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广告协会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2页共8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广告协会本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本会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广告界的行业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第三条本会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行业管理,发挥对全省广告行业的指导、协调、服务、监督作用。代表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团结全省广告工作者,推动我省广告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服务。第四条本会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政管理局和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及监督管理下,进行行业管理。第五条本协会的活动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章任务第六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维护广告的真实性、科学性,提高广告的思想性、艺术性,宣传广告事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推动我省广告事业的健康发展;(二)加强对国内外广告发展趋势进行调查研究,为会员单位和工商企业提供经济技术、市场、行业等方面的信息服务,指导会员提高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水平,推动我省广告业健康发展;(三)加强广告行业自律,建立良好经营秩序,坚持广告的真实性,提高广告的思想性、科学性和艺术性。提倡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进行行业管理;(四)协调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广告主之间的相互关系,促进行业间、地区间的联系和协作;(五)组织经验交流,举办全省优秀广告评选,开展行业资质检评,提供咨询服务,促进广告向现代化发展,提高广告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六)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和广告学术研究,提高广告从业人员的思想水平、政策水平、艺术水平第3页共8页和业务能力;(七)加强与各兄弟省、市和自治区行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代表山西省广告行业参加中国广告协会和国际广告协会组织的重要活动和国际交流活动;(八)维护会员单位和广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单位的意见和要求,就有关广告管理、价格和广告发展规划等问题向政府提出建议;(九)对各市广告协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领导,对各专业委员会和省直的会员实施行业领导;(十)承办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的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一)团体会员全省各市广告协会(二)单位会员领有营业执照和广告经营许可证,具有一定规模,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较高的广告经营单位。有一定影响并设有广告宣传机构的大、中型工商企业。(三)个人会员在广告、工商、科技、文化、教育界等有一定影响,广告理论、设计和制作水平较高的工作者。第八条符合上述条件,承认本会章程的团体、单位和个人均可自愿申请入会,经秘书长考察后,报常务理事会批准,即成为本会会员。(一)团体会员经常务理事会批准;(二)单位会员经常务理事会批准;(三)个人会员由两名会员介绍,经常务理事会批准。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三)参加本会活动的权利;(四)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第4页共8页(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四)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五)按规定缴纳会费。第十一条会员退会要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连续2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二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秘书长提议,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三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理事单位);(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四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第十六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七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第5页共8页(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内部管理制度;(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八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理事单位)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理事单位)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九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条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副会长单位)、秘书长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一)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增补和罢免理事(理事单位);(二)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制定日常工作;(三)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四)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五)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六)批准自动退会,注销会员资格,并向会员代表通报;(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二十一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人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三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副会长单位)、秘书长、理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四条本会会长、副会长(副会长单位)、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第6页共8页的,可连选连任。第二十五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议以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三)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或解聘;(四)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七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秘书长会议,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四)提议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或解聘。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二十八条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二十九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一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二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7页共8页第三十三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四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五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六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七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三十八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三十九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决议。第四十条本会终止决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同意。第四十一条本会终止前,须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二条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三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附则第四十四条本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8页共8页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