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石铺小学舞蹈社团章程第一条:社团名称:灵之舞舞蹈社团第二条:舞蹈社宗旨:陶冶情操、强身健体、提高艺术修养,让我们的孩子性格更开朗、自信、大方。第三条:社团任务:发扬、传承我国民族民间舞蹈、校园舞蹈、及现代舞、街舞体育舞蹈等。第四条:舞蹈社团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第五条:社员条件:1.学生应遵循《中小学生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2.有舞蹈素质,热爱舞蹈,并能较好地处理舞蹈社团活动与其他各项学习、生活的关系。第六条:社团管理制度:1.社团训练时间:每周一到周五早晨7:20-8:00地点:舞蹈室辅导员:张宝平2.舞蹈队建立考勤制度,请假填写请假单审批,三次以上无故缺勤者作自动退团处理。各位队员应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努力克服各类困难,确保训练正常进行。3.定期召开社团会议,对排练和各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回顾。4.舞蹈社团团员员经学生报名,学校选拔产生,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从新生中选拔后备力量。并选拔思想、学习、能力和舞蹈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担任团长。第七条:社团奖惩:舞蹈队加强对队员的考核,每学期总评,考核成绩由训练、比赛、考勤、纪律四方面组成,考核成绩为优、良、合格、不合格。考试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