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文件川大教〔2008〕116号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校内各单位: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四川大学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附件1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修订)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项目审核意见”栏目签字。①A.B.F.G.H.I.J.L1项由各院系审核。②E项由校团委审核。③C.D.K项由项目指导教师审核。④L2项由体育学院审核。⑤L3.L4项由教务处审核。(2)各学院依据《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附件2),对申请创新教育学分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并在申请表内认定。(3)每学期结束前第2周,各学院将《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附件4)和学生申请材料报教务处实践科审批。第五条创新教育学分的记载:1.每学期成绩登录期间,学院将已审批的创新教育学分及成绩统一记入学生学籍档案。2.创新教育学分作为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学分记载。不同项目内容的创新教育学分据实记载,但同一项目内容的创新教育学分只记最高分,不重复累加计算,成绩记载按九级记分制记载(参见《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3.创新教育学分经学院认定后,也可以冲抵教学计划中选修课程的学分,但冲抵不得超过3学分。第六条有关部门和各学院要积极为本科生创新教育创造条件,落实创新教育学分实施的各项具体措施。各学院每年要对学生创新活动的成果进行汇总并报教务处备案。第七条学校每年对创新教育学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创新教育学分开展好的学院给予奖励;对创新教育学分认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第八条本办法学校授权教务处进行解释。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实施办法同时作废。附件2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类别项目、标准与审核部门学分项目编号科研与实践成果A科技发明专利(院系审核)A1国家级科技发明奖第1发明人15999011150第2发明人12999011120A2省部级科技发明奖第1发明人8999012080第2发明人5999012050A3发明专利第1发明人4999013040第2发明人3999013030A4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第1发明人3999014030第2发明人2999014020B科研成果(院系审核)B1国家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15999015150二等奖10999015100三等奖8999015080B2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6999016060二等奖5999016050三等奖3999016030C创新性实验(指导教师审核)C1完成国家级创新性实验计划,成绩优良。第一负责人5999017050第二负责人4999017040组员3999017030C2完成国家级创新性实验计划,成绩合格。第一负责人4999019040第二负责人3999019030组员2999019020C3完成校级创新性实验计划重点项目,成绩优良。第一负责人3999020030组员2999020020C4完成校级创新性实验计划重点项目,成绩合格。第一负责人2999021020组员1999021010C5完成校级创新性实验计划一般项目,成绩合格。第一负责人2999022020组员1999022010科研与实践成果D科研活动(指导教师审核)D1完成各级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成绩优秀。4999023040D2完成各级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成绩良好。2999023020D3完成各级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成绩合格。1999023010D4参与导师科研课题,成绩优秀。3999024030D5参与导师科研课题,成绩良好。2999024020D6参与导师科研课题,成绩合格。1999024010E社会实践和就业见习(团委审核)E1国家级社会实践成果奖6999025060E2部省级社会实践成果奖4999026040E3市级社会实践成果奖3999027030E4校级社会实践成果奖2999028020E5参加社会实践,参加就业见习1999029010F科研论文(院系审核)F1国际学术期刊F2国家级核心期刊第1作者6999030060第2作者4999030040第3作者2999030020F3其它公开出版期刊第1作者2999031020F4全国性和省级报纸第1作者2999032020第2作者1999032010F5国际性学术会议第1作者3999033030第2作者1999033010F6全国性学术会议第1作者2999034020学习与竞赛成果G专业性学习竞赛(院系审核)G1国际特等奖6999035060一等奖5999035050二等奖4999036040三等奖3999037030G2国家级特等奖5999038050一等奖4999038040二等奖3999039030三等奖2999039020G3省级特等奖4999040040一等奖3999040030二等奖2999040020三等奖1999040010G4校级一等奖2999041020二等奖1999041010三等奖0.5999041005H其他竞赛(院系审核)H1国际特等奖6999042060一等奖5999042050二等奖4999042040三等奖3999042030H2国家级特等奖5999043050一等奖4999043040二等奖3999043030三等奖2999043020H3省、市级特等奖4999044040一等奖3999044030二等奖2999044020三等奖1999044010H4校级一等奖2999045020二等奖1999045010三等奖0.5999045005特长与技能证书I计算机证书与外语证书(院系审核)I1国际认证考试获得中级证书者2999046020获得初级证书者1999046010I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1999047010I3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类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联考三级1999048010I4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级2999049020初级1999049010I5全国大学英语六级统考优秀2999050020合格1999050010I6全国大学英语口语考试A级2999051020B级1999051010I7全国大学专业英语八级统考优秀2999052020J国家级注册水平(资格)和操作技能证书(院系审核)J1国家级注册水平(资格)证书中级3999053030初级2999053020J2各种行业操作技能培训中级工2999054020初级工1999054010其他活动项目K课外实验活动(指导教师审核)K1设计、制作小发明审定合格2999055020K2星火小科研考核优良2999056020考核合格1999056010K3自制、改制实验仪器、设备维修(协助收集、翻译、整理资料等工作)主要技术负责人有较大贡献2999057020有贡献1999057010L素质拓展教育活动(L1院系审核)(L2体育学院审核)(L3、L4教务处审核)L1参加社会实践,完成有一定水平的调查报告2999058020L2校运会破校记录4999059040L3海外研修计划40-48学时(合格以上)299905902016-24学时(合格以上)1999059010L4各类竞赛培训合格1999060010说明:1.A、B、E(E1、E2、E3、E4)、G、H项目的审核与认定以各级获奖证书(文件)为准。G项目主要指“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机器人足球大赛等重大赛事;全国大学英语竞赛只认定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全国数学建模竞赛和全国电子设计竞赛参与者按照校级一等奖认定;校级专业性学习竞赛必须由教务处组织或认可。H项目主要指各类演讲赛和辩论赛、体育竞赛和艺术类竞赛等,必须是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或其他部门主办或组织参加并由教务处认可的竞赛;非体育专业学生获得的体育竞赛和非艺术类专业学生获得的艺术类竞赛按此标准执行;体育专业学生或体育特长生获得的体育竞赛和艺术类专业学生获得的艺术类竞赛降低一级计算学分(如国际获奖按国家级获奖标准计算)。2.I、J项目的审核与认定以各级有关部门正式颁发的各类证书为准(I1、I2、I3、I4项目中计算机类证书主要适用于非电子电气及计算机类专业学生,电子电气及计算机类专业学生获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者可认定相应学分,I5和I6项目适用于非英语专业学生,I7项目适用于英语专业学生)。3.F项目的审核与认定以公开发表的作品期刊、报纸或会议论文为准。4.C、D、K项目的审核与认定以项目负责人(教师)或指导教师的签字为准。5.E5项目的审核与认定以校团委负责人签字为准。6.L1项目的审核与认定以学院负责人签字为准。7.L2项目的审核与认定以体育学院负责人签字为准。8.L3项目的审核与认定由开展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以教务处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为准。9.L4项目的审核与认定以教务处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为准。附件3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学院(公章):学生姓名学号年级专业创新教育项目名称及编号申请学分数申请依据(另附有关文字材料及证书等证明材料)以上栏目由学生本人填写项目审核意见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学院认定意见建议学生获学分数负责人签名:年月日成绩学校主管部门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确定学生获学分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