制定各科药品比例指标进行控制;严格控制自费药品比例,原则上不使用自费药品;超标药品比例也将纳入当月院考评。10、严格内置材料及特检、特治(包括价格在500元以上医用材料)审批工作,要求尽可能使用国产、进口价格低廉的产品。各医保中心(包括外地医保)要求医师填写内置材料审批表到医保办审批后才能使用,急症病人可以先使用后审批(术后3天内)。11、严格执行物价标准收费政策,不能分解收费、多收费、漏收费、套用收费,因乱收费造成的拒付费用由科室承担。12、以下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疾病均不能纳入医保:美容、非功能障碍性整容及矫形术、交通事故、自杀、他杀、误服、职业病、性病等。。二、肿瘤科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早晨提前十分钟到岗,根据值日表自觉打扫办公室卫生。值夜班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绝对不允许脱岗,串岗。下夜班的大夫须处理完病人,安排好自己的工作,上午十点半以后休班。有特殊事情要向科主任请假。2爱岗敬业,一定要珍惜自己的工作机会。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3每周排班表由科主任签字后按时送医务处,便于安排下一周工作。定于每周四为科会时间,主要是对上一周的工作情况做一下总结,找出问题,提出改正问题的方法。同时完成医疗质量自查情况和业务学习。4坚持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包括交接班制度,新入院病人集体讨论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查房制度,住院医师24小时负责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新入院病人集体讨论制度:对新入院的病人,要熟悉该病种的相关知识,由主管医师汇报病历,并提出自己的诊治方案,集体发言讨论。查房制度;大查房前将自己分管的病例准备好,粘贴好化验单及各项辅助检查单,查房时要带好听诊器等必需器械,要主动准确的汇报病情变化.。大查房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对于一般病人,主管大夫至少要上、下午各查一次房。对于重症病人,要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向上级大夫汇报,及时作出处理。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对于分管疑难危重病例,要及时提出申请,组织科内讨论或者科室会诊,并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住院医师24小时负责制度:分管病人的大夫原则上都要遵守住院医师24小时负责制,手机24小时开机,不论什么时候,绝对不能耽误工作,全程负责分管病人的诊疗计划实施,了解每个病人的心理情绪变化,经常和病人及家属沟通,用“心”去服务好每一个病人。对每个病人要做好随访工作,要重视病人之间的宣传。病历书写制度按时正规地书写病历,做到内容充实,字迹清楚,不能涂改,不缺项,不漏项。按时记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阶段小结。有病情变化及医嘱更改,要及时记录。要及时完成出院病历的整理。要及时完成各项医患沟通及协议书的签字,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同时,在医患沟通时一定要讲究艺术沟通,让病人及家属要充分理解并接受我们的治疗方案。加强业务学习制度坚持每周科室集中学习,同时利用大查房,交班时间学习业务知识。三、肿瘤科查房制度1科主任、高级职称医师查房每周1-2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主治医师查房每天1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2次。2要时可请上级医师临时检查病员。3查房时要逐级严格要求。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单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主管医师要简要报告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查房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4护士长每周组织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等。51)科主任、高级职称医师查房,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治,审查新入院、危重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相应的临床新技术和新进展的介绍及必要的教学工作。2)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主管医师和护士的诊疗护理意见,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倾听病员陈述并征求病员的意见,检查病历并纠正存在问题,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转科、出转院问题等。3)院、手术后的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开具临时医嘱,了解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等方面的意见。四、肿瘤科医疗会诊制度(一)科内会诊制度:科内会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二)科间会诊制度: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三)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处同意或由医务处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疗服务部,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务处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处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疗服务部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四)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五肿瘤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为加强肿瘤诊治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肿瘤治愈率和生存质量,减轻病人经济负担,我院实行肿瘤多学科专家联合会诊制度。联合会诊是由专病诊治科室和肿瘤内科、影像诊断科、病理科的多科专家组成,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市、县级医院常见肿瘤规范化诊疗指南(试行)对肿瘤患者根据疾病的分期、肿瘤病理类型和病人的机体状况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和最佳优化治疗流程,并解决晚期和临床疑难病例的诊断与治疗问题。一、肿瘤多学科协作小组成员组长:肿瘤科主任秘书:肿瘤科副主任组员:全院临床、医技科室主任。二、职责组长对患者的综合诊治方案有最终决定权并对治疗方案负责;定期召集召开小组会议,研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医疗处提出需医院协调的建议;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档案的保存。组员对患者本专业诊治方案有最终决定权。定期参加小组会议,组织本科室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自查本科室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三、工作流程1、各内科医师发现门诊肿瘤患者时,首诊医师完成病历,引导病人到肿瘤内科就诊。肿瘤内科医师请相关外科专业医师会诊,共同对患者病情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最佳的治疗方法。各外科医师发现门诊肿瘤患者时,首诊医师完成病历,请肿瘤内科医师会诊,共同对患者病情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最佳的治疗方法。病人如需手术治疗,则收住外科系列相关科室。病人如需化放疗,则收住肿瘤科。各科室将会诊情况在门诊病人登记本中登记,并请会诊医师签全名。2、住院过程中发现的肿瘤患者或肿瘤患者入院完成各项常规检查及针对性检查之后,及时请相关科室交叉会诊,外科系列科室请肿瘤科会诊、肿瘤科请外科系列专业科室会诊,对患者病情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最佳的治疗方法,填写会诊单和病例讨论记录。优先手术治疗的安排手术,优先化疗的安排化疗,优先放射治疗的安排放射治疗,确保患者能够得到科学合理及时有效的治疗。3、肿瘤患者外科手术后,一旦度过术后早期康复阶段立即请肿瘤科会诊,将病人转至肿瘤科进行术后辅助治疗4、医技检查科室发现肿瘤病人,电话通知肿瘤科和相关外科专业科室医师会诊,对患者病情进行综合评估,及时进行医患沟通,确定诊疗科室,对病人进行诊疗。医技科室建立肿瘤患者登记本,对以上内容进行登记,请会诊医师在登记本中签名。四、扣罚各科室未认真遵守本规定内容视为跨专业收治病人,一经发现按医院检查标准进行考核分数扣罚,同时将该病人的收入划拨到相应科室。造成医疗纠纷或事故的,按医院规定加倍处理。六肿瘤科知情同意制度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放疗、化疗)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3.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4.对知情同意的内容,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5.对危重患者,需实施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处,院总值班批准。6.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包括放疗及化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7.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并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8.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9.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向病人及家属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病人及家属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