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研究理论以及怎样创新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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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怎样研究理论以及怎样创新理论――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的启示梁东黎(南京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系210093)内容提要:“继承和发展”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有两类,一类是完善经济理论本身,一类是解决实际经济问题。前者必然面临对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多元化理解,以及学术观点的相对性和政治观点的绝对性的矛盾。马克思“继承和发展”前辈理论的基点是解决他所处时代的实际经济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理论必然广泛“继承和发展”前辈理论。理论研究有真问题和假问题之分。揭示实际问题的因果联系,才是真正的、具有生命力的理论。“继承和发展”马克思经济理论,必须以解决实际经济问题作为第一目的。关键词:继承和发展马克思经济理论实际问题方法论原则一、问题的提出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但是,后人往往不自觉地以一种极端的态度不恰当地对待它,结果使得这样宝贵的精神财富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就是说,在很多时候,我们对马克思的经济理论要求太高了,即要求马克思的经济理论能够解释一切时代、一切方面的经济问题。然而这是不现实的。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有其固有的研究对象,有其固有的需要解决的经济问题。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是对发展至19世纪(1883年以前)的资本主义所进行的理论解释。马克思留下了一部具体的经济学,没有留下一部一般的经济学。即使我们把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论称为马克思的一般经济学,它也只是19世纪(1883年以前)人类方法论研究的一个优秀成果。方法论本身的研究也需要发展,它的发展也是没有止境的。当人们用这么高的标准要求马克思时,对自己的理论要求必然降低了。马克思曾经说不是物产丰富的温带、而是条件艰苦的寒带更适合资本主义的发展。对马克思理论的发展来说,也有类似的情况:马克思理论本身太伟大、太丰富,致使马克思理论的后来者很难抵挡当懒汉的诱惑,他们不自觉地坐享其成、坐吃山空,使马克思的理论难以继续发展。似乎可以说,马克思理论太伟大反而损害了马克思理论的发展。这种情况迫使我们思考:怎样才能真正更好地发展马克思的理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而且应该首先向马克思请教。在运用马克思经济理论进行研究的时候,笔者发现其间必然会面对一个取舍的问题:(1)当研究以“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作为基本的目的时,我们的注意力不得不主要集中于怎样的研究才是真正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继承和发展”问题上,这样对于实际经济问题的关心程度和感受程度必然降低。(2)当研究以解决实际经济问题为基本目的时,我们关心的是解决实际经济问题本身。至于必须用哪一种理论来解决这个问题,则不必刻意追求。问题第一,理论第二,能够解决问题的理论才是好理论。在这种情况下,对理论研究中必须坚持“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原则的要求必然降低。在笔者看来,这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进行研究的悖论。为了更好地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必须对这个悖论进行深入的研究,从而理解它,并最终加以克服。二、为完善经济理论本身进行的研究2经济研究五花八门,笔者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为了完善经济理论本身而进行的研究,一类是为了解决实际经济问题而进行的研究。为完善经济理论本身而进行的研究首先要肯定需要完善的经济理论基本上是正确的;同时,也承认该经济理论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对一些新的经济现象、政府执行的新的经济政策等未能给予较好的解释。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通常被认为是重大的理论问题,即在坚持该理论的基本理论的原则基础上通过对该理论的完善、拓宽和发展,使该理论能够较好地适应新的情况。例如,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按劳分配”的制度。该制度的要点是“不劳动者不得食”和“多劳多得”。我国实行这样的制度,从认识论的角度看,或者从指导思想的角度看,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有着非常明显的关系。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分配逐渐从“按劳分配”制度演变为“按要素分配”的制度。这种制度,具体说,就是:提供劳动可获得工资收入、提供资本可获得利息收入、提供土地可获得租金收入。这种分配制度,对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所起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麻烦事接着就来了,因为这种分配制度非常象萨伊极力宣扬而马克思严厉批判的收入价值论;看上去,我们似乎是从马克思回到了萨伊。一方面,马克思是对的,改革也是对的;另一方面,马克思的理论和改革的实践又确实有很大的差距。在这个时候,往往会产生这样的需要,即怎样通过对马克思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使马克思理论能够更好地解释改革的实践。例如,钱伯海教授提出了“物活劳动共同创造价值”的理论试图解决上述的矛盾。钱伯海认为他的理论不仅坚持了劳动价值论,而且能够很好地解释按要素分配的改革实践。当然,也有人认为钱伯海的理论根本背离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这就引起了理论上的争论,争论的核心是创新的理论是否违背了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本原理。三、对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多元化理解那么,什么是马克思的经济理论呢?什么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本原理呢?这个问题看上去没有什么疑义,确实并不好回答。首先,马克思的经济理论在其著作中是以不同的形态出现的。第一,直接以经济理论形态出现,如『资本论』。第二,作为指导经济理论研究的方法论研究――哲学研究,如『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三,在经济理论研究中体现的方法论思想,如在『资本论』中体现的被称为“大写”的逻辑。第四,在一般经济问题研究中体现的经济理论思想和方法论思想。很难说这四个方面是完全一致的。其次,在其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上,马克思进行的经济理论研究也未必完全一致,有“青年马克思”和“成熟马克思”的说法。最后,更成问题的是,存在众多的马克思理论的解释者。马克思在世时就说过:我从来就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我播下的是龙种,收的却是跳蚤。马克思去世以后,恩格斯是马克思理论的权威解释者。恩格斯和马克思的理论不完全一致。以后,在俄国,对马克思理论最重要的解释者是列宁和斯大林。在西方,虽然马克思理论要算异端,但研究者并不少,我国学术界一般将其笼统地称为西方马克思主义,并将其置于马克思主义的正统之外。我国学术界习惯于将政治上的最高领导人等同于马克思主义的权威解释者。不过,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并不完全一致。我国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大军分布在政府、文教、宣传、新闻、科研等各部门,其总的规模可能属世界第一。由于种种情况,各人对马克思理论的理解有很大的不同,这完全是清理之中的事。有人说,有一百个人研究马克思,就有一百个马克思主义。这句话看似荒唐,其实是真理。每个人只能根据自己的理解去认识马克思,因此,他们说出、写出的马克思已经不是原来的马克思,而是带有研究者个人色彩的马克思,包括带有研究者自身种种局限的马克思。这好象并不是一件好事,但也只能如此。“我注六经”可能是事实,但是,“注六经”的“我”3已经是“六经注我”的“我”了。主观和客观处于同一个系统中,对客观的认识不可避免地要打上主观的烙印。社会科学领域如此,而被称为“真正科学”的自然科学领域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正因为观察者和观察对象处于同一个系统中,物理学上才有“测不准”定律一说。因此,那些自封为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其实都是大可怀疑的。四、对待马克思主义的学术观点和政治观点由此可见,“什么是马克思主义”这个看上去相当简单的问题,深究一下就会发现,其实并不容易回答,因为各人有各人的理解。既然如此,什么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就更不容易回答了。作为学术问题,只能寄希望于自由讨论,只能寄希望于时间老人的考验。以上说明,从学术的观点看,马克思主义实际上是很相对的。但是,从政治上看,则不能允许这样对待马克思。政治需要赋予马克思主义一种绝对的意义。在我国,执政党的地位是由宪法规定的。为了巩固执政的地位,执政党必须了解和掌握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并为改进这种利益而开展各方面的工作。但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究竟是什么、怎样做才能真正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执政党内部肯定存在不同的认识。为了尽可能地保证获得这种认识的正确性,迫切需要能够使执政党获得正确认识的指导思想。我国宪法作出规定:这一指导思想就是马克思主义。正因为如此,我国执政党或政府在宣布重要的政治主张时都需要运用马克思主义论证其正确性,即论证它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就是我国政治文件为什么经常充满强烈理论色彩的内在原因。任务的性质决定了在政治领域,马克思主义不可能具有可讨论的随意性,而只能具有不可讨论的绝对性。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讨论可以无休止地拖下去,但时间不等人,政策必须马上贯彻、执行。这种不可讨论的绝对性尤其是针对同一时点而言的,就是说,在同一时点上,只有官方理解的马克思主义才能被认可,而其他的则不被认可。在不同时点上,改变原先的理解则是可以接受的,因为这可以被解释为理解的深化,或理论的发展。理论可讨论的本性和它在政治领域中的不可讨论性必然构成冲突。按理说,两军对垒,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但是,到目前为止,总是后者成为战胜者。显然,官方的理解可能是错误的。在这种情况下,其绝对性就会压制、打击正确的理解,从而使错误的理解有可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始终处于统治地位,在政治生活和经济建设方面给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这些历史的教训必须记取。当然,官方的理解也可能是正确的。但是,正确的理解只有通过讨论的方式才能被更广大的人民群众所接受,也只有通过讨论的方式才能不断地获得认识上的进步。因此,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如果用官方理论的绝对性排斥、打击理论本身的可讨论性,那么,其结果总是一方面会损害理论,另一方面当然更会损害政治。马克思曾经辛辣地指出,庸俗经济学的研究不是取决于是否科学,而是取决于是否违背“警章”。如果马克思的理论也成了限制自由思想的“警章”,那么,这肯定是马克思本人所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我们曾经看到,在经济体制变革较为迅速的时期,理论不得不频繁地“改口”。每一项新的变革都需要理论论证其正确性。理论对当前变革的正确性进行论证越是有力,就越是有力地批判了论证原先状态的理论,就越是有力地贬低了理论自身。另一方面,当新的变革出现时,从而对新的理论论证的需要出现时,原先论证的理论越是有力,现在就变得越是可笑。经过这样频繁的“折腾”,理论的威望一落千丈便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五、马克思怎样“继承和发展”前辈理论?为了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是:我们应该怎样正确对待马克思的理论呢?一个最常见的提法是:“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还有一些更为切近的要求,诸如“先继承,后发展”、“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等等。但是,怎样才能真正“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认识上的差距很大。这其实是一个经济学的方法论问题。关于马克思经济理论的方法论,一般认为是历史唯4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以及逻辑和历史一致的方法、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等等。但是,在这里,方法论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具体的问题,即应该怎样正确对待我们的前辈理论或理论前辈。如果我们真正信奉马克思主义,那么,就应该遵循理论的彻底性原则,提出这样的问题:在这件事情上马克思的原则是什么呢?在这件事情上的马克思主义又是什么呢?这个问题似乎很难有一个答案,因为要求马克思对他死后出现的“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提法作出评价是不可思议的。但是,有一个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就是看一看马克思本人是怎样对待他的前辈理论或理论前辈的。我们可以通过观察马克思的实践,间接地探寻马克思在这件事情上的原则。在经济理论方面,对马克思影响最大的前辈理论家当属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马克思从他们那儿吸收了许多理论养料,但是,对于自己的研究工作,马克思从来也没有提出要继承和发展亚当.斯密的理论或大卫.李嘉图的理论的任务。相反,马克思给自己的研究工作提出的任务是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规律。在这里,我们看到两个完全不同的研究任务或研究目标,一个是完善前人的经济理论,一个是解决当前实际的经济问题。显然,马克思选择了后者。一个经济理论的价值主要不是取决于理论自身是否完善,而是取决于它是否提出或解决了当时最重要的经济问题以及理论的一般性和深刻性。我们可以试想,假如马克思规定自己的研究目标是完善亚当.斯密的理论,将如何。假设马克思的工作做得非常好,对斯密理论中诸如斯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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