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工商局行政指导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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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任丘市工商局行政指导实施方案为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积极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服务水平,更新行政管理理念,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冀工商(2008)84号文规定,我局决定在系统内推行行政指导,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指导,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或者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通过指导、劝告、提醒、建议等非强制性方式,引导公司、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实现特定行政目的的活动。推行行政指导,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职能从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的转变,是从管理型工商向公共服务型工商的转变,是从刚性监管为主向刚柔相济、相辅相成、有机结合的转变,是从事后监管为主向事前指导的转变,是从静态管理向动态服务的转变。建立行政指导机制,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建议指导和督促,实现监管和指导并举,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有利于建立高效、长效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制。二、指导原则2(一)采取行政指导方式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遵守社会的基本道德原理和规范,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二)实施行政指导行为的目的是通过灵活有效的调控作用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和行政管理秩序。(三)实施行政行为必须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自主权利,采取引导、扶持、说服、劝告、协商、鼓励、建议等非强制方式和无偿服务性的方法,通过行政相对人自愿同意或协力去达到行政目的。(四)实施行政指导应当坚持透明公开的原则,使行政相对人及社会有关方面实现其了解权、监督权和其他合法权利。三、具体内容行政指导的内容具有广泛性,形式多样性,手段柔软性,主要有:(一)登记事务助导制。结合实施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等行政许可职能和掌握的信息,主要围绕“事务提醒、申办指导”,主动为申办人服务,帮助其依法办理注册登记相关事务。1、事务提醒。(1)提醒企业办理证照有关事宜。提醒分期出资的企业在承诺期限内缴足注册资本;提醒以实物、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出资的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财产权转移备3案手续等。(2)提醒企业及时做好年检和验照工作。通过口头通知、电话通知、手机短信、媒体公告等方式提醒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时办理年检、验照手续。(3)提醒营业执照、前置许可证件、商标注册证、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等经营证照有效期即将到期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时办理相关证照的续展延期或变更、注销、复核等。2、申办指导。(1)指导申办人正确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经济类型或企业组织形式。(2)公示各项登记事务的登记条件、登记须知、登记程序及所需提交申请材料目录,为申办人提供各类申请书、表格、章程等示范文本,帮助指导其填写相关材料。(3)指导拟退出市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办理注销登记。(二)规范经营劝导制。结合市场巡查等日常监管,主要围绕“知法守法、建章立制、苗头预警”,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合法经营,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1、知法守法。(1)广泛宣传规范市场主体准入的法律法规,指导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先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再开展经营活动,防止无照经营、擅自变更登记事项、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发生;(2)广泛宣传有关市场交易行为和市场竞争行为的法律法规,指导经营者遵守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经营活动,防止恶性竞争、虚假宣传、欺诈失信等违反市场秩序的行为发生。42、建章立制。(1)指导经营者建立健全合同订立制度,规范合同签约程序,引导企业自觉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指导当事人全面履行合同。(2)指导经营者建立健全商标委托印制、使用、管理和保护的相关制度,指导商标印制单位建立健全商标标识业务审核制度、登记建档制度、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废次商标标识销毁等制度。(3)指导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落实广告承办登记、验证、审核及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内部广告审查员制度。(4)指导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问题商品下架召回、质量承诺等相关制度。(5)指导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协议准入制度、商品检测制度及安全生产等制度。3、苗头预警。(1)对在筹建、筹备中尚未开展经营活动的业主或者企业投资者,发出《预警通知书》,劝导其办理营业执照后开展经营;对涉及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的筹建,及时发出安全预警。(2)对消费者投诉增多,以及同类问题较多的市场主办单位,发出落实市场管理制度、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预警。(3)对相对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其它违法倾向进行预警,如食品安全预警、商标侵权预警、拍卖活动违规预警等。(三)查处违法疏导制。结合查处违法案件,主要围绕“教育为主、重在纠正、轻微告诫”,指导相对人认识问题,接受教训,纠正违法行为。1、教育为主。(1)事前教育。在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调查5处理前,向行政相对人充分解释说明违法行为性质及其社会危害性,化解矛盾,促其自醒,主动减轻或消除危害。(2)事后教育。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处理后,教育相对人掌握改正方法,增强自律意识,杜绝再犯。2、重在纠正。(1)在日常巡查中,对当场能够予以纠正的违法行为,以口头或书面告知形式,指导相对人当场予以纠正。(2)对当场不能纠正的,通知限期整改,给相对人自行纠正违法行为的机会和时间。(3)做好行政案件回访,杜绝“只罚不纠”,做到有违必纠,指导相对人如何改正,确保违法行为得以及时纠正。3、轻微告诫。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及严重后果并能够及时纠正;或虽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但该法律、法规及规章没有规定相应处罚条款的,予以告诫。(四)维权兴企引导制。1、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效能。围绕全市建立“工业强市的发展战略,拓展服务空间,服务地方经济,服务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做强优势企业、壮大产业集群,积极主动地介入重点区域的建设和发展。认真研究制定扶持措施,服务传统产品企业、服务品牌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快发展。继续深化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畅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等便民措施,推行网上登记、网6上年检、上门年检等新举措、新方法,为企业创造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2、大力发展名牌战略。以培育企业著名、驰名商标品牌为中心,以发展、壮大“农”字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外向型”商标品牌为重点,大力推进商标行政指导工作,指导各类市场主体运用商标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支持著名商标企业在产业链中发挥引领作用,由此带动做大做强特色产业集群,构筑我市商标品牌防御体系,保护企业权益不受侵害。3、着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惠农机制。积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鼓励涉农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支持农资连锁经营,建立“农资放心店”,畅通农资流通渠道。充分发挥12315、“一会两站”的优势,及时依法解决农民消费纠纷。积极培育、规范和繁荣农村市场,严查“家电下乡”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农民既用上放心的家电,又得到实惠,真正感受到政府给予的温暖。四、合理运用行政指导的方式、方法一般行政指导项目主要向特定行政相对人实施,通过向行政相对人提出建议、劝告、警示进行;重大行政指导项目一般7不针对特定行政相对人,主要向社会发布旨在引导行政相对人行为的信息或发布不具强制力的政策指南。(一)行政建议。在日常管理中,要根据企业的需求或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制作《行政建议书》(附件1),提出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帮助、引导企业创建品牌,提升形象,科学发展。(二)行政提示。对与工商登记有关的事项,如营业期限、注册资本缴付期限、许可期限、年检验照时限、办理专项审批和变更登记、注销手续及经营中应履行的相关责任义务等,可采取集中或者个别提示的方法,事先告知,达到规范经营行为的目的。提示可采取口头或通过制作《行政提示书》(附件2)两种形式。(三)行政告诫。对行政相对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但相关法律、法规无相应罚则的行为,可予以行政告诫。告诫可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口头告诫主要是针对能够即时改正的事项;书面告诫主要是针对违法行为不能即时改正的事项,应制发《行政告诫书》(附件3),督促其尽快改正。(四)行政约见。对行政相对人内部制度缺失,两次及以上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在市场巡查过程中发现其存在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可能影响其合法经营的,应制作《行政约见书》(附件4),书面约见其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督促其完善制度,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再8次发生。(五)失信披露。对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失信行为、经检测确定为不合格的商品以及下架商品,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网络或者新闻媒体向社会披露公示,引导、帮助企业和社会公众增强防范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五、组织领导和要求1、为切实加强工作领导,我局将成立推行行政指导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张巨华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法制科、市场科、经检科、消保科、注册科、办公室、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指导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具体负责指导本单位和行政指导工作的开展。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其他班子成员具体抓,法制科牵头,相关科室共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将行政指导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2、各分局和相关业务科室要根据自身的业务职能,提出具体可行的行政指导工作指南,并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行政指导范围,创新、丰富行政指导的内容、方式和方法,以供具体的执行和落实。3、实施行政指导要做好“四个结合”,即行政指导要同地方党委、政府发展经济的总体思路结合起来,同行风廉9政建设结合起来,同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同工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结合起来。4、各单位要善于总结和提炼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经验做法,善于发现存在的不足,对好的做法要及时给予推广,对存在的不足要及时进行完善,并在每月末将本单位开展行政指导情况书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附件:1.行政建议书2.行政提示书3.行政告诫书4.行政约见书二OO九年三月三十一日10附件1任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建议书工商字()号:针对你(单位)情况,我们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如下建议:以上建议,供你(单位)参考,如需我们进一步帮助,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联系电话:(公章)年月日11附件2任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提示书工商字()号:本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特提示你单位:(公章)年月日12附件3任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告诫书工商字()号:本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特告知你单位,请予以改正或纠正。(公章)年月日13附件4任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约见书工商字()号:本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或),特约见你单位,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于年月日时,到就有关事项进行交谈和沟通。烦请携带材料如下:1.2.3.(公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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