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及车辆使用登记表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商洛市旭初农林开发有限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一、车辆的使用与管理(一)公司车辆严禁外借,所有公用车辆钥匙交归办公室统一管理。(二)公务用车统一实行派车单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调派。(三)公务用车须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详细登记出车起止时间、驾驶员、加油情况、车况,不按规定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不予派车。(四)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车辆管理部门统一安排下做好服务工作。(五)车辆加油:实行定点加油制度,加油卡由财务人员充值,办公室管理。车辆使用人须持油卡加油,每次加油票据凭证必须注明车号及里程表里程;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凡外出途中使用现金加油的须经随车人员签字,返回公司后及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登记加油数量及加油时公里数。(六)车辆使用前须由驾驶人员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检查项目包括轮胎胎压、车体外观有无损伤、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方向盘、仪表盘有无异常、刹车是否正常等,车况良好方可上路。(七)公司车辆因公外出时严禁乘坐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须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八)办公室须核对车辆加油情况及油耗,定期检车车辆使用登记情况,分析车辆行驶中存在的问题。车辆返回公司后需停靠在指定位置或适当位置。(九)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遇雨雪天气,用过后并将车辆及时清洗,保证车辆干净、整洁。(十)办公室建立车辆加油、保养、维修、使用、检查台账。由专人负责。(十一)车辆严格实行交接登记制度,交接车时,须认真检查、详细登记。(十二)若因车辆驾驶人员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不按交通规则驾驶,超速、超载、酒驾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不安全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由驾驶人员承担全部责任。(十三)奖惩措施:实行扣分制度,对于违章处罚计一分的处罚人名币20元。以此类推。对于违章罚款不遵守交通规则开罚单的,自行在交警部门解决。对于个人原因表现突出挽回公司财产损失,避免发生交通意外的给予奖励。(十四)车辆实行专人驾驶,外出时不许他人代驾车和私自串换车辆。二、车辆使用范围县城范围(东至桦栎树加油站,西至世纪大道西口,南至东畈小区,北至北环大道路口)原则上不安排公务用车,特殊情况可派车送达目的地后车辆返回。三、车辆维修(一)车辆维修由驾驶员提出的需要维修的项目,按照车辆管理权限,报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到点点修理汽配厂维修,更换部件的,要将旧部件收回。擅自修理的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二)车辆定期维修与保养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按照制定期限对所属车辆安排专人进行维护与保养。(三)车辆使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量压缩修理费,车辆大修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联系修理,对维修项目修配厂要列出项目清单,经修配厂人员在项目清单上签字后,由维修车辆驾驶员报办公室,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四)外出工作的车辆,因故需要维修时,必须到正规厂家维修,同时通知车辆管理部门,并由厂家开具正规发票及维修明细,返回后及时登记予以报销。(五)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准私自进修配厂修车、清洗座套、更换脚垫、坐垫等,否则发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四、过桥过路费的管理(一)驾驶员过路费报销,原则上一周以内必须及时报销,不得无原因延时不报,否则视同无效。(二)驾驶员在填报过桥过路费时应与差旅费分开报销,必须写明时间、地点。(三)严禁用虚假过路费等票据报销。弄虚作假者按同等金额给予经济处罚。五、车辆安全管理车辆驾驶员按照:“谁驾驶,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车辆保养及安全行车工作。(一)每次出车前驾驶员要检查车辆,有问题的车辆不准出车,确保车辆安全驾驶。(二)驾驶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执行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廉洁自律,遵守保密守则。(三)严禁酒后驾车、违章驾车或私自动用车辆或将车辆交给他人,已经发现,严肃处理。期间发生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其所有责任和所有费用一律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四)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妥善处理,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在事故发生一小时内必须通知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并向公司领导汇报。(五)节假日无特殊情况不出车,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所有车辆一律封存,进行节前登记检查,节后检查。六、其他规定(一)公司职员必须加强车辆管理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由执行,不按照规定执行者,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二)办公室每月月底查询汇总本月车辆违章情况,落实责任并汇总上报至总经理处;(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15年11月29日商洛市旭初农林开发有限公司车辆使用情况登记表日期车牌号驾驶人目的地出发时间返回时间行驶里程加油数量加油时里程数车辆状况备注

1 / 5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