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室主管岗位工作标准1.0目的本标准对项目部试验室主管岗位的资格能力、工作内容、业务流程、工作质量等方面作出规定,旨在从事试验主管岗位的工作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2.0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项目部从事试验室主管岗位工作的员工。3.0引用文件3.1《管理手册》EHJ/QA-01-20053.2《程序文件》EHJ/QB-01-20053.3《二航局检测试验管理办法》3.4《二航局项目管理考评标准》4.0专用术语4.1见证取样:4.2试块检测:4.3委托试验:5.0职责5.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检测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法规。5.2全面主持试验室的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本试验室检测试验工作的质量,抓好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5.3组织完成各项检测试验任务,确保试验工作质量。5.4负责督促检查仪器、设备的使用和保养,保证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5.5在检测试验工作中立场公正,不受外界的干扰,有权拒绝行政与或其他方面的干预。5.6对本试验室检测试验项目的原始记录进行分析、效核和签认,组织出具试验报告,并对结果负责。5.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5.8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副直接领导责任,如有违法乱纪行为,将追究其职务过错行为责任。6.0管理要求6.1能力与资格5.1.1从事本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有资格单位颁发的检测试验专业培训合格证书。5.1.2从事本岗位时间3年以上,有一定的试验室管理经验,熟悉本岗位所有管理流程,能够使用电脑处理本岗位的业务,并进行数据分析与预测。5.1.3有一定的协调与沟通能力。6.2部门工作策划6.2.1根据项目部工作重点编制本部门工作策划,包括开工前的总策划和年度工作计划。6.2.2策划的内容:本部门的工作目标与分解指标,指标要求量化,落实到人,动态管理;实现本部门的工作目标与指标应该采取的控制措施,要求具体化有时间表;本部门的阶段性工作要点及检查方法。6.2.3部门工作策划应该形成书面文件,确保全部门人员能够遵照执行,建立评价考核系统,时刻监控本部门工作完成情况,随时提出改进措施。6.3试验检测机构与人员管理6.3.1机构管理6.3.1.1试验室主管应有项目部领导层正式任命,行使试验室管理职能。6.3.1.2协助总工、副总工完成试验室的组建、检测设备、仪器的配置、率定等工作。6.3.1.3负责与监理、质监站以及公司试验室沟通,办理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取得合法开具检测试验报告的资格。6.3.1.4负责收集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局、公司检测试验工作的管理制度或办法,技术规范或监理与业主等其他要求,形成一套完整的检测试验工作依据。6.3.1.5负责完善本部门的管理制度、绩效考核指标和办法,考核本部们人员的工作质量,确保满足项目部检测实验的总需求。6.3.2人员管理6.3.2.1负责提供试验室人员需求,资格与能力要求计划,报总工程师审核,报经公司统一调配。6.3.2.2负责对上岗试验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能力、出具数据的审核把关。6.3.2.3负责对本部门绩效考核指标的检查、考核、调整、动态管理,建立相应的人员绩效考核台帐,保留检查、考核的记录。6.3.2.4负责对试验人员检测技术及业务的指导,每月底检查本部门检测工作完成情况,不断提出改进意见,提高部门工作质量,坚持持续改进。6.4试验检测仪器与设备管理6.4.1检定和使用6.4.1.1负责编制项目部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工作计划,督促检测人员按检定周期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周期检定项目申请,报技术负责人审核总工批准执行。6.4.1.2根据检定结果和状态,负责安排检测人员分别在经过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上贴统一印制的管理标志。标志分为合格、准用、停用三种,由技术负责人统一检查核对,使用人员不得随意改动。6.4.1.3负责指定检测人员将仪器、设备检定合格证书复印件张贴在仪器附近备查,原件交由资料室保管。6.4.1.4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分为专管专用和分管共用二种形式:试验室主管负责指定专人对专管共用的试验仪器进行管理。严格履行领用流程:使用人在借用仪器前应填写仪器设备借条,经保管人签字和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调用。使用前后由使用人和保管人共同检查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经确认后,办理交接手续。6.4.1.5负责对贵重、精密、大型仪器、设备的重点管理,其位置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动,事先应征得技术负责人的同意。重新安装后,应对安装位置、安装环境、安装方式进行检查,并重新进行检定。6.4.1.6督促检测员对其保管的仪器设备保持清洁卫生、勤保养维护;电子仪器长期不用时,应定期通电。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的保养工作并记录。6.4.1.7负责监督检查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从事与试验检测无关的工作;使用环境必须满足说明书的要求;使用后,使用人必须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并签名,详细记录仪器、设备状况,试验环境情况。6.4.2购置和验收6.4.2.1负责审核试验仪器的购置计划,报项目部总工审批,交有关部门办理。6.4.2.2负责组织检测人员对仪器设备到货后与采购人员一起验收,验收合格的仪器,填写仪器签收单后交仪器保管员签收。6.4.3运输与交接6.4.3.1负责仪器设备运输的策划,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在运输过程中,仪器设备摆放平稳,精密仪器应采取减震措施等主要要求,保证仪器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完好无损。6.4.3.2仪器设备到现场后,负责安排现场试验检测人员进行检查,以确认是否正常。6.4.3.3负责安排人员落实现场准备的辅助设施,其技术条件应满足相应试验检测项目的标准、规范、规程要求。6.4.3.4运输到施工现场的仪器设备,负责选定符合安全规定及环境管理要求的场所,指定符合条件的人员专人操作,不得随意调换试验检测人员。6.4.3.5负责运回试验室的仪器设备的各项工作,将移交清单交由实验室技术负责人,核查仪器设备状况并办理归还手续。如仪器损坏,应及时处理。6.4.4检修、降级和报废6.4.4.1试验检测仪器的检修由专管人员人负责。专管人员根据试验检测仪器的技术状态,填写维修申请单,经试验室主任签字确认后,由专业维修人员检修。6.4.4.2督促修理后的仪器、设备进行重新检定。当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降低或功能丧失时,负责安排人员办理降级或报废手续。6.4.4.3负责安排专管人员对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根据专业维修检定人员确定的实际精度和性能情况,提出使用范围建议,报经技术负责人或项目部总工审核批准后实施。降级使用情况应载入设备档案。6.4.4.4负责安排专管人员对需报废的仪器、设备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经专业维修人员确认后,由技术负责人审核,试验室主任批准报废并填入设备档案。已经报废的仪器、设备,不应存放在试验室内,其档案由资料室统一保管。6.4.5台帐及档案6.4.5.1负责策划本部门对所有的仪器设备均按《检测设备ABC管理办法》建立完整、详细的分类管理台帐、使用率和完好率台帐、周检计划台帐、自校仪器应建立校验台帐。6.4.5.2负责根据周检计划台帐的检定周期,安排仪器设备的检定工作,防止未经检定合格的仪器投入使用;检定证书原件交资料室统一管理,存于仪器档案中。6.4.5.3负责安排检测员按自校仪器校验周期进行校验,用于校验的仪器、量具应经过计量检定。校验人员必须按照校验作业指导书的规定操作,校验结果应真实、可靠,记录要完整。校验工作结束后,检验报告交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作为该仪器使用依据。校验记录由资料保管员保存。6.4.5.4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档案实行“一机一档”。每一台仪器设备的档案内容包括: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定证书或自校记录、使用记录、维修保养记录、调遣情况记录等资料。6.4.5.5仪器设备的档案应随仪器的调遣而转移,接收方除检查仪器设备的性能外,还应检查其档案完整性。6.5试验检测过程管理6.5.1验证试验是对原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用于工程。当集料进场时,商砼站通知工地试验室,由试验主管安排自检,通知监理旁站或监理抽检。6.5.1.1水泥(1)水泥进场前,安排人员获取水泥出厂合格证,水泥进场复验报告;(2)同一标号、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作为一个验收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个验收批。(3)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检测水泥有关指标(细度、凝结时间、强度、安定性)。其水泥如受潮或存放时间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应重新取样检验。(4)试验室主管对检测结果负责,并按复验结果安排现场使用,检测的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1345—2005,GB/T1346—2001.GB/T17671—1999的相关规定。6.5.1.2细集料(1)按产地、加工方法等不同情况,以每1000m3作为一个验收批检验。(2)负责执行《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058-2000),其检测指标包括:密度、含泥量、泥快含量、级配等。(3)检测细集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14684—2001,GB/T1596—2005。6.5.1.3粗集料(1)卵石或碎石,应按产地、类别、加工方法、规格等不同情况,每400m3作为一个验收批检测。(2)负责执行《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058-2000),其检测指标包含:密度、含泥量、级配、压碎值、针片状含量等。(3)检测粗集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14685—2001。6.5.1.4外加剂在施工时,每进一批外加剂要按照GB/50119—2003执行,每20吨作为一个验收批,外加剂的均质性按GB/8077—2000进行。6.5.1.5钢筋(1)负责履行见证取样流程。钢筋进场后,物质部门填写好进货检验和试验记录表,并将材质证明一同交给实验室,由试验主管安排资格人员在监理见证下一同见证取样。(2)钢筋原材检测a.同一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钢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b.不超过60t作为一个检验批,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对其检测,包括:抗拉、冷弯、焊接性能、外观等(Q235钢筋不需要焊接试验);c.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检验或其他专项检查。钢筋应平直、无破损,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3)钢筋焊接检测:钢筋闪光对接头a.批量规定: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按同一焊接参数完成的300个同类型(指钢筋级别和直径均相同的接头)接头作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以连续计算,一周内累计不足300个接头时,也按一批计算;b.螺丝端杆接头可只做拉伸试验;c.外观检查:每批检查10%的接头,并不少于10个;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对I级钢筋不得有明显烧伤;对HRB500钢筋不得有烧伤;低温对焊时,对II级钢筋不得有烧伤。接头处的弯折不得大于4°。接头处的钢筋轴线偏移不得大于0.1倍的钢筋直径,同时不得大于2mm。d.力学性能试验包括:拉伸试验和弯曲试验。应从每批成品中抽取6个试件,3个进行拉伸试验,3个进行弯曲试验。钢筋电弧焊接头a.批量规定:以300个同类型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作为一批。b.外观检查:应在接头清渣后逐个进行目测,应符合:焊缝表面平整,不得有较大的凹陷、焊瘤;接头出不得有裂纹;咬边深度,气孔,夹渣的数量和大小及接头偏差不得超过《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041—2000)规定的数值;接头双面焊缝的长度不应小于5d,单面焊缝长度不应小于10d(d为直径,不同直径钢筋焊接时,为较细直径);在接头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并且接头于钢筋弯曲处的距离不应小于10倍的钢筋直径,也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矩处。c.强度检验试验:从成品中每批切取3接头做拉伸试验,当试验结果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低于规定指标或有2个试件发生脆性断裂时,其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应再在成品中切取双倍接头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仍不合格,则该批接头即为不合格品。绑扎接头:a.检查数量:以300个同类型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作为一批。b.外观检查:逐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