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造手段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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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教育改造手段的创新摘要:在新体制下,在押罪犯的思想出现了许多新特点、新变化,如何对教育改造工作重新定位,直面改革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转变教育理念,创新教育方法以实现改造质量的提高,是我们必须面对和思考的重要课题。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创新的对策是:创新观念,树立教育为先、教育为本的“大教育观”;创新内容,着力构建教育改造工作的新平台;创新方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育改造的有效载体;创新手段,努力提高教育改造的科技含量;创新队伍,全面提高监狱民警的整体执法素质。关键词:罪犯教育改造创新突出教育改造是我国监狱工作的基本特色和传统优势,必须贯穿于罪犯改造的全过程和监狱工作的各个领域。对监狱改造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从理论上谁也不否定,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只注重劳动改造,看不到教育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在新的监狱体制下,监狱工作中心是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而不再仅仅停留在“保安全”和“零指标”上。面对这一新形势,如何对教育改造工作重新定位,直面改革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转变教育理念,创新教育方法以实现改造质量的提高,是我们必须面对和思考的重要课题。一、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创新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一)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创新是建立现代监狱制度的客观需要现代监狱制度是指具有中国特色,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与国际行刑制度相衔接的先进、科学、文明、法治的监狱政治体系。现代监狱制度,对我国监狱发展起着导航性作用。建立现代监狱制度必须在继承传统监狱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创新。而全面创新,必须首先加快监狱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只有通过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才能建立现代监狱制度。从现代监狱制度的基本内涵看,它要求监狱体制合理,职能单一,运作规范,保障有力,罪犯改造质量较高。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就必须加快监狱立法,全面规范监狱工作;必须加快监狱体制改革,运用科学的理念,遵循监狱工作规律和罪犯改造规律,运用现代矫正原理和技术,创新罪犯教育改造工作,提高罪犯个体的矫正效果;必须加大监狱的开放力度,形成监狱与社会共同参与罪犯改造的工作格局。由此可见,法制化、科学化和社会化建设是建立现代监狱制度的根本途径,而全面创新教育改造罪犯的内容、手段和方法又是“三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二)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创新是确保罪犯改造质量提高的客观需要从目前司法实践看,制约监狱工作水平的主要因素,除了监狱体制外,更多地表现为工作的推进方式和改造罪犯的具体手段。在工作的推进方式上,主要依靠行政命令和运动式教育整治来进行,有时甚至违背监狱工作的规律、违反罪犯改造规律;在改造罪犯的具体的手段上,尽管这几年不断创新,但由于种种限制,仍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改造手段依然局限于“三大”手段的粗放运用,而对现代矫正手段和技术运用缺乏,监狱改造罪犯的质量的提升遇到了瓶颈性的障碍。为此,必须全面创新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确保监狱工作的推进方式和改造罪犯的手段更具动力,更讲效率。二.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创新面临的新挑战(一)当前在押犯思想的新特点、新变化当前,伴随着社会结构转换、机制转轨、利益调整和观念转变,罪犯思想观念也出现了许多新特点、新变化,主要表现为:1.不认罪心理隐蔽较之80年代初中期,现在公开喊冤叫屈、上告申诉的罪犯大为减少。然而相当数量的罪犯并不能够自觉地从主观上寻找犯罪原因。慑于刑罚的威力,他们虽不敢公开说自己无罪,但内心是不服判的,有的“半认半不认”,有的认为“有错无罪不该判”,有的认为是“轻罪重判”。这种不认罪心理是思想教育改造上的绊脚石。这些罪犯怕在狱内写申诉会影响自己的记功、减刑,于是表面上认罪,采取忍耐,坚持服刑的态度,实则转向社会,委托家属、亲友向政法机关投递申诉。这种看似“不闹”、“不申”实则“不认”、“不服”形成的反差,表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罪犯的欺骗性和伪装性。2.利主义思想严重市场经济的发展,强化了人们的利益追求,这一方面有利于调动罪犯改造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在利益驱动下,不少犯人不是以改造思想、矫正恶习为目标,而是单纯追求减刑、假释。既想要最大限度地获得减刑和假释,又不想付出艰苦努力,彻底进行本质改造。社会上出现的“不给好处不办事”的现象在犯人中也严重存在。看到个人利益满足有期,改造热情就高涨,一旦奖励无望,则调头转向,消极乃至抗拒改造。有的罪犯虽然得到减刑、假释,但一旦未达到减刑幅度的期望值,则满腹牢骚,心存怨气。更有少数罪犯减刑到手,改造表现一落千丈,前后判若两人等等。这些都反映出罪犯把“强制改造”与“利益回报”看成了“市场交换”的交易。3.价值观念严重倾斜受市场经济负效应的影响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在押罪犯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变化,多数罪犯把金钱看成是人生地位、身份和价值的尺度,认为“有钱就有一切”。据某监狱问卷调查,当问及“你的价值标准”时,回答为“权利大小、财富多少”的占40.1%问及“当前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有55%的回答为“金钱关系”。这种观念在罪犯改造生活中突出表现在:一是有钱的犯人用金钱取宠“管事”的犯人,用高档香烟等联络感情,以图得到照顾;二是有些犯人笃信“有钱能使鬼推磨”,给干警送钱送物,目的是想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离监探亲等方面得到好处;三是不少犯人对“时间就是金钱”理解为坐牢时间越长,济损失越大。争取早日“自由”,是为了不让赚钱的时机失掉,于是千方百计想走改造的“捷径”。4.反社会意识增强现在的刑事犯与“严打”之前相比,反社会意识明显增强,且具有多样性。一是认为自己被判刑是“没钱没势”,是法律整“倒霉”的。有的犯人说“我这点算什么,比起那些当官的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小多了,谁管他。”二是有些罪犯把政法干部的个别人在办案中的不正之风扩大化,认为当今社会不公道、不平等。三是一些监狱特别是驻农村周边的监狱生活水平不高,监管改造设施落后,也造成他们对政府不满,认为不把他们当人待等。在对社会不满、对监狱敌视情绪的驱使下,不少罪犯并不认为惩罚改造是一种挽救,反而感到惩罚冷酷,改造无情,由此产生对立情绪,对现实不满,对党的政策攻击,对行为约束反感,极少数人甚至杀害监狱干警和越狱逃跑作案,伺机报复社会或原办案干警。5.政治愚昧,精神空虚据调查了解,多数罪犯不关心政治,不关注时事,他们认为“政治是空的,主义是假的,利益是实的,金钱是真的”。所以对政治法律政策漠然置之,麻木不仁,以致不学无术,没有高尚追求,沉溺于虚无漂渺之中;以钱、色为精神支柱,判刑改造后,没有理想、抱负和前途目标,刑期,混改造,“走一步,看一步,走到哪里算哪里”;不懂得人生价值和怎样做人,一切围绕利欲转,甚至不分是非、美丑、善恶,只要有利可图,就胆大妄为。这些都无不体现出他们低级、空虚、无聊的精神状态。(二)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理念的转变与民警思维方式的陈旧不相适应就目前监狱民警队伍的现状来看,存在着“三大矛盾”和“五个不适应”:“三大矛盾”即业务上的高要求与民警素质较低之间的矛盾,罪犯的流动与民警长期固定之间的矛盾,民警执法高风险与相对低收入之间的矛盾。“五个不适应”即民警的知识结构不适应新要求、思想观念不适应新变化、方式方法不适应新形势、工作能力不适应新发展、执法水平不适应新的工作格局。让监狱民警更新理念,创新方法,战胜自我,是一个艰巨的过程,必须加大政策引导、思想转化和教育培训力度,促使他们更新观念,致力创新,把新的教育管理理念转化为自觉的行动。(三)社会的快速发展与教育改造工作创新的相对滞后不适应随着社会生活方式“四个多样化”的出现,人们的思想、心理、行为、价值观念等发生巨大改变,使相对封闭的监狱处于较为被动的地位,也使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方式相对滞后,科学性相对缺乏。集中表现在:教育内容单一、狭窄,脱离实际,缺乏针对性,“三课”运行不平衡,不能适应、满足实际教改造工作的需要。思想教育从概念到概念,从形式到形式的单一教育方式,年年学的是“同一面孔”的书,有些教材内容陈旧、过时,不能适应实际需要;文化教育由于时间被挤占,罪犯学习兴趣不高,文化素质提高缓慢,既没有为思想教育这“核心”服务,也没有为技术教育这个“重点”铺路搭桥;技术教育力量薄弱,远不能适应罪犯刑满释放后就业的需要。这反映了我们的教育改造工作的机制和手段落后,局限性大,没有把握、运用教育改造的规律,来为开创监管教育的新路子和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服务。同时,社会科学进步,科学意识的提高与当前教育改造专业人才的缺乏存在矛盾,使一些先进科学的教育手段难以推广运用。三、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创新的对策(一)创新观念,确保教育改造工作的先进性1.树立“教育为先、教育为本的”的“大教育观”。树立“大教育观”就是要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态势,从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要求的高度,全方位地认识教育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必要性。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就是预防、减少犯罪,是整个监狱工作的核心和努力的方向。树立“大教育观”,必须明确:对罪犯的教育决不限于“三课”学习,而是监狱几乎所有工作都蕴含的必备要素。监狱的管理、训练、劳动、活动,监狱的环境、文化、民警的人格形象等等都是教育罪犯的重要途径和载体。优良的教育效果,有赖于各种教育在方式上的有机组合、内容上的有机结合、功能上的有机整合。要走出实现“首要标准”只是教育部门的事,只是从事罪犯教育工作人员的事的误区,进一步构筑教育改造工作的大教育格局。2.树立民警与罪犯人格平等的理念。“在法治社会、公民社会,监狱应该在教育改造的原则下运行,并且应该将犯人看作公民而不是敌人”。从执行刑罚的角度来看,民警和罪犯不可能是平等的,但从人格上来讲却是完全平等的。在罪犯教育中,民警始终恪守与罪犯的人格平等的观念,善于换位思考来进行认识上的再思考,措施上的再调整,才能在教育中取得罪犯的配合和支持,最终改造和战胜罪犯。3.树立民警与罪犯在教育中互动的理念。教育改造罪犯,必须注重教育主客体间的互动水平建设,充分调动罪犯作为改造主体的积极性。这种互动水平越高,主体的教育积极性和客体接受教育的积极性就越高,就越有利于教育改造实效的提升。(二)创新手段,确保教育改造工作的科学性1.政治强教。要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教育改造工作的主线和第一位任务,搞深搞活。要实行“一个调整、一个加强”,即调整基础性常规政治教育课的份量,相应压缩其课时数,同时做到紧扣各个时期监管改造工作的重点,围绕罪犯思想出现的新变化,加强专题性、应时性、阶段性的主题教育活动,尤其是反逃跑,形势政策教育要常抓不懈。2.灵活施教。要紧贴监管改造工作的实际,适应罪犯的个性差异,根据不同罪犯的不同特点、禀赋、优点、因人施教,发挥特长。一是要围绕一个“实”字,完善分类教育。要改变以犯罪案由为划分标准的分类教育,研究以罪犯的危险程度、恶性程度、改造难度为划分标准的分类管理、分类教育。二是要围绕一个“责”字,完善个别教育工作运行机制。为增强民警个别教育工作的责任心,要坚决落实分管民警对分管小组罪犯的包管、包教、包转化、包安全稳定的责任制,把小组改造秩序的好坏、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重点罪犯的转化程度等作为考核个别教育成效的依据。三是要围绕一个“效”字,把握教育改造罪犯的最佳时机。民警在改造罪犯过程中,要善于捕捉罪犯容易发生转变的有利时机,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励志教育,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3.科技促教。要积极运用科技手段,不断拓新罪犯教育的新载体、新方式,努力提高教育改造的科学含量和实际效果。要开发信息网络系统,建立监狱网或局域网管理罪犯改造情况,掌握、分析罪犯的思想变化规律;建立电子图书室、阅览室,发展电化教育,推进多媒体网络化教学;探索建立“电子监狱”,利用互联网实现“网上教学”、“网上探监”。既要积极开展罪犯心理测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工作,从上到下形成心理矫治网络,对罪犯实现心理危机干预,促进罪犯的心理疾患的消除;又要加大科学技术投入,实行科技育人战略,通过科学教育、科学观摩、科学实验等方法,让罪犯从中得到科学理论、科学知识,使他们具有崇尚科技的思想和运用科技的积极性。4.社会助教。要全方位地引入和利用社会力量,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