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抛光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为顺利完成年度抛光工作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提倡安全文明生产,保证生产过程中人员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同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个人,故与员工特签订此安全生产责任书。一、签订内容1、员工承诺在工作期间必须服从抛光负责人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2、员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进入工作生活场所,发现不安全隐患时,须及时进行控制,并迅速上报抛光负责人。3、员工不得持有管制刀具/器械,不得打架斗殴、偷窃他人财物,不得破坏他人财产,不得有其他威胁他人人身财务安全行为。4、员工在下班时,须认真检查工作区域的照明、门窗、办公设备、车辆等其他设备,以确保用电设备断电关好,办公室的门窗关好锁好。如员工违反上述要求或其他个人原因,引起火灾、偷窃或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或损失,将追究员工相应责任。5、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不正确操作设备用具或不按规定流程进行作业等造成不安全隐患、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将追究员工相应责任。6、员工在休假或未在工作岗位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因私在工作时间外出)须注意人身安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交通法规以及公共场所行为准则或其他社会全体应共同遵守的准则,乘座具备营运资格的交通工具。7、员工须认真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不得在提供的宿舍或其他场所内进行黄、赌、毒等违法违纪或其他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不得擅领非本单位员工进入宿舍或住宿。一经发现,将取消员工的住宿资格,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如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权将员工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8、员工不得在厂区场所内(宿舍、办公、生产经营场所)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动火,不得有其他用水、用电、用气的不安全行为,如引起电击、火灾等人身伤亡事故,除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员工须承担全部责任。9、员工须认真遵守食堂管理制度,未经允许严禁进入食堂操作间,严禁擅自动用食堂物资、设施设备及液化气瓶。10、员工应爱护厂区内财产物品,并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不得将贵重物品或现金存放于办公场所、宿舍内。如违反以上规定,发生财物丢失的,由员工自行承担责任。11、熟知应知应会并掌握“四不伤害”具体内容,积极参与应急预案演练。生产单位员工还须遵守如下要求12、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教育活动,学习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在工作中严格按章操作。13、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操作等不安全、不文明行为。14、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安全教育登记表和安全技术交底2书上亲笔签名。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生产的安全。15、积极参与安全文明生产生活活动,保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16、加强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跟踪检查,发现隐患随时处理,并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和班后安全讲评活动。17、必须接受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正确领导,对于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无条件执行,并按期整改完成。18、在生产过程中,做到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生产设施、测量器具等,并在使用过程中加强维修、保养。19、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和错误指令。20、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员工必须立即报告抛光负责人,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二、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时间必须及时到岗,不得脱岗办私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开工前及时提醒生产工单位在生产现场周围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标志和警告牌,安全工作日志、资料的整理要及时、完整,发生生产事故或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若发现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将根据相关制度和条例进行相应的处罚。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注:正反面打印,同类用工性质多人可同签一份)抛光负责人:员工(签字区):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