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绳管理制度为加强钢丝绳的使用及维护,保证各类提升设备的安全运行,在确保矿井提升运输安全的前提下延长钢丝绳的使用寿命,降低钢丝绳损耗;为进一步加强斜巷绞车钢丝绳管理,完善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杜绝钢丝绳断丝超限、磨损超限等不安全提升因素,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组织管理机构:管理单位:机电管理科组长:段云龙成员:苏顺蔡旭峰闫李锋王立伟钢丝绳管理组成员及各生产运输单位机电队长绞车司机等二、钢丝绳使用及管理规定:1、选择钢丝绳类型时应考虑提升机类型,提升负荷,使用环境、缠绳层数等因素,钢丝绳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2、新绳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无合格证的钢丝绳领用单位有权拒绝使用。3、钢丝绳使用前及使用中应按规定取样后,到钢丝绳检测站检测。4、钢丝绳入库除认真保存合格证及相关手续外,还应对实物进行妥善保存和维护,避免雨淋、风吹、而造成锈蚀,影响使用性能。5、保管超过1年的,悬挂前必须再进行1次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6、提升钢丝绳必须保存有完整的原始资料(厂家合格证、验收证等)。7、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之日起,每隔半年试验一次。8、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之日起,经一年进行第一次试验,以后每隔半年进行一次试验。9、提升钢丝绳、罐道绳必须每天检查1次,平衡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绳(包括缓冲绳)和井筒悬吊钢丝绳必须至少每周检查1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检查结果应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10、主要斜巷钢丝绳每天要检查一次,检查质量标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各轨道上下山地滚、立滚要安装齐全,做到钢丝绳不磨轨枕、钢轨、巷帮等。11、使用单位对提升钢丝绳进行的各项检查,应按要求认真详细如实的填写检查记录并存档。12、使用单位应配备足够的人员对钢丝绳进行日常的检查和维护。13、各使用单位加强对钢丝绳的维护保养,定期给钢丝绳抹油,延长钢丝绳使用寿命。14、钢丝绳绳头固定在滚筒上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必须有特备的容绳或卡绳装置,严禁系在滚筒轴上。(2)、绳孔不得有锐利的边缘,钢丝绳的弯曲不得形成锐角。(3)、滚筒上应经常缠留3圈绳,用以减轻固定处的张力,还必须留有作定期检验用的补充绳。15、有接头的钢丝绳,只可在平巷运输设备、30o以下倾斜井巷中专为升降物料的绞车中使用。在倾斜井巷中使用钢丝绳,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16、各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斜坡轨道地辊管理,地辊位置要安装适当,以不磨绳为原则,发现承轴损坏要及时更换。定期清理轨道杂物,地辊固定牢固可靠,保证转动灵活。17、小绞车司机必须做到操作平稳,随时观察钢丝绳运动及排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18、各使用单位对小绞车钢丝绳要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并达到以下标准:(1)、钢丝绳绳卡齐全,绳卡及压绳板固定螺栓紧固,背帽齐全、有效。(2)钢丝绳在绞车滚筒上排列要整齐。(3)钢丝绳拐弯处必须使用滑轮或限位轮,以防钢丝绳摩巷邦造成意外损伤。(4)反拉矿车或设备、物料时必须使用滑轮导向,严禁用单体柱、工字钢、大链、木料等代替导向轮。(5)严禁绞车超载运行。(6)钢丝绳在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7)钢丝绳在提升期间积压,造成严重扭曲、变形或打折时,必须立即更换该绳或剁去受伤区段钢丝绳。(8)钢丝绳的钢丝严重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时,不得用于提升。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多少立即更换。19、井下各斜坡轨道绞车使用钢丝绳必须遵循以下规定:(1)、在开拓、掘进施工中,各单位需用小绞车时必须向机电管理科提供斜坡轨道技术参数(坡度、运输长度、矿车数及载重量),由机电管理科计算选型后,办理有关领用手续。(2)、各单位绞车需更换钢丝绳时,必须按机电管理科提供的型号、长度领用。否则,出现问题使用单位承担责任。20、新绳使用一个月内发现问题,各使用单位应及时通知材料科和机电管理科,共同分析原因,追究责任。21、井下各类绞车使用的钢丝绳,必须经机电管理科和使用单位共同查绳鉴定后,确认已不能使用的,按机电管理科规定的时间更换。22、各单位使用的钢丝绳一律实行交旧换新制度。23、为加强对钢丝绳的使用管理,各单位材料员应建立建全本单位所用钢丝绳的领用记录,合理使用,避免费用超支。所有领料单必须详细填清使用地点,上次更换时间。三、钢丝绳考核办法:1、新绳更换后,旧绳应在一周内回收交材料科,不按期交者罚有关单位100元。2、各使用钢丝绳单位的把钩工、信号工必须加强责任心,避免压绳、打弯扭结等,发现一次罚款50元。3、各使用单位在使用钢丝绳时要经常进行检查维护。不按规定执行者,每条罚款50元。4、绞车的辅助设施(包括架绳轮、挡绳轮、地滑子等)必须齐全完好,否则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5、使用新钢丝绳封车,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300元。6、各单位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对钢丝绳的领用、发放、使用、维护、回收、管理、建账等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否则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