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马克思对社会结构理论的创新摘要:社会结构理论是马克思指导自己“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是他解开“历史之谜”、创立唯物史观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理论建构,也是马克思社会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可以说,在把资本主义作为典型社会形态进行解剖时,马克思发现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结构及其变迁的规律,并将社会的变革与发展看成是一个源于社会结构的变迁而促使社会形态更替的过程,进而要求人们从社会结构的建构、重组和解构的冲突与融合中来推进社会发展。因此,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不仅彻底宣告了社会历史领域中唯心主义理论的破产,也为寻找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提供了一把成功的“钥匙”,并开启了科学的社会理论研究的新时代。关键词:社会结构理论;创新;19世纪中叶,马克思在继承前人理论财富基础上创立的唯物史观,实现了人类思想史上一次划时代的哲学飞跃,也第一次使社会结构理论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奠基。一、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的来源与形成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一方面来源于对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社会矛盾和社会结构问题有深入研究的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德国古典哲学和空想社会主义,另一方面直接来源于马克思对经济活动和无产阶级的现实观察。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是富有创造力和生命力的思想结晶。这一理论的形成,吸收了马克思所在时代积淀下来的几乎所有杰出理论成果。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甚至可追溯到古希腊的思想瑰宝中去。古希腊城邦在本质上是自由公民的自治团体,是公民在法律的约束中分享权利和义务的政治体系。这种社会结构形态给马克思的启迪主要有两点:一是共同体对人的生活具有“正当性”,二是人在共同体中进行自己与他人的互构。但从总体上来看,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的思想来源主要有三类,分别是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德国古典哲学及空想社会主义的社会结构思想[1]。此外,马克思曾是黑格尔法哲学的信奉者。黑格尔从绝对精神的角度来理解国家,认为国家是绝对精神发展的最后环节,具有最高理性,从逻辑上包含并决定着市民社会。黑格尔心目中的国家与历史上的国家完全不同。黑格尔认为,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在于现实中的国家“尚未长成”,所以还没有能力完成它们本来的目的。这种思想深深影响着马克思,他的许多早期文章都反映出他的激进民主主义政治立场受到了黑格尔唯心主义国家观的影响。马克思认为,在国家这个有机体中,法律的、伦理的和政治的自由必将实现。现实中国家的实际形态与其观念规定相矛盾,是因为国家还未完善,而且在所有现代的形式中都已经包含着理性的要求。然而,在莱茵报工作时期遭遇的对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却促使马克思开始重新思考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的问题,这也成为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的起点[2]。马克思关于社会结构理论的形成经历了三个重要时期。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首次比较完整地表述了社会结构理论,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社会总结构发表了精辟见解,而在《资本论》中则通过对社会各要素间矛盾运动的剖析揭示了社会历史纵向发展过程的本质联系,并从生产力、社会经济结构的不同视角总结出社会形态演进的一般规律,从而实现了对社会结构理论的充分展开。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的“形成时期”与他的唯物史观的形成是同步的。二、马克思对社会结构理论的创新社会结构理论是马克思解开“历史之谜”、创立唯物史观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的创新是与马克思其他理论同步进行的,比如唯物史观,也只有同步,才能实现创新。正是创立了唯物史观理论,马克思才能通过对社会结构的动态考察,把社会结构理论牢牢地建立在了历史唯物主义之上,科学地认识和把握社会结构及其演替进程。而这是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对以往社会结构理论的最大创新。(一)第一次把社会结构理论建立在唯物史观之上马克思在批判宗教、国家和法的过程中,探讨了它们的物质根源,发现了物质生产方式对社会结构的决定作用。在马克思的社会结构中,更为强调的是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层次,亦即人们在自给的生活和社会生产关系中发生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生产关系。这种思想集中体现在马克思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社会结构的基本原理作的经典表述。他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马克思将社会结构归结为由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等基本要素组成的统一体,既揭示了社会结构是由一定要素构成并且要素之间相互发生稳定的联系,同时也揭示了社会结构的一些本质规定:一是将社会结构看作“关系总和”,经济结构是生产关系的总和;社会整体结构则是人们的物质生活关系和精神生活关系的总和。二是把社会结构视为矛盾关系体,经济结构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关系体,社会整体结构则是生产力、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矛盾关系体。三是社会结构变化的动力来源于社会内部的矛盾运动,在社会结构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经济基础,在经济结构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力[3]。上述论述既表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也是马克思的创新之处,因为这些表述是建立在唯物史观之上的,是在社会认识史上第一次揭示了社会的深层结构,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还对社会的政治结构、阶级结构、生产力结构等作过具体的结构分析,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的总和即是社会的经济结构,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包括意识形态)则构成了社会的整体结构。(二)实现了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与以往社会结构理论相比,马克思在现实的人的物质实践的基础上,阐明了社会结构的客观性以及社会结构中经济结构的决定作用,同时也强调了社会结构的主观因素。马克思认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人们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人们为了生产,就必须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而这些社会关系又都是客观的。也就是说,由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所形成的社会结构是客观的,不是虚幻的。进而,马克思阐明了社会结构中经济结构的决定性作用。他认为,无论是上层建筑还是各种意识形式都是植根于特定经济结构之上的,植根于特定的物质生产实践之中的。其中,经济关系是最原始的关系,决定着其他一切关系,经济结构制约着其他一切社会结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社会结构是一个包括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等在内的有机整体。显然,马克思始终没有离开物质生产实践来讨论社会结构问题,他对社会结构的定义及其分析牢牢地建立在现实的人的物质生产的活动之中,进而阐述社会结构的形成,合乎逻辑地将社会的基本结构规定为由生产力决定的生产关系(经济基础)、政治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等构成的一个有机体。在强调社会结构客观性的同时,马克思丝毫也没有忽视社会结构是由人创造的,即没有忽视社会结构的主观因素。马克思认为,从事实践活动的是现实的人,正是现实的人创造了各种社会结构,创造了历史,并确证了自己的本质。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4]。简言之,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历史是现实的人的历史,不是绝对精神和自我意识的历史。这样,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就把社会结构的客观性以及社会结构中人的主体因素有机统一起来了。(三)强调了社会发展的规律性与以往的社会结构理论相比,马克思强调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正是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着社会结构依次演替,使其呈现出客观规律性。马克思认为,生产力是一种既得的力量,是人们物质生产活动的结果,现实的人的物质生产活动又不断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为了发展生产力,人们必须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形成一定的交往形式,同时也形成了一定的分工。生产力的发展程度明显地体现于分工的发展程度之中,分工发展的不同阶段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样生产力对社会结构变迁的决定作用,就合乎逻辑地体现于所有制形式的演进之中,即部落所有制、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资本主义所有制和共产主义所有制的依次更替之中,可见,正是生产力的最终决定作用推动了社会结构演替的进程[5]。当社会经济结构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生产力必然会冲破其阻碍,进而引起整个社会结构的变革,即“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了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由此可见,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不仅内含了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的辩证运动的整体过程,而且也强调了这个过程本身是在生产力起最终决定作用的基础上展开的[6]。人类历史上曾经历的时代,“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也正是由生产力的最终决定作用来推进的,现代和未来也一样最终要靠生产力的发展来开创。(四)市民社会理论的创新我认为市民社会理论是社会结构理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创新也就是社会结构理论创新的一部分。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理论的创新主要来源于对黑格尔的批判,正是在这一研究和批判过程中,马克思实现了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批判性超越,开启了创立唯物史观之门,同时也是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的创新。马克思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批判与超越:第一,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及“市民社会理论”错误实质的分析,实现了从研究方法和研究路径上的超越。对于黑格尔在“法哲学”及其“市民社会理论”中展现出的作为“绝对精神”外化的“客观精神”体现出来精致而又神秘的“社会运动理论”及“社会结构理论。马克思指出,“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因此,“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7]。马克思在这里不仅指出了黑格尔理论错误的实质,而且实现了在研究方法和路径上的超越。第二,在黑格尔哲学中,“市民社会”这一概念虽然早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黑格尔只是将“市民社会”看成为“绝对精神”的逻辑推演。马克思是到社会经济中寻求对市民社会的理解。“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它包括该阶段的整个商业生活和工业生活。”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看来,“市民社会”不仅是私人利益关系的总和,而且也是生产力一定发展阶段的全部社会生活的总和。这样马克思不仅将“黑格尔的‘伦理关系’转换为‘社会物质关系’,……而且将黑格尔对‘社会关系’的认识深化为‘经济关系’”[8]。这是马克思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又一次批判性超越。第三,在“市民社会”与“法、国家”的关系上,马克思批判性地指出,在黑格尔那里,“理念变成了独立的主体,而家庭和市民社会对国家的现实关系变成了理念所具有的想像的内部活动。实际上,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的活动者,也就是说,不是法和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相反,是“市民社会”决定法和国家[9]。由此,马克思不仅揭示了黑格尔在法、国家和市民社会关系上的错误,而且还把这一颠倒了的关系翻转过来,进而实现了对于黑格尔这一理论的超越。三、结语马克思对社会结构理论的创新同他的科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创新一样,都是在继承前人理论财富基础上创新的,在继承前人理论财富的同时,将其建立在唯物史观之上,立足现实的物质,实现了人类思想史上一次划时代的哲学飞跃,也第一次使社会结构理论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奠基。同时,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创立之后,只有不断保持创新才能与时代同步,正如其创立时一样,不断创新,以保持鲜活生命力。最后,我国目前正处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按照马克思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