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周边关系协调一、与建设单位的关系(1)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要确立“业主是上帝”的观念,把建设单位期望的工期和工程质量作为核心,为业主建造一流的建筑产品,让业主满意。(2)在施工过程中,在技术、质量、进度、设计更改、分包协调等方面,主动听取并尊重业主的建议和意见,为业主排忧解难,想业主所想,急业主所急,和业主融洽相处,尽最大努力满足业主的意愿。(3)定期向业主提供工程进度、质量状况、文明施工情况报告,使业主能及时、全面掌握工程进展的动态,使整个工程处于受控状态。二、与监理单位的关系(1)开工前书面报告施工准备情况,获监理认可后可开工。(2)开工前将正式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定。(3)各类检测设备和重要机电设备的进场情况向监理申报,并附上年检合格证明或设备完好证明。(4)施工用各类建筑材料均向监理报送样品、材质证明和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审核批准后再行采购使用。现场采样送检时有监理或总承包代表见证。变更用材时,事前应征请设计、监理意见,不同意者不进行变更。(5)隐蔽工程完成,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12小时书面通知监理验收。(6)若监理对某些工程质量有疑问,要求复测时,项目部将给予积极配合,并对检测仪器的使用提供方便。(7)及时向监理报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资料混凝土、砂浆强度报告。(8)若发现质量事故,及时报告监理和业主,并严格按照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处理。(9)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认真自检,再行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验收申请,经监理复验认可后,转报业主,组织正式竣工验收。(10)在竣工验收前7天,将质量保证资料交监理审查。三、与政府部门的关系(1)及时汇同有关部门办理规划、施工、质监、安监、环保、市容、治安、消防等手续,并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规章制度。(2)自觉接受政府的依法监督和指导,随时了解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掌握近期的市场信息,熟悉当地的法规和惯例。(3)通过经常性的上门咨询和信息发布等形式,沟通与政府部门间的关系。(4)一切项目管理活动都必须遵纪守法。(5)主动与质监站、安监站联系,求得他们对于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指导与认可。(6)主动与市容监察部门联系,搞好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环境卫生。(7)主动与交通部门取得联系,求得施工占用道路的批准和运输的畅通。(8)主动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办理暂住证等必要的手续,搞好现场的制安工作。四、与当地社区,群众的关系。1、客观正确对待群众的要求;2、着眼我单位内部。要着眼单位内部,重视搞好自身建设的原则,如果没有良好的员工素质和在村民中的良好声誉,施工单位无法得到群众认可。要教育员工站在党和国家利益的高度,认识与当地政府和群众搞好团结的意义,认识到施工单位与当地群众只是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这是处理企地关系的根本前提。对群众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应该用说服教育的方法,绝不能采取对立态度和过激方法。3、尊重当地风俗习惯。要入乡随俗,我单位在施工进场前要派人搞好社情、乡俗调查,使员工尽快适应新环境,主动搞好与地方的关系,增进团结。只有真诚的尊重和爱护当地政府群众,才能得到地方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4、关心当地群众利益。关心体谅当地群众,我单位能办到的尽量办;对办不到的事情和无法满足的要求在说明情况的同时,要通过一些必要的形式,利用乡镇、村委和执法人员,沟通和当地群众的关系,创造相互理解的气氛。关心当地群众利益。关心体谅当地群众,我单位能办到的尽量办;对办不到的事情和无法满足的要求在说明情况的同时,要通过一些必要的形式,利用乡镇、村委和执法人员,沟通和当地群众的关系,创造相互理解的气氛。5、尽量减少施工扰民。在项目策划中,要充分考虑到扰民问题,从源头上减少施工扰民。在施工中,把减少施工扰民作为我单位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努力树立文明施工的良好企业形象。6、尊重、相信、依靠政府。尊重各级政府,是处理好企地关系的首要条件,要掌握当地政策规定,主动服从各级政府的指导,理解地方政府工作,坚持经常性的走访,建立良好的往来关系;遇事多同政府联系协商,相信和依靠政府帮助,协调解决矛盾;多提建议,多反映情况,促使政府部门、当地村委主动介入其中,按我单位的整体思路来工作,针对难点解决问题,促其目标一致,才能顺利实现施工单位计划。五、与新闻媒介的关系通过新闻媒介取得社会对项目建设的了解和支持,并扩大企业和项目经理部的社会影响力。六、与协作单位的关系(1)在与设计单位的合作中,在开工前就事先考虑好发生设计变更等情况,制定一套应急措施或方案。遇有设计变更,及时迅速地调整工程进度计划,并相应调整人力、设备、材料和资金的用量。(2)及时与供电局、自来水厂、气象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掌握供电、供水及天气变化的情况。(3)与其他协作单位合作中,在遵守合同和法律的前提下,做好协商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