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勘测定界10.1土地勘测定界概述10.1.1土地勘测定界的概念土地勘测定界(简称勘测定界,勘界),是根据土地征收、征用、划拨、出让、农用地转用、土地利用规划及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工作需要,实地界定土地使用范围、测定界址位置、调绘土地利用现状,计算用地面积,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用地审批和地籍管理等提供科学、准确的基础资料而进行的技术服务性工作。目前有专门的勘测定界软件newmap,而mapgis和cass也可以实现其部分功能。勘测定界工作,在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下,由有资格的勘测单位承担。10.1.2土地勘测定界意义土地勘测定界工作的意义在于:保障用地审查,使用地审批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健全了用地的准入制度;使项目用地依法、科学、集约和规范,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保障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土地勘测定界工作是项目用地从立项到审批程中的理要环节,是用地审批的重要依据。项目用地环节:项目立项预审项目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论证审查报批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勘测定界10.1.3土地勘测定界的特点土地勘测定界不同于工程测量中的施工放样。土地勘测定界侧重于地籍管理的内容,是在调查清楚用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用地类型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实地定界工作,其内容包括调查与测绘工作。而工程中的施工放样仅仅是根据用地需要进行的拨桩、放线工作,是一种狭义的测绘技术工作。勘测定界工作除具有一般地籍管理工作的特点外,根据其工作内容、工作性质还具有如下一些特点:1.综合性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兼有地籍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及放样测量三者的内容。2.专门性是一项专门为用地审批服务而衍生出来的特殊性技术工作。3.精确性土地勘测定界成果直接服务于用地审批工作,同时也服务于土地管理的其他工作,其精确性应与土地管理,特别是地籍管理的工作要求相衔接。外业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要求进行;内业采用先进的科学手段,实时自检、互检,从而达到最终成果的精确性。4.及时性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工程进展速度,这就要求勘测定界人员准确、及时地提交勘测定界成果,提高审批效率。5.法律性土地勘测定界的成果对用地审批、土地登记等具有一定的法律性。10.1.4土地勘测定界工作的内容1.收集资料、实地踏勘、制定技术方案。2.实地调查用地范围、权属、地类等基本情况。3.实地测设界址点并埋设界址桩。4.界址点坐标测量。5.编制土地勘测定界图及项目用地范围图。6.土地勘测定界面积量算和汇总。7.编写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10.1.4土地勘测定界工作程序按照土地勘测定界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将其工作分为以下四个阶段进行:准备工作阶段、外业工作阶段、内业工作阶段、成果检查验收及归档阶段。各个工作阶段之间的关系,见下面土地勘测定界工作程序框图P153土地勘测定界的工作流程接受委托仪器设备准备收集图件及勘测资料现场踏勘制定技术方案外业调查外业测量权属调查地类调查平面控制测量放样测量内业面积量算汇总编绘勘测定界图、撰写勘测定界报告检查验收提交成果准备工作成果检查验收、归档内业工作外业工作10.2土地勘测定界的准备工作勘测定界工作前期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接受委托、组建队伍、收集资料、实地踏勘、制定技术方案、工作底图的选择和整饰。10.2.1接受委托具有资质的土地勘测定界单位只有在接受用地单位或有权审批该项目用地的政府国土部门的委托书后,方可开展土地勘测定界工作。10.2.2组建队伍根据项目大小和勘测定界的工作程序,可成立领导小组或确定项目负责人,组建外业调查组、外业测量组、内业整理组等具体工作小组。10.2.3收集资料土地勘测定界前期收集资料是很关键的工作,资料的完整与否,直接关系到后续工作的进度。资料准备包括:(一)收集相关政策性文件及用地批准文件收集《中会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规程》(试行)、《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城市测量规范》等作为开展土地勘测定界工作的政策与技术保障。同时,上述政策性文件也是用于向用地单位或土地属单位解释的法律、法规依据。收集申请用地的选取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计划部门的批文等,以保证土地勘测定界工作的合理、合法。(二)收集相关的图件资料勘测定界工作应尽量搜集用地范围内的地籍图、地形图、比例尺不小于1:10000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基本农田界线图、测区范围内的航片图、土地权属界线图、用地单位提供的由专业设计单位承担设计的用地范围图以及比列尺不小于1:2000的建设项目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地籍图、地形图作为编绘勘测定界图的基础图件;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权属界线图及航片作为现场调查核实权属及地类的主要图件资料;基本农田界线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作为编绘勘测定界图时转绘基本农田界线及农用地转用范围线的基础图件;用地范围图及项目用地工程总平面图作为勘测定界时放样测量的基础图件;土地利用现状图还用于制作勘测定界用地范围图。10.2.3收集资料(三)收集权属证明文件权属证明文件的收集包括土地权属文件、征用土地文件、土地承包合同(协议)、土地出让合同、清理违法占地的处理文件、用地单位的权源证明等,作为权属认定的依据。此外,还应搜集工作范围内各种用地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产权资料作为权属检核的依据。搜集不全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也可以在土地勘测这界外业调查时补充搜集。(四)收集控制点成果及相关资料搜集用地范围附近原有平面控制点坐标成果、控制点点之记、控制点网图、原控制网技术设计书、有关坐标系统的投影带、投影面等资料,作为布设勘测定界控制网的依据。搜集用地界址点拟定坐标(设计坐标)或与定界有关的参考资料作为放样元素,对于线性工程还应收集中线点设计坐标、线性工程占地宽度表及各类曲线元素。10.2.4实地踏勘,制定技术方案(一)实地踏勘在审查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收集的控制点成果资料,了解项目用地附近的各级控制点的标石完好情况和现场通视条件,以便制定合理的勘测定界技术方案。对于线形和大型建设项目用地还应调查了解交通和地理条件。(二)制定技术方案根据收集的资料和实地踏勘,制定技术方案。技术方案的内容有:(1)用地范围、地理位置、交通条件、权属状况、地形地貌等。(2)工作程序、时间要求、经费安排、人员配备情况。(3)工作底图的选择、测量方法、成果要求。(4)控制网的布设方法、测量所需仪器状况、技术依据。10.3土地勘测定界的外业调查土地勘测定界外业调查是勘测定界中的基础性工作,其工作内容类似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但其调查范围和成果要求又不同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内容,同时土地勘测定界外业调查又兼有城镇地籍调查的内容,综合考虑,将土地勘测定界外业调查分为(城镇)权属调查和(农村)地类调查(即为核查行政界线、权属界线、土地利用类型界线、基本农田界线、已批准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范围线,将其测绘或转绘于工作底图上,并进行土地利用现状类型调查)。土地勘测定界的权属调查土地勘测定界中的权属调查是对用地范围内土地权属单位的土地权属来源及土地权利所及的位置、界址等情况的调查。调查成果经土地使用者认定,可以为地籍测量、权属审核和土地登记发证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凭证。界址调查是土地权属调查的关键,权属调查是土地勘测定界外业调查的核心,它直接关系到外业测量权属界址桩的放样及内业面积量算工作的质量。土地勘测定界的权属调查权属调查权属状况调查用地界线调查权属来源调查权属性质调查土地勘测定界权属性质调查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调查。土地勘测定界权属来源调查主要是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属来源调查,即国有土地上单位用地的来源。其主要内容:一是调查该土地的取得方式(征用、划拨、出让、代征、租赁等),作为填写勘测定界表的依据;二是通过调查该土地的来源,确定该国有土地的实际使用者。界线指界址点(即拐点或转角点)及其间的连接直线,即界址线(包括权属界线和行政界线)。调查区域内的界址线在城镇中多以界址点的连接直线为界;在非城镇中多以曲线形地物(如河岸、沟渠中线、道路中线等)为界。土地勘测定界的地类调查地类调查应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及《全国土地分类(试行)》的要求,以接受勘测定界委托时为调查时点,通过现场调查及实地判读,将用地范围内及其附近的各地类界线测绘或转绘在工作底图上,并标注二级地类编号。在地类调查的同时,实地调绘基本农田界线和农用地转用范围界线。土地勘测定界的地类调查实地调绘是指依据《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利用土地利用现状图、航片、地形图或地籍图上的地类界线,通过现场调查及实地判读,将用地范围内及其附近的各地类界线测绘或转绘在工作底图上,标注二级地类编号,核实现状地类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图上标注的地类一致性,与实地不一致的,在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面积量算表中注明(实际操作时是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准),同时调绘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界线和农用地转有范围界线并标注在工作底图上。基本农田界线的调绘基本农田界线的调绘是在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阅用地范围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料、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图及基本农田保护区界线图,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现场将用地范围内及其附近的基本农田界线测绘或转绘在工作底图上,图上确定建设项目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的范围,以供内业量算项目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的数量。农用地转用范围线的调绘农用地转用是指现状的农用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报批后转变成建设用地的行为,又称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转为建设用地以及农用地内部之间的相互转换不属于农用地转用的范畴。农用地转用范围线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如果建设项目用地占用经批准确定的农用地转用范围的农地,应将已批准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范围线绘制在工作底图上,经内业处理后,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用地管理提供准确依据。经外业调绘和补测的外业工作底图应及时清绘整饰,经检查合格后,才能转入内业工作阶段。10.4土地勘测定界外业测量平面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界址点放样埋设界址点外业工作:根据项目用地的初步设计图或规划用地范围图实地放样界址点并埋设界址点,然后对用地界址点(权属界址点和行政界址点)进行解析测量界址点坐标。10.4土地勘测定界外业测量外业测量平面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界址点放样1、坐标系统采用1954年北京坐标系,与土地利用现状图坐标系统保持一致;2、利用GPS布设控制点,GPS点的点位应选在视野开阔处,要避开高压电线、变电站、电视台等设施,减少电磁波的干扰;3、对勘测定界范围内的地物进行测量,保持图与实地一致。利用RTK或全站仪将土地勘测定界的坐标成果实地放样,并埋设界址桩或做漆标。界址桩埋设后需按解析法重新按《城镇地籍调查技术规程》进行界址点测量,保证界址点放样的可靠性。这两项《规程》要求在土地勘测定界的过程中进行,但实际操作中是在土地勘测定界完成之后进行的。10.5土地勘测定界内业处理1、量算内容包括:项目用地的总面积;项目占用集体土地、国有土地的面积和占用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面积;量算出征用面积和其中占耕地、基本农田的面积;划拨土地的数量;出让土地的数量;代征土地面积和其中占耕地、基本农田的面积;临时用地面积;规划道路面积;同时还要把占用他项权利的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的面积量算出来,以便为土地登记提供数据。2、量算的方法:采用计算机解析法。3、汇总要求:为保持资料及数据的统一性、科学性和实用性,面积单位及土地分类及填表格式必须全国一致。1、勘界图要素包括:用地界线、界址点、用地总面积(大型项目用地,因土地勘测定界图分幅较多,可以不标注用地总面积);用地范围内各权属单位名称及地类符号或名称;用地范围内占用各权属单位土地面积及地类面积;用地范围内的行政界线、各权属单位的界址线、基本农田界线、地类界线;地上物、文字注记、数学要素等。2、勘界图制作要求:比例尺不小于1:2000(大型工程可不小于1:10000);保持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