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自然灾害应急处理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在施工程项目区域在受到地质灾害、气候灾害、环境灾害影响时,能有效的减轻灾害给现场带来的灾难,能保证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搞好预防和预测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工程项目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预案。第二条此预案是施工现场处理自然灾害事件的基本程序和依据。适用于工程辖区范围内受下列因素影响的自然灾害:一、地质灾害如:地震、地面沉降、地裂缝等;二、气候、水文灾害如:水灾、旱灾、风灾、寒潮、热浪、厄尔尼诺现象等;三、环境灾害如:由环境污染引起的酸雨、噪声、全球性气候异常等;四、与自然灾害相关的其他不可抵御的灾难性事件。上述因素造成的灾害(以下简称自然灾害)。第三条经理部全体施工人员,在自然灾害发生过程中都有参加防灾、减灾同自然灾害作斗争的责任的义务。第四条防灾、减灾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快为主,各分包单位对辖区内的防灾、减灾工作负责。经理部部对辖区内的防灾、减灾工作进行统一指挥调度。第二章领导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经理部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当工程项目辖区范围内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时,经理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即开始工作,本应急预案启动。第六条经理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陈海担任,副组长项目副经理刘日林、生产经理戴永顺担任,成员由生产、安全、保卫、材料、技术、质量、办公室等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和指挥全辖区内的应急处置指挥工作。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第七条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部署、督促、检查各分包单位和各相关单位落实各项决策、命令情况;全面了解掌握减灾处置状况;起草相关防灾、减灾情况文稿及协调各分包单位处置进程中的问题。第三章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第八条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职能组。(一)指挥组:组长由现场负责人陈海担任。其职责是督促其它组和有关部门、单位落实经理部的各项决策;及时、全面了解受灾情况;向上级报告实施救灾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各组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问题。(二)信息组:组长由刘日林担任。其职责是保持与组长的联系;及时了解各组人员、物资等全方位内容的最新信息;编写有关报告提供现场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依据;负责对施工人员开展防灾知识和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发挥舆论引导,搞好动员工作;负责安排会议及通知参加成员事宜;随时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领导指令畅通。(三)技术质量组:组长由总工程师郑祥龙担任。其职责是负责参与现场应急处理小组相关职能组的工作,了解全面的灾情,起草防灾、救灾工作的有关技术性文件;负责对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提出技术性建议;负责上级领导、专家考察人员到现场进行灾情调查工作;负责在施工程、临设的抢险排险、应急检修、应急加固、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以及危房拆除、临时建筑搭建等设计、规划的技术工作。(四)抢险组:组长由安全员何从志担任,其职责是负责迅速调集抢险、救灾队伍、机具设备,;对受损的建筑物、管线、主要道路实施清理,寻找遇险人员和被掩埋的重要财产、物资;对尚未严重受损但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建筑物、设施等实施加固处理或其他避险措施;迅速清除区域内的主要路障,恢复通信、交通和水、电的畅通。(五)救护组:组长由成贻干担任,其职责是负责迅速组织救护队伍,设立临时抢救点,赶赴区域重点受灾处,密切配合工程抢险组人员,及时抢救伤员;负责做好区域消毒和控制疫情工作;负责组织转运重伤员及死亡人员的临时处置工作;并配合物资保障组负责重点受灾施工人员的临时安置。(六)物资保障组:组长库管员鲁邦国担任,其职责是负责救灾、防疫、救护工作中所需的急需抢险物资及生活后勤保障必备物资的评估、收集、统计、运输、分配等工作;保证评估因素充分、统计数据精确、收集物资种类齐全、运输时间地点到位、分配物资供应均衡。(七)保卫组:组长由姚成飞担任,其职责是负责组织警卫、消防人员等应急力量,协调维护现场抢险、人员救护等防范重点施救区域的秩序,防止和处理突发事件,对区域进行治安、防火工作的全面检查,防止破坏、盗窃和火灾的发生,及时排除隐患。第四章应急响应工作程序第九条辖区内重点部位、重点区域最先发现发生某一事件的发现人,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按要求迅速报告,确保自然灾害发生后在最短的时间内使相关人员及上级部门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处理。第十条经理部在接到受自然灾害影响的报告后必须停止手头一切工作,迅速按程序逐级报告,决不允许延误抢救时间。第十一条领导在接到受自然灾害影响的报告后,必须亲自安排相关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启动应急预案。第十二条相关部门在接到受自然灾害影响报告后,必须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赶往出事地点,请示领导,调配人员和物资设备,运往出事地点,应急联络和设备器材准备应同时进行,不得延误救援时间。第十三条各分包单位在接到发生自然灾害报警时,必须紧急响应,确保人员出动和物资及时供给,保证无条件服从,全力以赴组织人力、物力赶赴现场进行救援。第五章应急处理支持与反馈第十四条当防灾、减灾工作结束后,经理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教训,及时进行完善,并按照下列条款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第十五条对在防灾、减灾工作的指挥、信息、抢险、救护及后勤保障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分包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六条对在发生自然灾害时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人员,或在抢险过程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由司法机关,按法律程序追究刑事责任。江苏天宇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杰庭苑小区3标段项目部201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