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第一部分发展基础“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金融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金融强省”的战略部署,以改革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实现了广州金融业的较快发展,金融业规模进一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区域金融安全进一步巩固,金融的经济核心作用进一步突出。2005年全市金融保险业增加值达到189.5亿元,比2000年增长了32.55%,金融业对全市经济增长的支撑带动作用明显提高,广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地位进一步强化。一、金融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十五”时期,广州形成了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货币信贷市场稳步发展,截至2005年末,广州地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为11734亿元,贷款余额为7622亿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了89.7%和86.4%。信贷资金有力地支持了支柱产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企业进出口以及居民消费。资本市场平稳发展,2005年广州证券市场交易额达3373.85亿元。截至2005年末,广州地区上市公司有33家,筹资额累计人民币76亿元、港币122亿元。保险市场快速发展,2005年全市实现保费收入155亿元,比2000年增长了174.88%,保险深度为3.03%,保险密度2076元(按户籍人口计算)。金融产品创新日趋活跃。银行业务从存、贷、汇等传统领域发展到传统存贷业务与中间业务并重,金融产品不断丰富;消费信贷从耐用消费品、个人住房扩展到汽车、旅游、助学、综合性贷款等多个品种;人民币及外汇理财产品不断涌现。证券业和保险业创新步伐加快,新产品不断推出,成为重要的利润增长点。二、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壮大“十五”期间,广州形成了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各类金融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截至2005年末,全市共有商业性金融机构及代表处120家,其中内资金融机构55家,外资金融机构65家。金融营业网点密集程度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全市共有各类金融营业网点3000多个,平均每2500位居民就有1个网点。金融从业人员达7.75万人,占全市就业人员的2.1%。广州地区金融机构改革不断深化,成效明显。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驻穗机构按照各自总行的部署,改制上市工作顺利推进。股份制商业银行通过深化改革,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业务拓展能力日益增强。外资银行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不断增强。银行机构资产质量和盈利水平不断提高。三、金融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广州作为全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最早的地区之一,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金融业初步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区域化、国际化特征日益明显。广州作为区域性金融管理中心、营运决策中心、资金调度中心、金融业务运作中心的地位不断加强,服务范围辐射华南,与港澳乃至亚洲各国的金融合作不断深化,同欧美金融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截至2005年末,欧、美、亚等各大洲有65家外资金融机构进驻广州,其中外资银行分行18家,外资保险公司11家,外资银行代表处21家,外资保险公司代表处13家,外资证券公司代表处2家。东亚银行等7家外资银行广州分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截至2005年末,外资银行广州分行存款余额达61亿元,贷款余额达178亿元。外资保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30亿元,占广州地区保险市场份额的19%。四、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突出。初步建立了广州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广州市个人信用信息原型系统,整合公安、工商、海关、税务、质监、劳动社保等方面近40万家企业的信用信息和1000多万自然人、20多万法人的基础信息。银行间企业和个人征信信息系统实现全国联网运行,录入机构和个人授信余额分别达20759亿元和3700亿元。金融科技水平全国领先。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业务处理能力和技术水平居全国大城市首位,大额支付系统覆盖全省,2005年处理业务量2567万笔,清算资金13.7万亿元;同城人民币票据交换系统业务覆盖华南地区20多个城市约2400家金融机构,年清算资金1.9万亿元;同城电子资金转帐系统年清算资金2万多亿元。国库电子化水平明显提高,广州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年清算资金914亿元,清算额占广州全年税收收入的69.2%。以广州为中心的广东银联已开通网上支付、手机移动支付、航空电子客票、基金网上销售、电子充值券等服务项目,2005年全年跨行交易清算金额达1579亿元,占全国成功跨行交易金额的14.6%。金融法制建设稳步推进。在国家和省金融法制建设的基础上,广州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实施了信用体系建设、金融风险防范和金融债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规定,为规范金融主体行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金融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五、金融安全建设不断强化“十五”期间,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和广东保监局相继成立,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共同构成“一行三局”的金融调控监管体系。成立了广州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政府对地方金融事务的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进一步强化。金融监管部门与地方金融服务部门协同配合,有效地维护了广州地区金融秩序的稳定。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化解金融风险,推动市属金融机构加快发展。“九五”以来一段时期,广州市积极应对亚洲金融风波对广州金融业带来的冲击,按照中央及省的统一部署,借用中央再贷款兑付了市属金融机构个人债务和境外债务,妥善化解了金融风险,维护了广州经济社会的稳定和金融业对外形象。同时,积极研究制定并落实支持广州市商业银行、广州市农村信用社、广州证券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公司等市属金融机构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促使其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升竞争力,取得明显成效。广州市商业银行业务拓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广州市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城市信用社退市工作有序开展。广州证券、万联证券等市属证券公司业务稳步发展,风险控制能力进一步提高。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州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和清产核资工作积极推进。珠江财务公司重组工作顺利完成。第二部分发展环境一、发展机遇(一)经济金融全球化带来的机遇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趋势的日益明显,许多跨国金融集团在全球重新布局,纷纷进入有潜力的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十一五”时期,根据入世承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金融业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广州作为我国华南地区的中心城市,外资金融机构进驻广州的步伐将加快。同时,随着CEPA的实施、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加强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形成,广州与周边地区的金融合作与交流将更加密切。(二)金融强省战略带来的机遇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于2004年初提出建设金融强省的发展战略,明确广州金融业发展的战略定位,提出把广州建设成为带动全省、辐射华南、面向东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省“十一五”金融发展规划明确了广州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具体内容和发展目标。金融强省战略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广州金融业进一步加快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三)广州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近十多年来,广州综合经济实力稳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三位,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经济社会发展迈入新阶段,为金融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十一五”期间,广州经济预计年均增长12%,重点发展汽车、石化、电子、生物医药等支柱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广州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将不断增加,有助于提升广州金融业发展质量和发展水平。(四)广州现代化大都市建设带来的机遇“十一五”期间,广州城市建设将继续保持高强度投入,随着区域性空港、海港、信息港和城市轨道交通、道路交通、生态环保设施、重大社会事业等项目的建成,以及2010年第16届亚运会的举办,广州现代化大都市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中心城市功能日益增强。广州作为经济中心、国际都会、创业之都、文化名城、生态城市,势必给广州金融业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二、面临挑战(一)外部环境带来的挑战经济金融全球化及我国金融业全面开放对广州金融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经济金融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在带来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及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的同时,也使得金融市场竞争更趋激烈,对国内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带来压力。国内中心城市金融业竞相发展的态势既给广州带来向上的动力,也带来资源分散、竞争加剧的压力。近年来,国内不少中心城市提出建设金融中心的目标,纷纷出台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广州如不加快发展,将可能在新一轮的金融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甚至会弱化广州中心城市的功能。(二)内部发展不足带来的挑战一是金融发展环境有待优化,主要表现为广州与经济特区在税收等方面的政策差异,不利于金融资源的聚集。二是广州金融业发展不平衡,银行业、保险业相对发达,但证券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创新力度不足。三是广州地方金融机构实力相对较弱,核心竞争力、风险防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产融结合不够紧密,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五是金融业空间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六是高层次、国际化的金融人才仍相对缺乏。第三部分发展目标、思路与重点一、发展目标(一)战略目标进一步强化区域性金融中心地位。“十一五”期间,以CEPA实施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为契机,以增强聚集和辐射能力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基础,打造实力雄厚、结构合理、竞争力强、带动力大的金融支柱产业,建设机构密集、市场完善、创新活跃、科技先进、服务高效的现代金融体系。到2010年,初步形成带动全省、辐射华南、联通港澳、面向东南亚、与国际接轨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到2020年,基本达到发达国家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水平,初步形成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功能互补、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金融中心。(二)具体目标强化“八个中心”,建设“四大体系”。努力把广州建成区域性银团贷款中心、区域性票据业务中心、区域性资金结算中心、区域性外汇交易中心、区域性资本市场业务中心、区域性保险业务中心、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区域性金融教育科研中心;加快建设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多元化的金融组织体系、完善的金融产业政策体系和综合的金融监管协调服务体系。——区域性银团贷款中心。发挥广州资金实力雄厚、银行业发达的优势,完善覆盖全省和联动泛珠三角的项目贷款和银团贷款服务网,使广州成为辐射全省和泛珠三角的区域性银团贷款中心。——区域性票据业务中心。适应银行贷款票据化的新趋势,鼓励发展票据融资业务,不断丰富票据市场产品种类,完善票据市场参与主体,使广州成为华南地区的票据业务中心。——区域性资金结算中心。依托广州金融科技先进、经济信息汇聚的优势,完善票据交换系统和电子支付系统,创新支付结算工具,探索整合区域性金融服务系统及数据资源,把广州建设成为辐射全省和泛珠三角的区域性资金结算中心。——区域性外汇交易中心。巩固广州外汇交易的发展优势,支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广州分中心发展,提高交易效率,扩大交易规模,使广州成为华南地区的外汇交易中心。——区域性资本市场业务中心。充分利用股票、债券、基金等多种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积极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非上市高科技企业股权流通转让。在推进大宗商品交易现货市场建设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商品期货交易所、发展金融期货市场和金融衍生品市场。把广州建设成为华南地区的资本市场业务中心。——区域性保险业务中心。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和培育保险机构,鼓励保险业务品种创新,大力推进保险业跨越式发展,增强集聚效应,使广州成为带动全省、辐射华南、面向东南亚的区域性保险业务中心。——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整合提升资源,加快发展壮大产权交易市场和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把广州建设成为华南地区的产权交易中心。——区域性金融教育科研中心。发挥金融监管部门的研究力量和广州教育产业优势,培养高层次金融人才。制定奖励及优惠政策,鼓励开展金融研究和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探索设立广州金融研究机构,把广州建设成为华南地区的金融教育科研中心。——多层次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