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如何提高自身环保意识这些年来,忽视环保造成的雾霾频发、垃圾围城、饮水不安全、土壤重金属含量超标等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环境恶果随处可见,我们理应有清醒的认识,作为一名企业员工,须主动承担起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环境保护的义务和责任。那么,如何提高自身的生态环保意识呢?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一、提高认识是转变观念的前提。这些年来,我们的国家发展很快,但是,伴随着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也给我们的生活和生命安全造成了危害。过去的蓝天碧水绿地青山,现在都不同程度的受到了污染,有的地方因为环境污染造成了各种疾病的产生,并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倘若再继续任环境恶劣下去,不要说对不住子孙后代,连自身基本生存都将无法保障,还有什么未来可言?因此,保护生态环境,不让其继续恶化下去是当务之急,更是每一个员工应该明朗坚定的态度。我们须积极主动地投入到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列中,多一个人必然多一份力量,聚少成多,生态环境保护的步伐就会迈得更快。二、注重学习是正确实践的基础。“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学习环保知识会使我们不但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性、必要性,更能够掌握如何从事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习近平同志上述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民生本质,升华了我们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大到国家,小到企业和单位乃至个人,如果只喊口号,不主动学习和应用环保知识,没有抓铁留痕的精神去践行,环境保护就变成了浮云。保护生态环境是人类进步的标志,我们每一个员工都要懂得一点环境保护知识,不做不利于环境的事情。三、知法守法是你我应尽的责任。新的《环保法》里,第六条“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思,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义务”、第三十六条条款“国家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和再生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第三十八条“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第五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等等条款,足以证明,生态环境的保护不仅仅是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我们每个公民也都承担着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四、主动参与是实现美好的根本。作为一个普通的企业员工,小到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个螺丝、一团面纱,和少用或不用塑料袋、不乱扔工业和生活垃圾、生产和维修中防止跑冒滴漏、爱护树木花草、不用有污染的化工产品等,大到积极参与国家、企业或社团组织开展的环保活动,不做损害环境的事情,敢于同不环保的现象作斗争,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亲属、朋友和同事加入环保行列,为全民重环保、讲环保、践行环保氛围的形成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等等,都是我们践行生态环保行动的具体体现。新一届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了突出地位,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环境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一头连着社会和谐稳定;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障民生,改善生态环境就是改善民生。”由此,可以看出,保护好生态环境就是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维护我们的根本利益,更是为子孙后代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