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宣传活动策划及推广服务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送达地址:传真: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送达地址: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就活动(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策划、推广等专项服务并支付相应报酬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项目内容1、本项目的目标:2、本项目中,乙方负责下述工作:活动策划,包括策划方案的制定及策划工作的具体实施;相关宣传用品设计、制作、安置;媒体宣传;其他。项目详细内容见附件一。二、项目要求1、本项目地点:2、本项目期限:3、本项目质量要求:如有国家标准则执行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标准,则所有委托项目均应以合理满足本合同第1.2条及附件一之内容且以甲方事后认可为达到本合同质量要求的依据。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交他人完成。乙方如需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办理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就该第三人的工作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三、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3、其他配合协作事项:四、费用及支付1、乙方就本项目获得的报酬总额:人民币(大写)(¥元),包括:(1)乙方从事策划方案的制定及实施的报酬及费用。(2)乙方从事宣传用品设计、制作、安置的报酬及费用。(3)乙方从事媒体宣传的报酬及费用。(4)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费用、运输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项目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2、支付方式和时间(1)首付款在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日内,甲方将本项目报酬总额的%(即人民币元)一次性支付给乙方。(2)验收付款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且收到乙方下述全部文件后_______日内,甲方将剩余款项一次性付给乙方:甲方关于本项目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原件一份。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3、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银行地址:户名:账号:4、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五、项目策划1、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目标及甲方要求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完成策划案初稿,并提交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合格的,乙方并应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完成策划案最终稿,提交甲方最终核准。经甲方最终核准通过的,乙方按照策划案最终稿具体实施项目策划工作。如甲方审核或最终核准不通过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修改直至通过。如由此导致履约迟延的,并不免除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甲方可根据本项目的现场进展情况,对策划案最终稿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乙方应配合修改。由此所增加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本项目报酬总额不作任何变更。3、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作为乙方履约代表。该项目联系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均视为乙方的意思表示,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乙方如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提前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未及时通知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六、宣传用品的设计制作1、乙方负责宣传用品设计及制作的,应制定相关宣传用品设计方案,提交甲方取得其书面认可,并依据最终确定的宣传用品设计方案设计、制作宣传用品。其中:宣传用品的设计、印制、包装均应符合最终确定的宣传用品设计方案、甲方要求以及正常使用要求。宣传用品设计、印制、包装等要求见本合同附件。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宣传用品的图文设计,并将设计成果交付甲方验收。设计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的,乙方应于验收合格后日内向甲方提供制作成品的样品,并取得甲方书面认可。甲方书面认可样品后,乙方应于甲方书面认可后日内按甲方要求印制完成宣传用品,负责派人将宣传用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以及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风险自宣传用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起转移至甲方。2、宣传用品清单详见附件。3、乙方应保证宣传用品符合本合同要求及正常使用要求,不存在任何权利和质量瑕疵。因宣传用品权利或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七、媒体宣传1、基本内容序号发布内容使用媒介时长位置/时间段规格次数/数量单价122、宣传样片本项目媒体宣传如采用样带(样片、样稿)(统称“宣传样片”),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宣传样片。如宣传样片由乙方定制,则乙方应于前将宣传样片初稿提交甲方审核,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日内制作完成宣传样片。宣传样片制作完毕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方可按照本合同约定通过媒体发布宣传。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即擅自发布宣传样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等措施予以解决,乙方仍应支付本项目报酬总额%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3、媒体发布期间。4、媒体发布时间表及编排方式详见附件5、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发布时间,依法取得有关媒体广告栏目、版位、时间段的使用权,并交付给甲方使用。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该广告栏目、版位、时间段的合法性。如因该广告栏目、版位、时间段的使用权问题发生纠纷(包括行政处罚),并由此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乙方负责提供本项目媒体发布期内甲方宣传的样报和/或监播/测报告,并保证其真实性及可靠性。八、项目验收1、本项目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如有国家标准则执行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标准,则所有委托项目均应以甲方书面确认验收合格为达到本合同质量要求的依据。2、本项目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甲方验收。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完成后现场验收或由甲方根据具体的项目内容以其他方式验收。九、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1、本合同项目成果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2、本项目宣传用品设计成果及制作完成的宣传用品/宣传样片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3、乙方自行或委托他人印制宣传用品/宣传样片而制作的母版/原版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4、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而使用他人作品/肖像的,应保证原作者/著作权人/肖像权人对乙方与甲方约定的设计制作成果无任何异议;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示与原作者/著作权人/肖像权人签订的作品和/或肖像许可使用合同或其他许可使用证明。5、乙方保证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侵犯了其知识产权、其他人身及财产权利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及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罚金、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十、保密1、本合同所称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所涉及的宣传用品、宣传样片图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乙方为印制宣传用品而制作的母版/原版。乙方签订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2、乙方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3、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日内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4、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订购的数量印制和发运宣传用品,设计、印制、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应在甲方监控下销毁。5、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持续有效。十一、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本项目下任一项成果的,每逾期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项目报酬总额%的违约金。如乙方应支付的各项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本项目报酬总额的%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及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供本项目各成果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由乙方负责根据甲方要求更正和修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费用的增加由乙方负责。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并应按照本合同第11.2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提出更正或修改要求后日内,乙方仍未满足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再支付本项目报酬;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及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十二、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十三、不可抗力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4、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6、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7、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8、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