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2007年11月修订)第一章概述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简称:创新大赛)是一项具有20多年历史的全省性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探究项目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是面向在校中小学生开展的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科技教育活动之一,是目前我省中小学各类科技活动优秀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一、宗旨举办创新大赛的根本宗旨在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鼓励优秀人才的涌现;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的科学素质和技能,推进科技教育事业的普及与发展。二、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教育厅、科技厅、环保局、体育局、共青团省委、妇联。创新大赛主办单位秘书处设在四川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承办单位:四川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及其它相关机构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协商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四川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三、举办时间和地点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届,终评决赛时间为每年4月中旬。创新大赛的举办地点原则上在成都,如有市、州申请,经主办单位考察后确定。四、活动内容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活动板块,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展示活动包括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另外,设科技教师论坛。五、参赛程序参赛者要首先参加基层的选拔活动。市、州级竞赛的部分优胜者,由各市、州按规定名额和要求推荐参加省级创新大赛。六、奖励2竞赛活动优胜者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展示系列活动优胜者由大赛组委会进行表彰和奖励。创新大赛接受有关企业和社会机构设立的专项奖励。根据专项奖设立原则,评选出专项奖获奖人员,予以奖励。第二章创新大赛的组织办法一、市、州级竞赛市、州级竞赛是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联系赛事,负责向全省竞赛推荐优秀项目参赛。市、州级竞赛可以参照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组织实施。市、州级竞赛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省比赛。推荐参加全省比赛的项目必须符合全省比赛的要求。市、州级比赛组委会在推荐上报参加全省比赛的项目时,应上报当年市、州级比赛的获奖名单及市、州级比赛的组织情况。全省比赛按各市、州组成代表队,统一组织申报、参赛。市、州级竞赛组织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市、州级竞赛工作,确保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二、名额分配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每年随通知公布各市、州参加全省比赛的名额分配,各市、州必须按分配名额及有关比例申报,超过分配数量的不予受理。各市、州申报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中,小学生、初中生的项目数量分别不少于总数的20%。集体项目含在小学、初中、高中项目数量之内,不超过总数的20%。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申报时不限名额,通过初评控制入围终评的人员数量。三、申报每年12月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将在“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上发布下年度全省比赛竞赛规则和申报表格,供市、州级比赛下载使用。组委会秘书处于每年的3月接受申报,申报材料必须同时包括邮寄申报材料及网上申报。邮寄材料申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网上申报,申报者须按当年的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纸质信息与网上申报的信息必须保证完全一致,一旦申报,便以此为准,不得再修改。学校名称要填写全称,包括市、州名、城市、学校全称。所有申报材料不退回,请自行做好材料备份工作。申报表上没有按要求签字、盖章的,视为无效申报。四、市、州级组织单位的评估与奖惩3每年将对市、州级组织单位进行评估。依据申报工作的合格率、竞赛组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严谨、有序,是否维护了参赛者的合法权益等进行评估,并据此酌情增减其下一届全省大赛的申报名额。五、经费创新大赛组织经费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负责筹集。各市、州代表队自行解决本代表队领队的全部费用,以及参赛学生和科技辅导员的往返交通费、布展费用等其他费用。第三章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一、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分类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是青少年创新大赛的主体内容,其主要形式有:发明、创新技术、工程设计和科学研究论文等。竞赛项目按学历段分为小学项目、初中项目、高中项目;按项目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按所研究的领域分为数学、物理学、化学、微生物学、环境科学、生物化学、医药与健康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动物学、植物学、地球与空间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二、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学科分类:1.数学(MA)——指形式逻辑或各种数字及代数计算的开发,以及这些原理的应用,包括微积分、几何、抽象代数、数论、统计学、复数分析、概率论等。2.物理学(PH)——指能量及其与物质作用的原理、理论和定律,包括固态物理、光学、声学、粒子、原子物理、原子能、等离子体、超导体、流体和气体动力学、热力学、半导体物理学、磁学、量子物理学、力学、生物物理学。3.化学(CH)——指对物质性质和组成以及其所依从的规律的研究,包括物理化学、有机化学(不含生物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材料化学、塑料、燃料化学、杀虫剂、冶金学、土壤化学等等。4.微生物学(MI)——指有关微生物的生物学,包括细菌学、病毒学、原生动物学、真菌学、微生物遗传学等。5.环境科学(EV)——指对于(空气、水及土地资源)污染源及其控制的研究、生态学等。6.生物化学(BI)——指生命活动进程中的化学,包括分子生物学、分子遗传学、光合作用、血液化学、蛋白质化学、食物化学、激素等。47.医药与健康学(ME)——指对于人类及动物的疾病和健康的研究,包括牙科学、药理学、病理学、眼科学、营养学、公共卫生学、儿科学、皮肤学、过敏反应、语言与听力等。8.工程学(EN)——指技术,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及实际应用的项目,包括土木工程、机械工程、航空工程、化学工程、电气工程、摄影工程、音响工程、汽车工程、船舶工程、制热与制冷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工程等。9.计算机科学(CS)——指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工程设计与开发,包括互联网技术及通信、计算机制图技术(包括人性化界面),仿真/虚拟现实技术,计算科学(包括数据结构、加密技术、编码及信息理论)的等等。10.动物学(ZO)——指对动物的研究,包括动物遗传学、鸟类学、鱼类学、爬虫学、昆虫学、动物生态学、古生物学、细胞生理学、生理节律学、畜牧学、细胞学、组织学、动物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神经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研究等。11.植物学(BO)——指植物生命的研究,包括农业科学、农业经济学、园艺学、林学、植物分类学、植物生理学、植物遗传学、植物溶液培养、海藻等。12.地球与空间科学(ES)——包括地质学、矿物学、地貌学、海洋学、气象学、气候学、天文学、洞穴学、地震学、地理学等。13.行为与社会科学(SO):指通过观察和实验来研究人和动物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科学,包括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教育学、动物行为学、人种学、语言学、城市问题等。三、对申报项目和申报者的要求:1.竞赛项目的申报者为:现就读于中、小学校(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的学生。2.每名学生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3.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4.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5.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的合作项目。6.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半途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项目,熟悉项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终研究成果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57.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8、每个项目最多只能申报三名辅导教师。四、不接受申报的项目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3.参加过往届全国、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项目;4.不是在距本届比赛举办时间两年之内完成的项目;五、对申报材料的要求1.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一式两份上报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申报书必须是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提供的标准申报书,并且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2.论文及附录:所有申报项目除填写申报书外,还应提交完整的论文。如果需要提交论文附录,复印件即可。3.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4.所有参赛项目需要提交项目研究日志或者研究日记等能说明项目研究过程的原始材料。5.网上申报材料:申报书及附件在上报邮寄材料的同时,必须按照网上申报的相关要求,将有关信息和材料进行网上申报。6.查新报告:所有参赛项目应提供查新报告,其中技术发明要提供专利查新报告。查新报告的格式会在申报表中体现。选手必须对类似论文或项目进行检索,并说明自己的项目与他人的论文或项目相比有哪些创新之处。六、终评决赛1.终评决赛包括公开展示、项目问辩、技能测试等活动。获奖等级将根据参赛学生在上述活动中的综合成绩确定。62.参加终评决赛时,各市、州代表队由正、副领队、参赛学生组成,参赛学生必须是经初评入围后组委会指定到现场的项目作者。各代表队人数、参赛项目由组委会秘书处根据初评结果确定。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如不能参加终评,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3.终评展示按市、州为参展单位进行布展。4.各代表队负责本市、州所有参赛项目所需材料的携带、布展、保管和维修。代表队领队负责本代表队的安全、组织参加比赛的活动等。参赛学生有义务为参观公众讲解。5.每个参赛项目应制作项目展板,展板尺寸当年由组委会决定。组委会负责提供场地、展板、展台、电源和照明,其它用品和必要的防护设备均需自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在展位展出。用电电压不得超过220伏。参展物品体积不宜过大,长、宽各不得超过1.5米,高不得超过2米。”重量不超过100公斤。项目展示提倡选手根据展示的内容和形式发挥想象和创意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展示内容中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媒体报道、申请或已获专利、专家评价、以往获奖及其他未经授权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能参加终评。6.终评决赛时,有实物的项目,必须将实物作品带到现场展示,并在项目问辩时向评委介绍。七、评审由组委会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1.评审标准:“三自”和“三性”原则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发现、提出、选择的。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科学性: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新颖性: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新颖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该项研究课题及论文的选题有创意;先进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显著的进步;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研究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实用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影响范围、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7小学生的项目在依据“三自”和“三性”原则的同时,根据目前小学生进行科学探究活动的特点和水平,融入“做中学”科学教育理念,重点考查项目的探究过程,考查在探究过程中小学生初步探究能力和基本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的掌握。2.初评:于每年的3月下旬进行,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