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及其特点2007-01-1312:12:45|分类:国防工业|举报|字号订阅1947年7月26日,美国总统杜鲁门签署国家安全法案并组建新的国防部,1950年签署国防产品法案,标志着美国国防科技工业体系的形成。美国国防科技工业体系以国防部为主导、以私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寓军于民、军民结合、平战结合,是一个比较成熟的体系。一、美国国防科技工业体系美国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主要由国防工业产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科研组织结构、中介服务组织、宏观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体系等部分组成。——产业结构体系美国是一个军事大国,兵器工业、军用航天、航空、电子、舰船、核工业等国防工业产业门类齐全。美国又是一个军事技术先进的国家,产业结构先进程度比一般国家都要高。随着新技术革命的发展以及20世纪以来几场高技术战争的刺激,美国国防工业产业结构正在不断朝着高级化的方向发展。美国组建的军工集团,主要集中在航空、航天、电子等高科技领域。在最大的10家军品承包商中,有6家是航空航天工业公司。伴随着产业结构的高级化,产品结构也发生重大变化,人工智能、定向能、微波、激光、动能等新概念武器装备不断涌现。——企业组织体系从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划分角度看,美国的国防工业企业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私有私营企业。私人所有和经营的国防工业企业在美国的国防工业中占绝大部分,它们同政府保持合同关系,享受国家的种种优惠政策,如政府提供生产设施、预付款、贷款担保、科研资助、低税率等。同时受到政府采办法规的制约。二是国有国营单位。二战以后美国一度出现大量各式各样国有国营国防工业单位,后来逐渐被转卖或关闭,现在的国有国营单位主要是一些军内科研实验单位和军工厂,承担军用技术开发、特殊军品研制生产和武器系统维修等业务。三是国有民营企业。国有科研生产设施除政府经营的以外,还有一部分以合同的方式交给承包商经营管理。这种企业不多,只有60多家,主要是弹药厂、武器生产厂和核武器研制生产综合体等。从企业规模和作用的角度看,美国的国防工业企业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主承包商。负责武器系统的总体设计、综合协调和总装。主承包商一般掌握每个特定武器系统采购费的40%—60%,实际上垄断和支配着整个军品市场。二是分承包商。负责制造武器系统主要分系统和部件,如雷达、计算机、发动机和电子设备等,其规模大小不等,有主承包商的下属公司,也有政府所属的军工厂。它们在转包的项目方面从事广泛的研究,开发出大量的赖以生存的关键的专门技术。三是零部件供应商。负责向武器系统或分系统制造商提供零部件和原材料,包括电子组件、集成电路、电池、轴承等。它们是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国防科研体系美国的国防科研是由国防部主导的,其科研体系主要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军内科研单位。由美军自己组建和直接控制,主要从事应用研究,也从事部分基础研究和先期技术开发工作。美军共有研究所70个左右,约占联邦政府科研单位的1/10;雇员总数约6万人,其中半数以上是科技人员。二是大学。在美国480所“研究型大学”中,与国防部有合同关系的有250所,它们不仅为国防和科研输送大批人才,而且还承担了许多国防研究特别是基础研究的项目,军队基础研究项目的约50%是由大学完成的。三是国防工业企业科研机构。美国国防工业企业大都拥有先进的科研设备和一流的科技人员,它们除了从事军品的试制和生产外,还积极从事国防科学技术开发和应用研究。四是职能部门的研究机构。在美国,许多政府部门都有自己的研究机构,其中不少从事与国防有关的项目的研究与开发。例如,能源部有三个研究所主要从事与核武器有关的科研活动,宇航局所属各研究中心的科研项目不少同国防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中介服务体系中介服务组织是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并连接政府和企业,为双方提供咨询服务的官方和民间组织。在美国这类组织非常发达。如国防长远规划研究机构;国防合同审计管理机构;国防财务会计服务机构;国防信息系统和情报机构;国防法律服务机构;国防后勤机构等。正是因为有一大批这类中间组织,借助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解决了政府与国防企业沟通与合作问题,成为政府与国防企业越来越重要的依靠力量,推动了美国国防工业的发展。其中,与国防工业关系最密切的是国防工业协会。美国国防工业协会(NDIA)是1997年由美国防御预备协会(ADPA)与国家安全工业协会(NSIA)合并而成的。美国防御预备协会创建于1919年,是一个非政治、非赢利的组织,它致力于公共防御和国家安全预备,其基本使命是提高武器技术,改进国防管理,维持一个强大的国防科技工业队伍,促进国防开发、生产、后勤保障和管理。60至90年代,军工化学协会、军工管理协会和国家培训系统协会先后并入美国防御预备协会,协会的服务领域和功能不断拓宽。美国国家安全工业协会(NSIA)是所有有关国家安全的工业、科研、法律、教育组织的协会。1944年成立时称为海军工业协会,也是一个非政治、非赢利并致力于建立政府基本防御能力和支持它的工业系统之间紧密工作关系、双向交流的组织。协会的活动范围是政府与工业在商业和技术方面的活动,包括政府政策研究及实务、技术研究与开发、后勤保障技术工作等。国防部成立后,协会的活动范围进一步拓宽,1949年正式改名为国家安全工业协会。1997年美国国家安全工业协会(NSIA)与防御预备协会(ADPA)合并,合并后的组织命名为“美国国防工业协会”(NDIA)。目前美国国防工业协会拥有850家企业会员和24000个人会员。承担的工作有:政府和企业间相互交换想法和技术;向政府提供国防企业的技术、信息、教育建议和解决方法;通过国际竞争支持经济增长。美国国防工业协会提供的资源有:每年举办80个左右的座谈会和展览会,内容涵盖与技术相关的各个学科;出版带有前导性的国防杂志,报道科学发展和军事动态;提供国会和政府关于国防工业问题政策及采购计划等。——宏观管理体系美国国防科技工业的宏观管理体系具有集中决策、分散实施的特点。主要是通过国会、总统、国防部和三军来决策和实施的,其职能划分如下:美国国会和总统是国防工业的最高决策层,负责制定国防科技工业的总体发展战略,并通过预算拨款和政策对国防科技工业实施宏观调控。国会负责通过立法对国防科技工业进行宏观控制审核及批准国防预算。总统负责领导制订国防科技工业的方针政策及重大采办计划的指示,由总统主持的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制订国家安全政策,审议防务目标、军事战略和重要武器计划并提出决策性的建议。国防部是美国国防科技工业管理的核心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国防科研和武器装备研制、生产、采购、试验、鉴定、维修、保障全过程的统一管理和协调。陆海空三军总部:作为武器装备采办全过程的执行部门,负责本军种装备研制生产采购维修的具体组织实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也承担部分军用航空航天计划;能源部主管核武器工业;运输部所属海事管理署负责舰船工业管理和通过有关政策和法令,对造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宏观调控。——运行机制体系美国的国防科技工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比较完善运行的机制体系。这个机制体系包括利益机制、政策机制、计划机制、合同机制和法律机制。利益机制,是通过市场主体对自身利益的关心而对市场活动发生作用的一种机制,美国政府非常重视利益机制在整个国防科技工业运行中的基础性作用,尊重军品生产企业独立自主的地位,通过对企业的军品科研生产给以经济补偿等,满足企业的利益要求。政策机制,包括军工投资政策、装备采办政策、价格补贴政策、科研补助政策等,引导、推动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计划机制,主要表现就是其规划、计划和预算(PPBS)体制。目前不仅美国继续沿用并不断改善这一制度,而且英国、法国等军事大国也都在采用这一制度。美国的军品采购特别是武器装备采办主要是通过合同的方式进行的,合同的方式就是市场的方式。美国的国防科研和生产具有完备的法律体系,国防科技工业的各项活动都是在严格的法律约束下进行的。二、美国国防科技工业体系的特点美国国防工业管理体系的特点主要是:——军品生产企业军民兼容美国没有专门的国防工业部门。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表现出高度的军民兼容性。美国有1/3以上的民用企业参与国防科学研究和军工生产,几乎制造了所有的飞机、导弹、空间武器、电子设备及其他现代化武器装备,而且大部分研制军品的企业为了降低经营风险和摊销军工产品开发成本,从未敢放弃民品的开发。它们把研制和生产军品所发展起来的电子技术、材料技术和航空航天技术等,广泛地应用于民用经济部门,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先导作用。事实上军事高技术对民用经济部门的溢出效应很高。美国的当代高科技发展史,从计算机、通讯网络、航天航空、核工业,到先进制造业等各个领域,无不和美国的军事工业有联系。高技术首先产生并应用于竞争最为激烈的军事部门。军事科学技术开发,又拉动了各个行业的发展。美国政府一向重视军品生产,指导思想上实行“以军带民”战略,把军品生产看成国家的“战略产业”,当作国民经济发展的“加速器”,发展综合国力。——私人垄断企业是军品生产的主要承担者在美国,军品生产企业大多数是私人企业,国有企业数量很少,政府只保留少量的科研和军工企业作为研制和生产武器装备的骨干力量,大量的武器装备的研制和生产由军方向私人垄断企业定货。——国防科研力量雄厚美国1/3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在军事部门工作,有3/4的科学技术研究单位从事与军事项目有关的研究工作,直接从事军事科研的有35万人,三军有73个科研机构,分属国防部、能源部、航空与航天局的64个研究中心,其研究经费占政府科研费的90%以上。——国防部是军品科研和生产的组织管理者部队装备需求由各兵种提出,防卫机构汇总、评估,提出装备预算,经国会批准,国防部提出采购计划,实施采购。国防部作为政府部门,是军品的最终用户,同时是军品生产的组织管理者。国防部主要是通过两种渠道调控军工生产:一是订立军品合同,形成以各承包商为首的工程系统承包制;二是垄断集团聘请大批退役军官和国防部退职官员到公司任职,而国防部又吸收垄断集团的代表到军事部门担任重要职务。美国军工商品科研生产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采用市场经济方式,在研制、生产中引入竞争机制,统筹全社会的力量,服务于国防工业。风险不是全部集中在政府手里,企业也要承担相应的开发风险。政府和企业彼此进行科技情报和技术转让,互惠互利,成果积极用于军民两方面产品的开发上。这种体制的优点:一是装备供求能力国防部全能掌握,有利于提高决策准确率。二是工作过程封闭在国防部系统内部,很少关联政府其他部门,决策和工作效率比较高。三是无论隶属军方还是民间,科研能力、经费可以统筹,避免重复和浪费。——军品生产实行承包合同制美国军品的科研和生产实行承包合同制,私营公司承包大部分的军品研制生产任务和几乎全部的高新技术项目,因而管理上特别强调在军队和企业之间建立比较稳定的供货合同关系,重视市场机制的作用。——注重发挥国防工业基金的导向作用政府设立国防工业基金用于支持重点军工技术的开发,解决重点军品研制生产中的应急问题。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种导向,吸引和引导企业投资军方急需军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