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LetterofCredit本章主要内容•信用证的定义•信用证的特点•信用证的作用•信用证的的格式和内容•信用证的当事人及其权责•信用证的种类•信用证的业务程序•信用证的修改与撤销信用证的定义“DocumentaryCredit”,and“standbylettersofcredit”meananyagreement,howevernamedordescribed,wherebyabank(the“issuingbank”)actingattherequestandontheinstructionsofacustomer(the“applicant”)oronitsownbehalf,⑴istomakeapaymenttoortotheorderofathirdparty(the“beneficiary”),oristoacceptandpaybillsofexchange(draft)drawnbythebeneficiary,or⑵authorizesanotherbanktoeffectsuchpayment,ortoacceptandpaysuchbillsofexchange(draft),or⑶authorizesanotherbanktonegotiate,againststipulateddocuments,providedthatthetermsandconditionsofthecreditarecompliedwith.•根据UCP500的规定,“跟单信用证”和“备用信用证”意指一项约定,不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系由一家银行(开证行)依据客户(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或以开征行自己的名义,凭规定的单据,并在符合信用证条款要求的条件下:(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开具的汇票;或(2)授权另一家银行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3)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简言之,跟单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付款承诺。•信用证是进口方银行(开证行)应进口商(申请人)的申请和要求向出口商(受益人)开立的,凭规定的单据在一定期限内支持一定金额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的特点•开证行付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一项不依附于贸易合同的独立文件•信用证业务的处理以单据而不是以货物为准•银行在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责任不受开证申请人向开证行或向受益人索赔或抗辩的影响信用证的作用保证与资金融通•对进口商•对出口商•对开证行•对出口地银行信用证的格式和内容SWIFT700开证格式信用证的当事人及其权责信用证业务当事人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开证行(IssuingBank)受益人(Beneficiary)指定银行(NominatedBank)开证申请书信用证通知行(AdvisingBank)保兑行(ConfirmingBank)付款行(PayingBank)承兑行(AcceptingBank)议付行(NegotiatingBank)偿付行(ReimbursingBank)信用证•开证申请人义务:受贸易合同和开证申请书的双重约束,——按要求负责申请开证——遵守开证申请书的规定(1)合理指示开证(2)按规定向开证行交保证金(3)及时付款赎单(4)支付各种费用权利:付款前对单据审核对货物进行检查对由于开证行的过失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如果开证行以自身名义开立信用证,则该证没有申请人•开证行义务:——正确及时开出信用证——负第一性付款责任权利:——收取保证金、手续费——审查单据,以确定单据表面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有权处理单据或货物•受益人义务:——接受信用证后,在规定的装运期内装运货物,并在有效期内提交合格单据——保证货物质量符合信用证规定权利:——审核信用证条款,要求进口商修改或拒绝接受——开证行倒闭时,有权要求申请人付款——有权凭正确单据取得货物——开证行无理拒付时,可上诉并要求赔偿货物和合同一致单据和货物一致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一致单据与单据一致基本当事人之间的三角契约安排卖方受益人买方申请人开证行合同•通知行——认真审核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密押或印鉴)——即使、准确地通知受益人•保兑行——信用证加具保兑的原因——保兑行与开证行处于同样的位置,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付款后,对受益人无追索权——有权向开证行收取保兑费——保兑后,无权擅自取消保兑•付款行——开证行的付款代理人,由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指定——有权根据代理合同向开证行取得偿付及所发生的费用——付款行付款是最终付款,付款后无追索权•承兑行•议付行——有权议付或不议付——有权根据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议付后,有权向开证行或规定的付款行收汇垫款——开证行拒付时,可向受益人进行追索•偿付行信用证的种类•根据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光票信用证(CleanCredit):凭不附货运单据的汇票或收据付款的信用证——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Credit):凭附带货运单据的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根据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Credit)信用证一经开出,开征行便承担了按照规定条件履行付款的义务,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除非得到信用证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随便撤销或修改信用证的条款。特点:1.确定付款承诺2.信用证的不可撤销性——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Credit)开征行可以不经过受益人的同意,也不必事先通知出口商,在出口地银行议付之前,有权随时撤销信用证或修改信用证的内容。信用证应清楚注明是可撤销的或是不可撤销的,如未注明,应视为不可撤销的(UCP500)•根据信用证有无开证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加以保兑——保兑信用证(ConfirmedCredit)由开证行以外的另一家银行加具保证兑付的信用证。“thecreditisconfirmedbyus”“weherebyaddedourconfirmationtothiscredit”——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Credit)未经另一家银行在信用证上加保兑的信用证。只有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才能加以保兑•根据信用证的使用方式或付款方法即期付款信用证(SightPaymentCredit)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PaymentCredit)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Credit)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Credit)种类条件即期付款L/C延期付款L/C承兑L/C议付L/C限制自由汇票需要或不要不要需要需要或不要汇票期限即期——远期即期或远期受票人指定付款行——指定承兑行议付行以外的银行付款给受益人的时间即期付款延期付款远期付款扣减利息,即期付款起算日——交单日、提单日承兑日——追索权无无无有•根据受益人使用信用证的权利能否转让——不可转让信用证(Non-transferableCredit)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Credit)开证行授权出口地银行在受益人的要求下,将信用证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的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适用于有中间商的贸易背景,其基本程序:•可转让信用证的处理要求:——注明可转让字样(Transferable)——只能转让一次,但允许第二受益人将信用证转回给第一受益人(允许)ABABABAC(不允许)ABC——信用证能否分割转让给几个第二受益人,应视信用证是否允许分批装运——第一受益人必须通过转让行办理信用证转让业务——信用证只能按原证规定的条款转让,下列项目例外:减少信用证金额、单价;缩短到期日、装运期、最迟交单期;增加投保比例;用第一受益人名称替换原证申请人名称——第一受益人可用自己的发票、汇票替换第二受益人的发票、汇票——申请转让信用证时,第一受益人必须不可撤销的指示转让行,说明他是否保留拒绝允许转让行将修改通知给第二受益人的权利——信用证有数个第二受益人时,每个第二受益人都有独立处理修改权,即一个或几个第二受益人拒绝接受信用证的修改,不影响其它第二受益人接受修改•根据信用证和其他信用证的关系——对背信用证(BacktoBackCredit)出口商收到进口商开来的信用证后,要求通知行或其他银行在原信用证的基础上,另外开立一张内容近似的信用证,这张信用证就叫对背信用证。——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Credit)由两张相互依存的信用证组成,一般是在买卖双方有买有卖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同时互相开出信用证,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是另一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而另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就是第一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第一张信用证的开证行是第二张信用证的通知行,而第二张信用证的开证行则是第一张信用证的通知行。对背信用证的基本程序•使用对背信用证的注意事项——第二张信用证的条款和第一张信用证的条款除下列几点外基本一致:金额、单价可以降低;装运期、交单期、有效期可以缩短;保险金额应增加——原始信用证应是不可撤销的,最好加具保兑——在向第一通知行交单时,中间商要用自己的发票替换实际供货人的发票——原始信用证禁止分批装运时,对背信用证也应开出全部金额•对背信用证与可转让信用证的比较:相同点:均是中间商使用的,都存在第二受益人;费用由第一受益人支付;中间商可以换发票,改变某些条款不同点:(1)信用证上有明确转让字样时才能转让,对背信用证上并无表示,只有中间商和第二开证行了解这一事实;(2)对背信用证和原始信用证是两个独立的信用证,由不同的开证行保证付款,可转让信用证是一个,由同一开证行保证付款;(3)对背信用证有2次独立的交单议付,可转让信用证只有1次;(4)对背信用证业务比可转让信用证复杂,费用也高。对开信用证基本程序•根据信用证金额能使用的次数——非循环信用证——循环信用证(RevolvingCredit):信用证金额被全部或部分利用后能够恢复到原金额再被利用,周而复始,直到规定的利用次数或总金额被用完为止。循环信用证循环条件循环金额循环方式按时间循环按金额循环积累循环非积累循环自动恢复循环半自动恢复循环非自动恢复循环•预支信用证(AnticipatoryCredit)又称红条款信用证(RedClauseCredit),指开证行在信用证上加列条款,授权信用证的通知行或议付行提前向受益人支付货款的信用证。如果到期日出口商不能提交有关单据办理议付,预支款项的通知行可以向开证行索偿,然后开证行再要求申请人赔偿。预支信用证基本程序信用证的业务程序出口商受益人轮船公司进口方银行开证行出口方银行通知行/转递行进口商开证申请人②申请开证③开立信用证④通知信用证⑤装船取得提单⑥交单⑦垫付⑧寄单索偿⑨偿付⑩通知赎单⑾付款赎单⑿交单提货①买卖合同•进口商申请开证•开证行开立信用证•通知行通知信用证•审核信用证•受益人发货并向银行交单•审单议付•寄单索偿•开证行或偿付行偿付•申请人赎单提货•收汇考核及结汇进口商申请开证•进口商填具开证申请书•开证行审核申请书申请人的资信•申请人交纳保证金开证申请书开证行开立信用证•信用证的开立形式•信用证的递送——信用证递交受益人的途径开证行——出口商开证行——申请人——出口商开证行——出口地代理行或联行——出口商——通知与转递(AdviseorNotify/Transmit)的区别——通知行的选择•开证费用信用证的开立形式信开信用证电开信用证全电开证简电开证SWIFT开证Thisisanoperativeinstrument,nomailconfirmationtofollow.Thisisnotanoperativeinstrument,detailstofollow.信用证证实书Thisistoconfirmourtoday’sbriefcableinformingyouofissuanceoftheCredit.+通知行通知信用证•审核信用证:印鉴/密押•通知受益人不同信用证的通知方式•信用证的登记和保管•信用证的转通知原则:信来信转,电来电转转出行负责印鉴/密押的核对审核信用证•银行审证•受益人审证银行审证•开证行资信情况的审核•信用证种类与性质的审核•信用证一般内容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