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同志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中共永济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男(女),*族,**文化,**省**市**县**乡(镇)**村(街)人,****年**月**日出生,****年**月参加工作,现任**单位**职务。该同志于****年**月**日提出入党申请,****年**月**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支部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年**月**日支部委员会研究,认为***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确定其为发展对象人选。现申请备案,请审查。中共*************支部委员会(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