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孝道观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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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中西方孝道观之比较作者:袁毓谦来源:《新教育时代》2015年第15期摘要:现如今,跨国际、跨民族、跨文化经济和社会交往与日俱增,这就为我们接触世界、接触西方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但由于文化历史的底蕴不同,往往对于同一事物理解也不尽相同。对比东西方的文化差异对于孝道的理解和行为,可以促进人们对东西方跨文化领域的进一步的了解与深入。关键词:文化差异孝道养老一、中西方文化背景的差异中西“孝”文化有相同点,是全人类共同文化的一部分。但因中西文化土壤不同,文化源头不同,中西孝文化又有不同点。以中国文化为代表的东方文化,受到儒家思想和佛教、道教文化的影响深远,其根源可以上溯到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代,以孔子编纂修订的“六经”为其文化基础,这种文化总的表现为:注重个人修养,注重道德力量,反对武力,注重与他人、自然的和谐相处,追求精神的超脱,以“仁”和“孝”为社会核心。同时更注重于自给自足的内向型文化,如清朝时的闭关锁国正是其体现。“孝”是中国传统美德的核心内容之一,千百年来一直作为中国伦理道德之本、行为规范之首而备受推崇。《孝经》云:“大孝,德之本也,教之所因生也。”“教”,既包括政治制度、社会礼俗,也包括文化、教育等方面,它们都是以“孝”为基石。《论语》中所强调的“养而有敬”,在中国孝文化中是非常重要的。随着中国封建文化的发展,“孝”的内涵在不断地丰富,其外延也在不断地扩大。在内涵上,孝由养亲而敬亲,由敬亲而乐亲,在外延上,孝由家庭私德逐渐扩展到国家和社会,演变成一种社会的公德。而以美国文化为代表的西方文化,其思想基础都是源自欧洲文艺复兴时,源头则是古希腊罗马文化,受基督教影响深远,看重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注重实践和探索,跟中国人喜欢对生命本源的哲学思考不同,他们更注重于对自然的探索和求证,从物质层面去考量生命的本源。以“爱”为社会核心。同时具有开放性的外向型文化,西方孝文化在《圣经》中尤其指出了人人平等的思想,倡导人可以拥有自由的意志和平等权利,与此同时,人人平等的理念也融入到西方家庭中。二、中西方对孝道观的诠释拉法格说:“人老受尊敬是出现在人类社会里的第一种特权。”家庭养老是世界各国都经历过的一个历史阶段。中西方在孝敬父母问题上差别甚大:前者认为是天经地义,后者却认为可有可无。“孝”是我国传统的伦理观念。“孝敬父母”是指对父母的孝顺和恭敬。“孝顺”即尽心奉养父母,顺从父母意志。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是“百事孝为先”,“牛羊尚能跪乳,何况人乎?”。中国传统观念“孝为人之本”的孝文化思想在中国文化里占据重要位置,贯穿中国历史龙源期刊网发展,渗透到社会生活中。孝道的这一层意义建立的根基在于人的报恩观念。中国的孝文化中往往是以家庭本位为基础的,其主要原因在于中国是一个宗法社会,人的家庭观念很强,血缘关系、亲情伦理在脑中根深蒂固。父母、子女始终是一家人。我国传统文化的要求是,无论是否成家立业,另立门户,父母生育并抚养子女是父辈不可推卸的责任,反过来,子女赡养、侍奉父母也是天经地义的。担心他们的学业工作,婚姻家庭。西方文化对家和国关系的不同理解密切相关。在中国孝顺主要体现在子女对父母的行为和态度上,父母在家庭生活中是绝对的权威,绝对的服从父母被视为孝顺的一种体现。古代讲究“父让子亡,而子不得不亡”。在古代子要对父母言听计从,即便是婚姻大事也要由父母做主,这是讲究孝道的一种体现,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西方孝道并不体现在子女对父母的行为之中,而是强调家庭成员之间要彼此平等。在西方,《圣经》中明确指出了家庭成员的相对独立性,要求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必须实现即时的权利义务对等状态。西方推行个人主义,老人和子女经济上来往不多。子女一但成年,就会独自离家自食其力,父母不再抚养他们,即使子女还没有靠自己赚钱的经济能力。很多西方的青年在大学期间不得不靠自己的努力打工赚钱交学费养活自己。西方的子女一旦独立,对父母家的事也很少理会,更不用说赡养父母或几世同堂了。他们独立后很少与父母同住,即便同住也不干涉彼此的空间,互不依赖。在西方,家庭成员财产独立,父母的遗产也可以根据遗嘱自由处理,子女是百万富翁,父母却可能穷困潦倒的情况并不罕见,这与中国人“母以子贵”“一人得道全家升天”的传统有着天壤之别。在西方的英文中难以找到完全对应“孝顺”的单词,英语单词“honor”本意是“给予高度尊敬”,并没有奉养和顺从之意。西方人虽然也敬爱、尊敬、关心父母,但是并不像我们那样,关心父母的饮食起居。他们认为,父母有父母的生活,自己有自己的生活,彼此互相尊重就够了,过多嘘寒问暖,有干涉隐私之嫌对于这种差异。西方人认为,父母生育子女和教育子女,都是他们对社会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谈不到对子女有什么恩惠,因此,也不认为子女对父母应当尽孝敬和赡养的义务。一个人老了,丧失了劳动能力,社会和国家应当负责他的生活,子女对此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大多数西方人脑子里不会经常考虑孝敬父母问题。父母年迈时,一般住养老院或在家中养老,作为子女前去探望,大多数情况下也仅限于节假日、生日等,于是设立父亲节、母亲节,提醒人们注意这件事。在德国、瑞士等西方国家,孩子可直呼父母的名字。对此,我们中国人不能理解,我们一向有“子不言父名”之讳,认为直呼父母的名字是不礼貌的,甚至被认为是不孝的行为举止。在美国,老人搬家,请搬家公司,儿女不必一定前来帮忙;周末,儿女前来帮父母收拾庭院、修剪草坪,父母可能要付工钱。在周末与父母外出聚餐,结账时会实行AA制,这是互相尊重的一种表现。因为西方人觉得自己有能力支付自己的生活开支。三、从养老看孝道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的原意,并不是说不生孩子就是不孝,最不孝的其实是没有对长辈尽到后代的责任。而谈到孝道,自然而然避免不了联系到养老问题。在养老上,中国人普遍认为生养子女不光为了“传宗接代”还为了“养老送终”,父母对子女有养育之恩,子女以赡养父母作为回报,在整个家庭延续过程中,每一代人都要经历被上辈抚养然后赡养上辈,抚养下辈然后被下辈赡养的过程。《论语里仁》中指出“父母在,不远游”可见子女对老人赡养的义务龙源期刊网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目前中国老年人进养老院的很少,基本上还是居家养老,主要依靠子女侍奉、赡养,这是我国千百年来尽孝道的传统表现形式之一。近年来,我国实行医保制度,大大改善了老年人的就医问题,但由于社会生活水平还不是很高,国家福利不是很宽裕,无力拿出更多的钱为老年人免费养老。距离真正的“老有所养”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西方人家庭关系是建立在亲情上的,爱是联系家庭关系的纽带,并非责任和义务。因此也就不存在“养儿防老”的概念,老年人精神上强调独立,不愿意依靠子女,生病靠医疗保险和医护人员,养老靠国家优厚的福利待遇,老年人的赡养无一例外都是通过建立契约、通过早期捐赠、年老反哺的方式保障个人权益,不需子女插手。为老人提供养老保障,是现代西方政府对公民的一种公平回报。那些风烛残年的老人,在年富力强的时候为社会经济的发展贡献过自己的劳力和智力,他们交纳的税赋支持着政府的正常运转、促进着各类公共目标的达成。当他们因年老而失去劳动能力的时候,政府有责任以公共财政和公共服务回报他们一个有保障、有尊严的生活。并且,现代国家已经建立起工作的一代缴纳养老金来支付退休一代现收现付式的养老模式。成年人已经通过税收为退休、需要赡养的老人支付了养老保险,在这样的模式下再推行家庭“个人承包”式的养老政策,一定程度上是在将政府的养老职责推卸到了普通公众身上。从家庭养老转变为社会养老,这几乎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四、总结综上,我们可以看出,中西方的家庭伦理基于不同的自然、经济、政治与文化因素,产生了中西方家庭伦理的众多差异,这些差异表现在中国家庭伦理的基本特征是以父子关系为轴,以孝为核心,家庭本位及宗法人伦;西方家庭伦理的基本特征则表现为夫妻关系为主轴,以爱为核心,个人本位及契约人伦关系。在当今世界,任何民族和国家都不可能摆脱自己的传统文化。随着全球多样化的推进,各国之间的文化交流也日益频繁,探讨东西文化的总体差异,目的是促进东西经济与文化交流,加强“地球村”的联系,谋求共同的发展。参考文献:[1]李晔.试析中西方“孝文化”的差异原因及其影响[J].作家,2013[2]连鹭霞.中西“孝”文化比较探析[J].海外英语,2012,23[3]曹广涛.中西“孝”文化比较研究[J].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10(03)[4]岳琼.浅析中西方孝文化的区别及其产生原因[J].科教文汇(上旬刊).2009(05)作者简介:袁毓谦(1990-),女,汉族,辽宁沈阳人,沈阳建筑大学思政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2013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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