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甲方(全称):重庆长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乙方(全称):(以下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劳务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蓝湖丽都2栋(一、二、三、四单元)工程地点:大足县堂香办事处智凤村1、2、4组结构型式: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约55000平方米(以实际结算面积为准)第二条、分包范围及分包工作内容一、分包范围依据项目部提供的施工图、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纪要、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所编制的全部工作内容和所有防护、通道按甲方项目部、监理、建设单位要求和现行所有安全规范要求搭设和拆除:1、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钢筋砼结构工程、砌筑工程(植筋费用:乙方负责植筋人工费、设备费用,甲方负责提供植筋用胶),2、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砌筑墙体、砼墙体内外墙抹灰、面砖粘贴、室内共用部分、各设备用房(墙地砖、石材)、外墙及构架抹灰(包括防水抗裂砂浆)、面砖(石材)粘贴、吊洞、穿墙2丝杆封堵、阳台墙面、顶面抹灰及室内地坪、砼挡墙防水层的找平层和砂浆、砖保护层,挡墙周边盲沟,室内排水沟的砌筑、抹灰、盖板、砼浇筑。3、屋面工程:除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外所有的土建项目(人工费)。4、其他项目:水电线槽、门窗、栏杆、消防等安装后的补洞、补灰;穿墙过楼的管道、厨房及卫生间排风道及排烟道以及其他洞口的封堵、室外建筑物周边1m内散水砼面层的浇注等工作。(封堵洞为一次性,若二次发生另行计价)。5、基础结构的挖孔桩、独立柱基、筏板、集水井、地梁、挡墙基础的钢筋加工、钢筋绑扎以及砼浇筑、模板安装(不在包干价之内)。6、不在本合同的项目:水电、防雷、消防安装工程、防水工程、门窗工程、公共部分吊顶、公共部分涂料、内墙腻子、楼梯扶手、阳台栏杆、水电消防安装、内墙保温层、外墙面油漆面层、厨厕排(烟)风道安装。二、分包工作内容1、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种劳动力(含配备的施工管理人员、塔机和施工电梯的司机、指挥工等)。2、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种周材、低值易耗品的购买或租赁、场内转运、材料上下车(水泥、砖除外)等。材料及设备(周材、低值易耗、小型机具设备等):指除甲方提供钢材、砼、砖、河砂、石子、外加剂、止水丝杆、机械连接套筒以外所有周材、机具、设备、材料等(例如有:钢管、扣件、保护层垫块(竖向构件使用塑料垫块)、木材、层板、模板、元钉、拉片、对拉螺杆、穿墙管、不粘胶、脱模剂、安全帽、油漆、安全防护、整体外架、安全网、竹跳、扎丝、钢筋焊接、钢筋机械连接3(但不包括机械连接的钢套筒)、焊条、彩条布、雨布、灯泡、灯管等杂物;塔吊(及照明)、施工电梯(一单元)、弯曲机、断钢机、钢筋调直机、对焊机、振动棒电机、振动棒、圆盘锯、手提砂轮机、切割机、施工面上的活动电箱及手灯、进料平台、钢丝绳、卷场机、电焊机、搅拌机、外爬架(一单元)、挑架等)多级泵由甲方提供。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模板拼装、拆除、修复、架体的搭设、砼构件的支模及铁丝、铁钉、对拉片等所有工作;钢筋调直、制作、转运、绑扎、成品保护、焊接或连接的人工、焊条、焊剂、扎丝等与钢筋工程有关的所有工作,砼的浇筑、振捣、收平、养护、打磨、砼凿毛、施工缝清理、拆模;合同范围内主体结构、装饰装修部分的各种材料的下车转运,砂浆的搅拌、砂浆的调运、脚手架搭拆、砌砖、内外抹灰、面砖、门窗过梁压顶、屋面、厨房、卫生间的土建施工、楼层清理清洁、建筑垃圾收积转运至现场指定地点、成品保护等所有装饰装修工作内容。3、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种小型机具设备的购买或租赁及转运等,包括以下钢筋加工机连接设备、砼振捣设备、电焊机、砂浆搅拌机、圆盘锯等。4、为完成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的各种安全防护、架体的搭设(包括平基后高切坡上的防护栏杆和处理)及其拆除。第三条、各项要求一、质量要求1、工程必须一次性验收合格,主体结构工程应达到优质结构水平。2、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必须满足《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屋面4工程送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2000以及重庆市分户验收标准、甲方交房标准和相关规范、规程。3、必须达到“天棚不抹灰”之要求,若需局部找平或修补的人工、机械费由乙方全部承担。二、工期要求本承包范围内工期采用双向控制方式1、阶段工期控制:主体框架施工:负一层15天,一层10天,二层(转换层)20天(其中一单元25天),标准层施工每月必须保证七层(至少配三套模板),其余进度按甲方编制的月、周计划为准,乙方延误本工期按2000元/天给以处罚。2、总工期控制:一单元410天,二至四单元300天。3、开工日期以项目部现场负责人签署的开工令为准。三、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1、安全生产要求(1)、确保“零死亡”,杜绝重伤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2)、达到JGJ59—99标准要求,接受“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合格。2、文明施工要求(1)、达到JGJ59—99标准和《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优良标准》要求。5(2)、争创“重庆市市级文明工地”。第四条、双方工作一、甲方工作1、向乙方提供两套施工蓝图。2、按工程项目部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办法对乙方进行管理,对工期进行协调,科学、合理地安排现场生产,合理布置各施工部份劳动力。制定生产周期计划,下达生产指令。3、向乙方进行图纸、放线、测量、实验、检验等技术交底,并负责施工过程中相应的实施及管理工作。为乙方提供楼层控制线,复核乙方放设的楼层轴线,抄测楼层标高。4、为乙方提供砼、砂石、水泥、砌块、钢材、面砖、石材、防水材料、钢丝网、钢筋机械连接的套筒、公共部分腻子粉、涂料、砂浆王、甲基纤维素、止水丝杆、水篦子、统一标识安全帽(安全帽费用由乙方支付)。5、为乙方提供水源及电源(仅指提供楼层二级配电箱及主干线路,提供公共部分及楼梯间、临时设施的照明线路及灯具,施工面的竖向水管)。6、随时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监督、评定。二、乙方工作1、严禁将本项目进行分包、转包。2、指派有相应资质(上岗证)的现场负责人1名、施工员2名、安全员1名、质检员1名、电工1名、文明施工环境管理人员1名等负责现场的管理,协调配合项目部工作,并做好记录。3、进场前必须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入场教育,服从现场统一管理,遵守6有关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施工图、项目部要求进行施工。4、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如期完工,根据项目部做好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记录。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项目部对其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特殊作业工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要求,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特殊作业工种人员必须具有相关有效证件。6、配合甲方做好迎接各种检查的工作,遵守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做好工人食宿安排(不能在施工现场食宿),做到材料堆码整齐,各分项工程完成后工完料尽场地清,建筑材料构配件(如落地灰等)清收干净,重复利用,不浪费。7、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接受甲方的监督,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8、提供除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材料外的所有劳务机具、设备、材料等。9、放设楼层结构框线和检查线等,进行梁板的标高抄侧等。10、配合各种机具、设备的进场及安装,塔吊、施工电梯安装、爬升加固及拆除、外架的搭拆、爬升及下滑、各种实验、检验的现场用工及工作内容内的各种材料的上下车等。11、甲方提供乙方使用东西损坏照价赔偿,灯泡、灯管由乙方提供。12、作好现场所有部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以及现场所有成品保7护工作。13、必须做到天棚不抹灰,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天棚抹灰,其材料费、人工费等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14、机操、指挥工由乙方自行承担。15、甲方提供的材料其损耗应严格控制,钢材损耗控制在1.5%以内(甲乙双方按施工图纸进行计算),砂浆必须严格按配合比施工,抹灰厚度控制在规范以内,砌块、页岩砖的损耗在2%内,面砖损耗在1.5%内。以上工程量节约或超支按合同期市场价格进行奖惩(按节约金额的20%兑现)。16、提高参保意识,必须对每个劳务人员办理工伤保险。17、乙方自行提供的机具设备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噪音,分贝必须控制在环保检测允许范围之内。18、做好操作人员的灰尘防护,自备防尘用具。19、必须自觉遵守并监督乙方人员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有关“消防条例”,每月(季度)自觉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缴纳流动人员管理费(证)。20、由乙方提供的各种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安全防护、配电箱、电缆、电线等必须向甲方提供其产品的合格证明,并达到技术监督局、安检部门及消防等相关单位的要求。21、乙方负责除甲方提供以外的水源及电源。22、负责所有分包单位材料的垂直吊运(不得收取任何费用)。23、保持厕所、施工大门出入口,场内道路和作业区域的清洁卫生。24、根据施工场地的实际需要和甲方的要求搭设钢筋加工房和相关作业8棚(含多次搭设),乙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25、乙方不能以任何原因拖欠工人工资,应将工人工资直接发放给本人,工人每月领取工资后所签名的工资表必须统一交甲方项目部一份保存留底备查。工人必须具备有效身份证复印1份。26、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自负盈亏,除本合同规定的可调整价格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涨价或增加费用款项。27、本工程必须全部采用木模,现浇用的柱、梁、墙、楼板必须采用≥15mm厚度的桥梁板或九夹板,确保成型质量。28、乙方按甲方要求进场安装塔吊,基础施工阶段的塔吊租赁费用(包括司机、指挥工工资由甲方承担)。第五条、处罚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本合同第三条要求,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评定,如果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其处罚金额为200至10000元整。安全文明施工必须一次性评定合格,若不合格,按建筑总面积3元/㎡扣除,并承担建设、监理单位的所有罚款。2、乙方必须按照项目部制定的月、周、日作业计划,按时完成各分部分项工程阶段施工进度。每拖延一天,罚款2000元,在人工费结算时扣除。若因乙方原因(如劳动力不足)造成周、日计划延误,项目部将有权采取措施,调派其他劳动力加班完成,所产生的加班人工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在人工费结算时予以扣除(建设单位或甲方其它分包单位的配合不及时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但应经甲方书面签证认可)。特殊9情况下或不可抗力因素,如停水、停电、大风、大雨、砼供应不及时以及甲供材不到位造成工期延误,必须由现场生产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有效)。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每月累计三天以上或工期延误则乙方支付甲方所有管理员工资及甲方租赁的办公室等相关费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甲方因工期延误的所有罚款和损失赔偿由乙方承担。4、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工人违章作业,项目部将对违规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10-200元的经济处罚,对班组长进行200元的罚款,对乙方进行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驱逐出现场。5、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者,项目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20-200元的经济处罚,对班组长进行200元的罚款,对乙方进行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驱逐出现场。6、为确保施工现场的稳定,甲方付款之前所有费用乙方自理,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正常运行。不得出现聚众闹事及上访现象,若出现闹事及上访,三人以下(含三人),每人次罚款1000元,三人以上按集体,每次罚款10000元。7、班组进场时乙方必须提供工人的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