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委托合同书项目名称:标识系统设计项目(甲方):(乙方):北京天一印象广告设计制作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一、标识系统名称及设计要求1、标识系统名称:标识系统2、整体风格要求:标识系统设计风格主要结合项目整体建筑风格和独特的地理优势,以法式、意大利式及西班牙风格的设计理念为主。突出独特的湖滨生态优势和别墅岛屿文化。标识系统的设计结合风格元素的搭配、组合(颜色、形状、尺寸、布局等),不但要到达行进指引、提醒提示、景观描述等服务作用,更要在此基础上,让行人理解项目中“墅在湖中,湖在墅中”的寓意。通过此标识系统呈现出项目“环保、生态、低碳、国际化居住区”等世界最领先的规划设计理念,画龙点睛突出价值体系。二、标识系统设计内容及范围1、标识系统的规划布局设计:了解甲方相关部门的需求和建议,确定标识系统布局方案及标识系统分级方案,各级标识系统的特征要素及亮点;进行标识系统的平面布局,竖向关系组织,交通组织及视线组织。2、标识系统效果图设计:在标识系统布局设计阶段确认的原则下,乙方根据前期布局进进行标识系统分级方案设计。此阶段乙方应充分考虑各级系统的作用及展示效果,合理组织标识系统序列、相互关系以及周边的各种建筑及景观元素,讨论并确定标识要素的尺度、材质、色彩等主要特征,确定软景效果及风格基调。确定标识系统分级和类别,各级各类别标识系统的数量及安装位置。3、标识系统深化设计阶段:在标识效果图的设计方案确定后,进行标识系统深化设计。此阶段乙方需与建筑师协调有关平面、立面资料,根据最新建筑及工程相关信息,讨论相关的建筑及景观设施元素材料使用;与项目各专业工程师协调有关结构设施、地下管线、户外照明设施、水景循环系统等相关问题,完成各级标识的施工深化方案。4、标识系统布点图一套,标识系统设计效果图一套,标识系统整体设计深化图一套.5本次合同设计范围为项目的导视系统。付款方式1、本次设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2、四、设计作品的交付时间及交付方式: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合同签订后工作日)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未按合同付款或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五、知识产权约定: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六、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甲方义务: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乙方义务: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七、违约责任: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八、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北京天一印象广告设计制作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2013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