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土地流转情况研究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生产规模在不断扩大,传统的个体承包经营的土地政策已经开始无法满足生产力发展的需求。自从我国实行土地流转制度以来,土地流转对于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明显。本文是通过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的土地流转状况的基本了解,和对其他地区的土地流转模式的文献研究,展现该地区的土地流转的地方特色,关键词:米东区土地流转农民合作社地方特色其他地区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2008年10月19日,新华社授权全文播发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文件由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文件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赏原则,允许农民以承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至此,正式授权农村居民向其他个人或公司流转为期30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下面,首先对于米东区的情况做一个简单介绍。米东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北郊,距中心城区15千米,是优质水稻产区。“米全”大米已获得国家绿色食品认证,成为米东区的农业招牌。蔬菜种植面积在逐年扩大,计划成为乌市的“菜篮子”。2009年区政府的报告中的统计显示,米东区土地总面积为339656.62公顷,其中农用地107627公顷,建设用地17614.67公顷,其他土地214414.44公顷。耕地占农用地的57.18%,主要分布在古牧地镇,长山子镇,羊毛工镇和三道坝镇,这些地区地势平坦,是优质水稻主产区。园地是348.49公顷,全部为果园,且面积较少。林地有11974.44公顷,区域分布比较零散。牧草地是68786.47公顷,分布零散。其他农用地为4578.64公顷,主要为农村道路和农田水利设施用地,田坎和设施农用地所占比重较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匮乏,土地开发利用约束性大。根据米东区农用地分等定级和土地适应性评价结果,米东区可供开发的其他草地6290公顷,河流滩涂455公顷,但这些区域大部分干旱缺水,且水土资源空间分布不均衡,土地生态环境比较脆弱,致使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匮乏,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约束性大。米东区的耕地保护形势严峻。从大方向上说,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中央新疆工作会议的召开,国家将会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米东区作为乌市的重要城区必将获得政策和资金上的大力支持,大力发展。从小方向上说,米东区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昌经济一体化”的“试验田”和“启动区”,将被打造成城北工业新城,人居新区。这些带动经济的持续发展,又会不可避免的占用大量农用耕地特别是耕地,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也需要占用耕地。要实现保护耕地的目标和完成经济发展的平衡,形式很严峻。根据《乌鲁木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0》下达的目标任务,规划期间,米东区耕地保有量不得少于118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8260公顷。在对米东区的土地流转情况的了解中发现,米东区的土地流转基本是个人之间和和与村中的农村合作社之间的两种形式,并且这两种形式分别处在不同的阶段。本文中信息来源是米东区的吴家梁村,大庄子村,万家梁村,大破城村和羊毛工村,其中吴家梁村是米东区首家农村合作社所在村,大破城村是米东区第一大蔬菜种植合作社所在村。由于米东区在三道坝镇单独划归土地新建米东工业园区,乌市耕地使用比较紧张,调查的村子所拥有的集体建设用地都比较少,基本都用于村委会,村医疗所,打谷场等实用性建筑的建设,所以本文涉及到的土地流转限于农业用地的流转。土地流转处于初级阶段在个人间的土地流转,初始时间较早,大约始于2000年左右。该开始是由于部分村民想外出就业,便将土地转给亲戚或者朋友种植,或者是年轻人都外出,年老者无力耕地,将土地转给仍留在村中的年轻力壮的熟人耕种。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是水稻主产区和基本是熟人间的流转,这时,转出土地的农民也没有要求以钱币作为交换,而是根据当年的收成,商量一个合适的斤数,由土地使用者交予相应的粮食作物。这个时候都是口头协议,没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不过,基本也没有纠纷的发生。直到近几年,不少种粮能手的增多,不少人希望增加自己的种植面积,在就村委会的帮助下,在村中与想要将土地流转出去的农民取得联系,以合理的价格将土地承包,同时随着农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合同的签订在此时变得必不可少。但是,这是对于土地质量较好的村庄而言,在盐碱化较为严重的一些村庄,如长山子镇碱梁村,土地流转就处于原始阶段,甚至一些村民在离开后无人愿意将他的土地承包,造成了部分田地的荒废。在农民与合作社的土地流转方面,也是处于一个初级阶段。2013年的春耕时间,由农牧局的技术人员艾树民牵头,在吴家梁村建立米东区第一家农村合作社——绿禾兴农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半年后看到合作社对于农民创收的巨大影响后,下半年才开始有几个村子在村长或者村中的富裕户,种植大户的带领下也开始农村合作社的创办。如今,米东区的合作者已经呈现燎原之势,在种植业,畜牧业,养殖业,园林产业都有合作社。所以,在农民与合作社的土流流转在米东区只有差不多一年的时间。由于这种与合作社之间的土地流转是刚起步阶段,大家热情,和积极性都很高,同时是在农牧局的技术人员的带领下开始的,可是说目前还是一个比较规范的状态,在签订合同,报备相关单位等方面均未有遗漏,农民对于这样的方式还是比较欢迎的。至于米东区的土地流转规模,我没有找到具体的数据。在所调查的村中,如吴家梁村,共有月3600亩地,已经流转了1500亩,计划今年继续流转1000亩;其他村中也基本都在1000亩左右。土地流转的过程对于散户之间的土地流转,现在主要的流程就是需要土地者向村委会口头提出意向,由村委会出面寻找农民,双方在村委会的见证下,在村委会取得由自治区制定的土地流转的合同范本,签订协议。涉及到的具体土地面积查询1996年分地统计时的数据,如果农民有自己扩大土地面积,则由村委会派人前去丈量,并出具证明。对于与合作社的流转,现在主要流程就是合作社在取得资格后,向村委会,农牧局的相关负责人员,部门报备,提出希望承包的土地面积;经相关部门的同意后,村委会召开代表大会,向代表们宣传合作社的情况,流转的价格,年限,合同的签订等等相关事宜;愿意流转的村民在村委会与合作社签订合同并交付一定金额的定金,合同为农牧局出具的标准范本,如有特殊情况则注明;将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送村委会报备,政府批准;在获得批准及土地使用手续后合作社给村民剩余的流转款。在此过程中,涉及到的具体的土地面积与散户间流转的规则相同。至于具体金额是由市场决定,今年的价格为300-600元每亩,根据各村土地质量情况有所改变,合同期限一般是5-10年。由于在米东区合作社兴起也就是一年以内的事情,所以还没有探索到村民以土地入股的形式,目前都是转让土地使用权换取相应转让费的形式。土地流转后的使用状况如前文所说,由于米东区出于“乌昌经济一体化”的中心地带,又新建设了工业园区,所以对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监察比较严格,所以,各村表示均没有此类事件的发生。土地在被流转给合作社之后,基本都是申请政府补助,开始建设大棚,开展设施农业。对于愿意建设大棚的合作社,政府给与补贴,建好后,对春提早秋延晚的蔬菜,政府又给与补助,合作社工作人员表示,这样算下来,只需要每亩的苗木费,水费作为成本,利润空间较大。但是,由于今年年初的乌市早市的暴力恐怖事件的发生,乌市关闭了所有的早夜市,这对蔬菜的销售造成了不小的影响,蔬菜价格普遍降低。总体说来,流转后的土地使用状况较好。各方对土地流转的态度对于农民来说,这是不出家门赚钱的好事。流转的土地的收入虽略低于自己种田的收入,但是这是在自己的劳动成本不计算在其中的情况下。在流转后,部分农民选择进京城打工,一般来说也有三千左右的收入。以前,不少少数民族想要出来开饭馆,可是启动资金就是一个巨大的障碍,现在则选择可以用流转资金盘下一家小饭馆,每月收入比原来是翻了好几倍。而对于年纪大的,不能进城务工的农民来说,本来自己也种不了地,现在土地可以继续给他们创收,同时自己可以在合作社打零工,每天也有120-200不等的收入。在有些村庄,甚至有这样的情况,由于政府对于合作社建立大棚是有补助的,所以由合作社出面申请资金补助,建设大棚,大棚建设后再将土地承包以之前流转的价格承包给农民,还是由农民自己来种。有的村子中,甚至有返乡种田的年轻人。对于合作社来说,合作社都看好,相信可以将投入的钱都收回。政府对于合作社的大力支持让他们很有信心,生产有问题就找农牧局的技术人员,免费给与指导,销售有问题现在农牧局也开始出面组织,将蔬菜瓜果,肉类等等农产品统一运往乌市的各大蔬菜销售中心,同时还指导有能力的合作社扩大规模,注册绿色蔬菜的品牌,帮助他们增收。对于村委会来说,这也是好事。村民纷纷增加了收入,合作社为了自身发展的需要,出资翻新村中小路,修建水井,维护电路,这对于几乎村集体收入的村委会来说是个大好事。存在过的问题调查中普遍了解到的问题只有一个,就是征地时涉及到的征地费用造成土地拥有者与使用者之间的矛盾。由于乌市今年计划将米东区打造成城北物流中心,所以米东区着手建立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这就使得有些村中存在征地修路的问题。政府给与每亩地10万的征收款,其中3万是对土地上所种植的农作物的补贴,称为迁苗费。针对这迁苗费,农民认为自己的地才给人种了两三年,就把我这么多钱拿走了,我的地是我们命根子,承包者花钱拿走了地,种了田挣了钱,最后还把自己的迁苗费也拿走,这很不合理。而承包者认为,这款项既然叫迁苗费,那就应该给种地的人,这苗钱,种地的人力物力都是我的,这自然是自己应得的。对于这件事情,竟然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解决办法。在大庄子村和万家梁村,经过村民商定,这迁苗费归土地使用者所有。而在大破城村,所有征收款都归土地拥有者所有,因为征地也不是一时三刻就能完成的事情,等到征收完成开始动工时,基本也就收割完成了。对于前者的解决办法,虽也是通过村民表决同意的,但是不同意的村民之后就不会再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宁可随便种点耐活的作物,也不愿损失迁苗费。地方特色1.村庄差异大由于土质差别,水土资源分布不均,无大胆带头人等原因,使得各村的土地流转差异较大。有的村庄有一半以上的土地被流转了,有的村庄仅有几百亩。2.村长带头由于村民们对这种模式认识不够,同时不知道如何学习,便不敢尝试。村长就成为了村中大事件的带头人,他们带动村民,一起发家致富。3.村民自愿性强虽然村民自己并不敢做带头人吗,但是当看到别的村中流转后的农民收入的增加,纷纷愿意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自己再从事其他职业,为自己创收。4.无中介组织由于流转基本都是本村人之间,或者和本村的合作社之间的流转,所以目前不存在外村人的介入,便不需要中介组织。5.无管理主体流转看似和村委,镇政府,区政府,农业局,国土资源局都有关系,但是没有出台具体的相关规定土地流转涉及到的问题应该去哪里申诉,调解。我的思考由于大规模的土地流转是在合作社兴起之后,也就说时间较短,同时目前没有什么问题的发生,所以没有一个专门的监管部门。这样将来有了问题,肯定会是一个“踢足球”的状态。农民的利益谁来维护?所以,监管部门也该确立。其次,就是对于种什么政府没有给与规划。原来菜农就是老三样,茄子,辣子和西红柿,现在合作社会根据市场有所调整,开始种植了一些以前没规模种植的蔬菜,收益自是上升很多。可是正是这样,土地流转后,用来种植蔬菜的较多,蔬菜合作社是米东区最多的合作社,那么,作为优质水稻的产区,我很担心大家都去种菜了,失去已经具有品牌化效应的大米,这样好吗。还有,由于土质差异,水土空间分布不均衡,对于那些种植传统作物收入没有明显提高的农民来说,他们的生活怎么办?他们见到别的农民增收,自己又不能改变现状心理落差如何平衡?参考文献:[1]罗乔顺改革30年新疆农村土地流转的检讨与对策建议罗桥顺12[2]解析土地流转五大模式须警惕基层政府权力惯性[J]半月谈2008(10)[3]王肖邦我国农村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