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编号:GSDMZG/AQZL-12批准:柴在军主编:吕生锋版本:1审核:殷延生页次:4修订状态:第1次修改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一、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1、2、负责锅炉设备的运行操作要求3、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锅炉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日常巡检。4、保持锅炉设备和锅炉房室内外环境的整洁卫生。5、锅炉设备应统一向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申领《锅炉使用登记证》。6、巡查项目应包括炉体、控制柜和水处理装置。炉体巡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控制柜、水处理装置每周进行一次巡查,遇有特殊情况应增加巡查次数。7、a设备过负荷时b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c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任务时。8、巡查设备时对异常状态要及时、正确处理详细记入《采暖锅炉运行记录》并向值班领导汇报。9、发现设备缺陷或其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汇报单位领导并联系锅炉质检部门进行检修。10、每年向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验经检验无隐患后方准许继续运行。二、锅炉房现场环境安全管理1、锅炉房是动力重地与锅炉房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锅炉房。2、锅炉房内设施和设备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3、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独立操作锅炉水处理设备进行水质分析。45、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6、锅炉房内电气、照明、电控设施不得随意拆接。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7、锅炉房内应照明充足道路畅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89、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10、使用锅炉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主题: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编号:GSDMZG/AQZL-12批准:柴在军主编:吕生锋版本:1审核:殷延生页次:4修订状态:第1次修改1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12、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1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14三、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应有具有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安装。锅炉安装必须接受当地锅炉安全检查部门的监督,经验收合格后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给使用登记证方可使用。2、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3、常压热水锅炉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4、锅炉设备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运行的常压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5、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6、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四、锅炉房安全、卫生制度1、锅炉房是体育中心设备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工作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杂物,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4、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许锁住或拴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5、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6、锅炉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7、锅炉房地面、墙壁、门窗经常保持清洁卫生。8、主管领导要定期、不定期地对运行记录、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五、巡回检查制度1、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按时进行巡检,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要及时汇报。2、巡回检查的路线一般由炉前到炉后、炉下到炉上、由仪表、附件到管道,巡回检查过程中,要对引风机、鼓风机及炉排等认真巡检。3、检查的主要内容有:锅炉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有无鼓包、变形、渗漏;燃烧室内有无异常响声;鼓引风机是否良好;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是否灵敏可靠;管道、阀门是否严密;阀门开关是否灵活;水泵运转是否正常;除尘器是否磨损等等。4、检查人员要填写巡回检查记录。主题: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编号:GSDMZG/AQZL-12批准:柴在军主编:吕生锋版本:1审核:殷延生页次:4修订状态:第1次修改六、对安全附件试验校验的要求。1安全阀托运放气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气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2压力表正常运行进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线,校验后铅封。3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连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连锁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连锁试验。4、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七、压力容器管理制度1、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定期检验周期根据检验机构决定。2、对压力容器所配备的安全装置(安全阀、压力表等),应定期进行通、排放工作,以保证其灵敏、可靠。安全附件的检定,检验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3、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理或消除,对难以消除的缺陷应采取降级、降压,限期使用直至更新等方法进行处理,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八、安全装置的调整和检修1、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对安全装置和主要的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调整工作。需焊、挖补修理时,应由持特殊焊接工作操作证人员参加。2、安全阀更新购置应有出厂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有检验部门和质检员的印章,并有注明检验日期,无出厂合格证严禁购置使用。3、安全阀使用中应定期校验,每年至少一次,调整后的安全阀应加铅封,并填写记录。检验调整工作应由专职检验人员进行。未经许可,本公司任何人员不得任意启封调整检验。4、未经检验合格和无铅封的压力表不得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压力表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卸压后指针不回零位、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5、压力表的装设、校验与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压力表应定期检验,每半年至少一次,经检验合格的压力表有铅封和检验合格证。九、锅炉房水质管理制度1、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2、锅炉水处理须配备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专职水处理人员,保证锅炉无垢或薄垢运行,且无严重腐蚀。3、离子交换器的出水水质应每小时化验一次。离子交换剂接近失效前,应增加化验次数。4、主题: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编号:GSDMZG/AQZL-12批准:柴在军主编:吕生锋版本:1审核:殷延生页次:4修订状态:第1次修改锅炉给水水质每四小时化验一次,交接班时,面对面化验,以监督软水箱是否有硬水或盐水的渗入。锅水水质(碱度、PH值、氯根等)应两小时化验一次。其中,氯根与溶解固形物的比值应定期复验和修正。相对碱度应定期测定计算。分析化验时间、项目、数据以及采取的措施等均应如实做好记录。5、锅炉排污是控制锅水水质的重要措施之一,排污量和排污方式须在水质分析人员的配合下进行。6、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的锅炉,每班必须对给水硬度、锅炉水碱度、PH值三项指标至少化验一次。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及溶解氯;锅炉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定碱度氯根PH值及磷酸根。7、水处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8、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9、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污垢腐蚀情况对污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分做好详细记录。10、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水措施。11、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十、锅炉司机操作规程1、锅炉工上班前戴好防护用品,认真进行交接班,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锅炉工应熟悉锅炉的结构、性能、压力和水位、燃料、燃烧等基本情况。3、锅炉工应每小时对锅炉仪表及各部件运行情况巡检一次,要勤检查、细观察,遵守一切规章制度,严禁擅自脱岗。4、锅炉运行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先启动引风机,再开启鼓风机,然后启动出渣机,根据需要开启炉排调速机,最后根据水温、压力等情况开启淋浴、暖气循环泵,并及时补水。5、锅炉运行时,必须勤观察,保持水位、气压正常稳定,不能忽高忽低。6、水位表要保持灵敏可靠,每班冲洗水位表一次。锅炉上的管道阀门必须缓慢开关,严禁猛开、猛关。7、锅炉运行时,锅炉压力表指针不得超过工作压力,保持在安全压力下工作,压力表要保持灵敏正确。8、每班不少于一次的排污,排污应在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排污时注意先慢开启,不准用其它物件开启排污阀,关闭后不得渗漏。9、经常检查鼓风机、引风机、水泵、出渣机等部位运转情况;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修理,确保锅炉正常运转。10、锅炉工应不定时巡查燃烧状况,防止发生正压燃烧损坏设备。11、闲杂人员、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和逗留锅炉房。12、锅炉房作为重点防火地点,锅炉工要每天检查现场防火情况及消防器材完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