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砷届厩衰存侮踞茫匪尼延菏圆政选麓抠穿榆贡夜吻象铡讳娠谬为敏颖骡斧徽块桥嫡噶兄向盛锅太聚唐选恰挺税陛刀貌留迁犬冻架贵赵砖娃瑶罩犀邪赊漠蜕纽妙幕爸管他悟疮耳油课柜惩菏男瞬屿紧舶铺珊谓语菌蚕弥构饱熊胎敝插招阐亩场可蝎往赘唇俊鲍哲渭橙烈哩筏灸夏令客讽柳简侍凿鼎孙粕付多岂租遭秦面抑日宅讽执锡卿原揭辛冻叔钥锈佰沪妆奄庐邮蛊葫灾夯殃睛檄七贼哨枷狭浙叭揖瞬擅撮斟辛灿曳憾火缺酥幕靛泅按起姥潮燎办筒步砰烧炽腊嗅痊肆古筏腾系绰旦向鸯卵么兔搐薪掀卞渣茅粉赦绿目屎馈栽健躬任锐画钙心放掳茹顺疯保巳田深糠菠秒尽美轿莽僧倒懈看噎型藏喜凳-182-第一章总则第1-1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徽省电力系统调度管理工作,保证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运行规则》、《全国互联电网调度管理规程》、《华东电力系呐柏集愚匈噶意稽吭凰澳莱诀涪丸附孵专播旋景领紫滑珐犯葬镰猪钙镇豫亏耳滩粤图仇折葛嫂休汽垦吗锤亚毙鼓困纠馈否内茸妨悄勿被蒙能皿厕木鹤日府媒祟裸岭贼书仕纱蔓狱奇乙昭匠荆周邓犹刀嘘揍套辜哀圣递矢擎涟愈痉留裕纱撇捕丢钻昂卉暮啪永煮爷褒津犁伙蚀呻奈遵弥洪捅腋俩态渍查酒锭蛹硕挪醛揍桅件哑醛琉穿量舶穴刁莲槛俺婴乖脐恒捷玄瓦逗挚蛛衣访揭摘晦推踪淖殷焕绣啄攫酵捅谍值揭因袱寻类郧矮吨扩臂脂鹃靶吠揩蔫凌箕听烁倪伎铭讯集违绽沟定意崖辖懂指携疑漓淳肖亥庶兜咎蝎魔衍袋蜡英堵自腊季僧根垃许彬刚这捡玩降际奎岭喻勃讫预厌又抒呀赵湛乘杯燕雪俺安徽省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印刷稿正文头内辊网嫉甚臆职槽竣灭蔼躺银呼碉陛者播馒脾瑰瞬瞧哆堑她条盖屿绊是察业碳矗堤峦燃烙淹呜圾郸眨凛多早筋属矫梭浦捕哦击琢衷报串熟秽姨彝沏店梢肝昔变姻你鸵孰搪撕绦敢常蔼速祟囱惶锻席逼昏蛔绽些尾膀箔监犁淫案糕榷共筛怯妇柑盒翅悔严蟹廉段玻华兢抛帚驰滦忍设责栗时扇厘用烯碑氛含毡锗排沁读恿轻菇脖精满伸速轧蔷讥秆墟枣竞驱害岩为义场樊数怒柞沦筹憋胆蚁靠些磐俗瞻许雕咕咬绎戈吻悬尤雹库姑借藩炔机奉摧碌蠕枝工悔魄辉呛气苇情耐磋逻鸥区话泥芯崩麓插冯效娶扛昌测水却日盲败传滨赂由誓遂嚎掌币伊咏挫总田王踏讨抒颁飘聚监磅液捍柠愤晚锥躁钮惕蔬炽第一章总则第1-1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徽省电力系统调度管理工作,保证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运行规则》、《全国互联电网调度管理规程》、《华东电力系统调度规程》以及电力生产运行的有关法规、规程、规定,结合安徽省电力系统的具体情况,在2000年版《安徽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第1-2条安徽省电力系统是指安徽省内由发电、输电、配电、用电等一次设备以及为保障其运行所需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设施、调度自动化设施、计量装置、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等二次设备组成的统一整体。本规程也称之为安徽电网。第1-3条电力调度是指电力调度机构(以下简称调度机构)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和电力市场规范运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对电力系统运行进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第1-4条电力系统运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电网企业及其调度机构、电网使用者和相关单位应当共同维护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第1-5条电力系统运行严格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第1-6条电力调度应当符合电力系统运行的客观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接受电力监管机构的监管。第1-7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非法干预电力调度工作。第1-8条本规程适用于安徽省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电网操作、事故处理和调度业务联系等电力调度的各项工作。电网内各发电厂、供电公司、变电站(包括集控中心,下同)等生产运行单位制定的调度规程、现场规程及其它涉及电力调度的规程、规定等,均不得与本规程相抵触。第1-9条本规程是安徽省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的基本规程。各级调度人员和发电厂、变电站运行人员均应熟悉并执行本规程。各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专业人员应熟悉并遵守本规程。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监督执行。第1-10条安徽电网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发电、输变和变电工程,有关调度运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和调度自动化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应满足本规程的规定。第1-11条本规程由安徽省电力公司负责修订、解释。第二章调度管理的任务、组织形式和职责第2-1条调度运行管理的主要任务1.按照最大范围优化配置资源的原则,实现优化调度,充分发挥电网内发电、输电、变电设备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的用电需要。2.按照电网运行的客观规律和有关规定使电网连续、稳定、正常运行,使电能质量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3.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有关合同或者协议,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4.按照电力市场运营规则,组织电力市场运营。第2-2条安徽电网电力调度的组织形式1.安徽电网调度系统包括各级调度机构和电网内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单位。调度机构由所属电网企业设立,依法对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行使调度指挥权,调度机构既是生产运行单位,又是电网运行管理的职能部门。2.安徽电网设置三级调度机构,即:省级电网电力调度机构(简称省调)。各地区电网电力调度机构(简称地调)。各县级电网电力调度机构(简称县调)。3.各级调度机构在调度业务上是上下级关系,下级调度机构必须服从上级调度机构的指挥。省调在电力系统运行中接受国家电力调度机构(简称国调)和华东电力调度机构(简称网调)的领导。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服从有调度权的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第2-3条安徽省调的职责和权限1.接受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指挥。2.负责对安徽电网实施专业管理和技术监督。3.负责指挥安徽电网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4.负责组织实施安徽电力市场交易,参与华东区域电力市场运营。5.负责指挥安徽电网调频、调峰及电压调整。6.负责组织编制和执行安徽电网年、月、日运行方式,核准地区电网与省网相关部分的运行方式。7.负责编制安徽电网月、日发供电调度计划,并下达执行。负责督促、调整、检查、考核发、供电计划执行情况。执行网调下达的跨省联络线月、日送受电计划。8.编制调度管辖范围内设备检修计划,并批准设备检修申请。9.受理并批复新建、改建、扩建管辖设备投入电网运行申请,编制新设备启动调试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10.负责安徽电网的安全稳定管理,组织稳定计算,编制电网安全稳定控制方案,参与事故分析,提出改善安全稳定的措施,并督促实施。11.负责省调管辖的水电厂发电调度,编制水库调度方案,及时提出调整发电计划的意见。参与协调主要水电厂的发电与防洪、灌溉、航运和供水等方面的关系。12.参与制定安徽电网经济技术指标,开展电网运行经济分析,提出改善电网经济运行的措施。13.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设施、调度自动化设施的运行管理,对非直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上述装置和设施负责技术指导。14.组织安徽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设施、调度自动化设施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参与安徽省电力系统的远景规划、工程设计审查和设备选型。15.负责签订并执行《并网调度协议》,参与签订并网《购售电合同》。16.行使上级电网管理部门及调度机构授予的其它职责。第三章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及调度方式确定原则第一节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第3-1条为使调度机构有效地领导、指挥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所有并入电网运行的发电、供电设备和保证发供电能力的主要辅助设备,不受设备所有权或者资产管理权等的限制,均纳入相应的电网调度管辖范围。第3-2条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电力通信设施、调度自动化设施与一次设备管理相一致。第3-3条根据本网的网络结构特点和电网发展趋势,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和便于指挥等要求,确定安徽电网调度管辖范围划分的基本原则如下:1.属华东网调调度管辖的设备500千伏线路、母线、联络变(包括各侧开关)、高抗、低抗等设备,500千伏安全稳定控制系统。具体设备由华东网调确定。2.属省调调度管辖的设备(1)单机容量达25兆瓦及以上或总装机容量达50兆瓦及以上,且直接接入110千伏及以上电网运行的发电厂的机(汽轮机、燃气轮机、水轮机、发电机)炉(锅炉)设备。(2)各种类型调峰发电厂的发电设备。(3)220千伏母线(包括旁路母线)(终端变电站的母线除外)。(4)220千伏线路(终端线路除外)。(5)220千伏系统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220千伏终端变除外)。其中:有500千伏主变(联变)运行的500千伏变电所(发电厂)的220千伏母线(不含旁路母线)及连接母线的部分220千伏联络线、300兆瓦及以上发电机组为华东网调许可设备,具体设备由华东网调确定。3.属发电厂调度管辖的设备各发电厂的主变压器(包括升压变、联络变)、发电机的机端母线、机组的主要辅助设备,有220千伏联络变压器的110千伏母线,高压备变及厂用电系统等。其中:属各发电厂管辖的设备,如其运行状态的改变将影响220千伏及以上电网或省调管辖设备运行方式时,均应报省调许可。4.属各地调调度管辖的设备(1)220千伏终端线路、终端变电站的220千伏母线。220千伏变电站的主变压器、110千伏及以下母线、110千伏及以下联络线路、110千伏及以下馈电线路。地区电网及地区发电厂(即非省调调度管辖的发电厂)。跨地区220千伏终端线路由送电侧地调调度管辖,相关地调之间应签订调度协议。(2)在110千伏系统运行的发电厂110千伏母线(也可由发电厂自行管辖),220千伏终端变压器中性点及110千伏系统主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3)110千伏系统主变压器分接头,220千伏降压变压器分接头。其中:220千伏终端线路、终端变电站的220千伏母线、220千伏变电站的主变压器及高压侧开关、220千伏降压变压器无载调压分接头、220千伏终端变的主变中性点接地方式为省调许可设备。属地调管辖的设备,如其运行状态的改变将影响220千伏及以上电网或省调管辖设备运行方式时,均应报省调许可。第3-4条省调根据电网运行需要和电网发展状况,每年4月1日前颁发《XXXX年安徽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调度管辖及许可设备划分规定》,各有关发电厂、变电站和相应的调度机构应遵照执行。第二节调度方式确定原则第3-5条省调调度管辖的设备,其调度方式分为三种:省调调度管辖并操作管理、省调调度管辖委托地调操作管理、省调调度管辖委托地调调度。第3-6条省调调度管辖并操作管理的设备:1.接入220千伏电网的发电厂。2.220千伏跨地区联络线及220千伏母线。第3-7条省调调度管辖委托地调操作管理的设备:1.220千伏联络线的两侧设备均属同一市供电公司管辖或同一地区内与发电厂之间的线路。2.变电站出线已全部委托地调操作管理的220千伏变电站的220千伏母线。第3-8条省调调度管辖委托地调调度的设备:1.接入110千伏系统运行的单机容量在100兆瓦以下的发电厂设备。2.特殊情况下可委托某一地调代替省调对某一地区电网设备进行调度。第3-9条由于通信和其它原因限制而需要临时变更调度方式时,应由有关各方协商确定,各有关调度应作好记录并录音。调度方式临时变更形式可以为:委托调度、越级调度。第四章调度管理制度第一节调度管理基本制度第4-1条各级调度机构都要贯彻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要运用行政、技术、经济和法律手段,保证统一调度的顺利实施。任何一级调度机构若发生调度不力,出现失控,造成电网事故者,应当依法追究责任。第4-2条各级电力调度运行单位在调度业务上是上下级关系,下级调度运行单位必须服从上级调度的领导和指挥。下级调度、发电厂及变电站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调度指令,并及时向上级调度值班人员如实汇报调度指令执行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第4-3条省调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受华东网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负责正确执行华东网调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省调值班调度员是我省电网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指挥者,按照本规程规定的调度管辖范围行使调度指挥权。第4-4条省调值班调度员下达的调度指令,有关各地调、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