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邗创新办发[2009]5号关于转发《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型园区和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杭集工业园、北洲功能区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区创新型经济的发展。现将《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型园区和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实施意见》(扬科创办[2009]1号)转发给各单位,希望各单位对照《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型园区建设和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的工作附件:《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型园区和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实施意见》(扬科创办[2009]1号)二00九年七月二十八日抄报: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存档扬州市发展科技创新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扬科创办[2009]1号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型园区和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市开发区和化工园区发展科技创新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工业公司(集团):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型园区,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促进工业经济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8631”行动计划推进科技创新型经济发展的意见》,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任务1、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探索推进科技创新型工业发展新模式、新路径;以政府推动为主导,全力打造有利于企业科技创新的新环境、新平台;以企业为主体,不断增强和激发企业自觉创新、自主创新的新动力、新能力;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积极构建企业科技创新市场化运作的新体制、新机制。通过推动园区和企业技术升级,带动产品升级、投资升级、市场升级、人才升级、规模升级和效益升级,促进企业加快做强做大、做优做久,努力开拓全市工业规模扩张和转型升级良性互动、双赢共生的崭新局面。2、主要目标园区目标:2009年,科技创新型园区建设初见成效,推进2个园区先行,在建设科技创新型园区上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到2012年,“八区二园”都要创成国家级或省级特色产业基地;创业服务中心产业孵化用房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达到50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55%以上;企业研发总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3%以上;园区财政科技拨款占园区全部财政支出比例高于4%;每万名从业人员中理工科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占15%以上,每万名从业人员拥有的当年新增授权发明专利数10件以上。企业目标:2009年,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和发展初见成效,形成10家以上具有导向作用的示范企业。到2012年,60家科技创新型大企业产销规模均在20亿元以上,其中,产销过百亿元企业10家,过50亿元企业20家;这些企业有健全的研发团队及科技创新型领军人才,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专利所有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产品,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销售额的3%,建成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获得省级以上品牌认定,实施重大技术改造项目1项以上,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高于全市平均2个百分点以上,力争成为所在产业链上的龙头企业。到2012年,300家成长型科技型企业产销规模均在5亿元以上,其中产销过10亿元企业100家;这些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销售额的4%,建成产学研合作载体或联合体,建成市级以上研发机构,拥有一批授权专利和省以上高新技术产品,通过省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组织实施过省级以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高于全市平均2个百分点以上,力争成为所在行业“小巨人”。二、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型园区1、认真编制科技创新型园区建设规划。“八区二园”都要在完善园区总体布局规划的基础上,划出专门区域,规划建设产业特色明显的科技创新“园中园”,有条件的要争取建成组团式的“园中园”,2009年全部完成科技创新型园区规划并全面启动实施。要选准产业定位,实施错位竞争。市经济开发区重点围绕绿色新能源、半导体终端显示,化工园区重点围绕烯烃类、芳烃类及其衍生产品,邗江重点围绕板材加工、造船和风电装备,广陵重点围绕信息服务外包和液压器件,维扬重点围绕机电设备和工艺礼品玩具创意,高邮重点围绕光电产业,宝应重点围绕电线电缆、电工电器,江都重点围绕特种钢管和船舶制造,仪征重点围绕船舶制造、汽车零部件、核电装备,规划建设科技创新型园区。加快市开发区光伏产业园、LED显示终端产业园、邗江风电装备园、仪征核电装备园、仪征史福特LED光电产业园和高邮菱塘光电产业园等绿色新能源、新光源特色产业园规划,加快建设“双千亿”产业基地。2、着力打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进一步放大洗漱用品、光电产品等国家级检测中心的效应,积极创建省级光伏、电线电缆、灯具等公共测试中心,力争建成国家级检测中心,加快推进扬州—中科院半导体照明研发中心、扬州—南大光电研究院、扬州—扬大半导体照明和太阳能光伏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创建国家级高纯硅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启动扬州—南大化学化工研究院、江苏省半导体照明研究院、江苏省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扬州分所的建设。加快建设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中心,大力发展科技评估、技术经纪、科技会展等中介机构,着力吸引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与园区或企业共建研发机构和基地,组建多种形式的技术战略联盟,扶持和鼓励实力较强的企业建设开放性的研发试验基地。到2012年,每个园区都能形成以科技公共服务中心、科技中介机构和行业重点研发中心有机结合的园区科技创新体系,建成主导产业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并力争省以上认定。3、切实强化园区科技招商。根据园区产业特色和错位发展的要求,将产业招商和科技招商紧密结合,大力引进先进制造业尤其是高端制造业领域的重大外资、民资、国资项目,引进研发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地区总部和金融机构等高端环节,进一步增强主导产业与国际产业链条的协同效应。要围绕“三新”产业发展,制定科技创新“技术路线图”,在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和LED技术融合、LED衬底材料和外延片、碳纤维产业化等领域,大力推进产业链技术项目招商,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整合,推动集群发展、创新发展。4、积极创新园区建设的机制体制。在管理体制上,要按“精干、高效、统一”的原则,设立科技创新型特色园区办事机构,配备专职科技助理或副主任,专司其职。在审批机制上,各地政府要力求做到,凡是同级政府拥有的行政审批权限,全部下放给开发园区,所有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所有鼓励、支持类项目变审批制为登记制,从根本上提高行政效能。在政策扶持上,要在落实好国家、省、市现有的推进科技创新的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出台推进科技创新型园区建设的优惠政策。在投融资机制上,各开发园区都要培育1-2个投融资主体,并通过发行债券、信托融资以及BT、BOT和TOT等市场化手段,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园区建设。在人才引进机制上,各开发园区要完善出台人才政策,努力消除阻碍人才合理配置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大力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培育工程。5、加快科技创新型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断什么、连什么”的思路,加快完善科技创新园的水、电、路、汽、通讯等基础设施和金融、保险、咨询、物流等配套服务体系,为科技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生活环境。每个园区都要规划建设一批产业用房,作为科技创新创业的“孵化器”、“加速器”。2009年,“八区二园”累计建设孵化用房面积40万平方米以上,入驻孵化企业200家以上。要着眼于开放融入,立足于扬州区域经济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及早谋划对接宁镇扬城际轻轨、苏中机场、沪陕高速、新过江通道等重大基础设施,将科技创新型园区推向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增强园区的承接力、影响力、辐射力和发展力。三、大力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1、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加强对科技创新典型的宣传,积极引导科技创新型培育企业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大力倡导创新精神,完善创新机制,弘扬创新文化,树立创新的主体地位。加强对科技创新型培育企业创新投入的考核和评价,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大力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到2012年,科技创新型大企业的研发经费占销售额的比重平均不低于3%,成长型科技型企业平均不低于4%。2、推动企业加强研发体系建设。推进科技创新型培育企业健全内部研发机构,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部建成市级以上“一站两中心”,大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院校所为支撑的技术创新体系。重点建设100家左右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明确研发设施建设任务,组织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到2012年,力争拥有省级以上“一站两中心”100家以上。3、组织企业加强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大力组织破解产业关键技术难题。按照“突出三大三新产业、突破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瓶颈、促进产业技术整体升级”的思路,每年确定10-20项制约行业发展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项目,依托重点骨干企业,组织科研力量协同攻关。大力推动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充分发挥政府在科技创新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科研资源丰富的区域,大力开展科技创新、产业合作推介活动,推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每年力争引进重大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0项以上。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合作中的主体作用。到2012年,要通过有效组织,使多数科技创新型培育企业都实施不少于1项省以上科技攻关计划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企业的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新突破。4、切实提高品牌的技术含量和放大效应。鼓励和引导科技创新型企业着眼于大市场,创立大品牌,到2012年,科技创新型大企业都要力争拥有国家级品牌,成长型科技型企业都要力争创成省级以上品牌。进一步推动区域品牌和行业品牌建设,努力在绿色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船舶、化工、碳纤维、电线电缆等行业创建国家级产业基地品牌,实现名牌带动效应最大化,不断提升品牌经济对全市经济总量的拉动和支撑水平。5、强化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好加快引进并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大力实施人才强市“百千万人才引进集聚行动计划”,全市每年力争引进100名以上正高级职称和博士等高层次人才,以及1000名以上副高级职称和硕士等专业技术人才,其中,科技创新型领军人才25名以上。大力实施人才强市“百千万人才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推进企业各层次创新人才的培育,提升百名技术带头人科技创新技能,组织千名企业经营者参加学历教育以及各类培训,开展万名职工学习培训,为建设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四、健全推进保障机制1、健全协调推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市、县(市、区)两级科技创新工作领导体系,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科技创新重点工作,共同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程度和运行效率。进一步完善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协调机制,推进重要活动有序进行,重点工作有效开展,重大项目顺利实施。2、健全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和考核问责机制。根据市“8631”行动计划要求,市、县(市、区)两级均要制订科技创新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层层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定期跟踪督查,年终进行考核奖惩。由市发展科技创新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科技创新推进工作开展督查问责。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市发展科技创新型经济工作的统一部署,明确自身职责,健全督查问责制。3、健全科技创新型企业遴选评价和跟踪管理机制。按照“定向培育、动态管理、注重实效、滚动扶持”的原则,制订科技创新型企业评价管理办法,于每年初,以石油化工、机电装备、汽车船舶和新能源、新光源、新材料产业内企业为主,遴选60家企业和300家企业,分别作为科技创新型大企业和成长型科技型企业培育对象,加强统计监测,开展考核评价。对年度考评达标的,继续作为培育对象,享受有关优惠扶持政策;对年度考评未达标的,取消培育扶持资格,由其它符合遴选标准的企业予以补充。4、健全政策激励机制。在全面贯彻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