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10页复旦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2018年11月27日复旦大学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学工作,加强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保障教学秩序,防范和及时处理教学工作中出现的扰乱教学秩序、影响教学质量的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学事故”,是指教职工在教学活动、教学管理或教学服务工作中,因个人过错而违反教学规程、管理规章或岗位职责、教学保障或安全规则等,造成扰乱教学秩序、产生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应当承担责任的事件。第三条教学事故的责任主体包括任课教师、以及各级教学管理与服务人员。第四条教学事故按其情节、造成影响或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三级,分别为:一般教学事故,教职工因行为过错对教学正常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第2页共810页严重教学事故,教职工因行为过错导致扰乱教学秩序、影响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后果。重大教学事故,教职工因行为过错导致严重扰乱教学秩序,对教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第五条处理教学事故属于学校教学行政管理职权。复旦学院(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作为校级教学管理部门分别负责调查本系统开展教学活动中出现的教学事故,提出事故认定和处理建议。第六条学校设立教学事故处理委员会。教学事故处理委员会主任由学校分管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长担任,委员会成员包括复旦学院、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研究生院、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监察处、校工会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法律专业人员,并可根据具体情况,临时补充教学事故相关单位负责人。教学事故处理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复旦学院。第七条发现教学事故后,学生和教职员工应当向所属单位(院系所、部门)或相应的校级教学管理部门报告。接报单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影响,避免事态发展,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在五个工作日内调查了解事故详情,如实填写并上报《复旦大学教学事故报告表》。第八条确认发生教学事故后,校级教学管理部门应当第3页共810页在十个工作日内会同责任人所属单位对事故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并对事故提出等级认定和处理的建议,报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委员会。由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第九条教学事故的认定依据《复旦大学教学事故认定标准》进行。第十条结合教学事故情节及其认定情况,学校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相关规章制度,对事故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或处分:对一般教学事故的责任人给予提醒或诫勉谈话,扣发绩效。对严重教学事故的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处分,扣发绩效。对重大教学事故的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直至开除处分;并扣发岗位津贴或绩效。第十一条对教学事故责任人应给予处分的,由校级教学管理部门商请人事处提出处分建议,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其中,对教学事故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教学事故责任人给予开除处分的,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报请教育部决定。第十二条对于情节轻微,并在事故发生后能积极采取措施改正错误,或挽回影响、避免损失的,可以免予处理。第4页共810页对于一年内再次发生教学事故的,从重处分。第十三条教学事故处分决定、解除处分决定均存入事故责任人的个人档案。第十四条对发生教学事故的单位,学校依据《复旦大学单位工作业绩考核与年度综合奖励性绩效分配实施方案》,扣除相应的教学绩效奖励,并视情况对单位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降低年度考核结果档次。第十五条学校聘请的参与组织和实施教学、参与教学管理和服务保障的非在编人员或校外人员,对教学事故应当承担责任的,根据双方约定,参照本办法进行处理。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1.复旦大学教学事故认定标准;2.复旦大学教学事故报告表。第5页共810页复旦大学教学事故认定标准序号事故情形事故等级1任课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发表否定或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言论、发表否定或攻击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言论,造成恶劣影响;在教学中进行传教活动;宣扬种族歧视,煽动民族仇恨,或传播其他不良情绪,导致种族矛盾、民族矛盾或引发即时暴力重大2任课教师授课内容完全背离教学大纲,或内容严重错误,经告知后仍未加纠正重大3任课教师未经院系分管领导批准擅自请无教师资质人员上课,以及未经报备擅自邀请校外嘉宾参与教学、造成不良影响重大4任课教师无正当理由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超过20分钟重大5因教学调度或组织考试不力导致上课或考试未能进行重大6任课教师在实验课、体育课等教学活动中玩忽职守,导致设备重大损坏或人身重大伤亡等严重后果重大7实习(实践)指导老师严重失职,导致学生发生重大事故或违法违纪事件等,造成不良影响重大8任课教师不按要求进行考试命题或命题出现严重差错,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或失效重大9故意泄露试题内容重大10监考人员玩忽职守,纵容、包庇学生考试违纪重大11任意评定成绩,或不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随意更改学生考试成绩重大12因主观失误造成大量重要教学文件、数据资料,包括学生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丢失或损毁,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重大13故意为学生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历、学位、学籍、成绩等证明材料,或擅自更改学生档案中的重要信息重大14纵容、教唆学生违反教学纪律或学术规范重大15发生或发现教学事故后隐瞒不报、篡改事实,或对事故处理采取推诿、放任态度,导致严重后果重大第6页共810页16任课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散布违背社会公德或公序良俗的言论,发表侮辱歧视性言行,造成恶劣影响严重17未按要求进行开课任务申报,导致多门课程漏报、漏排,造成教学秩序严重混乱严重18任课教师无正当理由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超过10分钟、不足20分钟,或经常迟到、早退,造成不良影响严重19任课教师授课内容严重偏离教学大纲,或内容明显错误,影响教学质量严重20未按规定履行调课、停课手续而无故缺课达2课时严重21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体罚、辱骂学生,造成恶劣影响严重22任课教师未经院系分管领导批准擅自请其他教师代课严重23任课教师在实验课、体育课等教学活动中不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导致设备严重损坏或人身轻微伤害等不良后果严重24因教学调度或组织考试等工作不力导致上课或考试不能顺利进行严重25因组织安排不力导致开题、资格考试、中期考核等必修环节考核秩序混乱,并造成不良影响严重26因实验员、管理人员失职导致实践性教学未能进行严重27印刷、传送、保管试卷不慎造成试题泄露或试卷丢失严重28监考时无正当理由缺席或迟到、中途离开考场达30分钟严重29任课教师随意评定学生成绩,导致多名学生成绩出现严重误差严重30指导老师不按要求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真指导,造成恶劣影响或导致严重后果严重31发生或发现教学事故后拖延汇报,造成不良影响严重32因工作疏忽导致个别课程漏报、漏排、误排等,造成教学秩序混乱一般33无正当理由未按教学安排按时开启教室、教学设备未准备到位或未及时维修,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一般第7页共810页34因工作失职造成教室无粉笔、板书水笔、板擦,或未清扫教学场所等,造成不良影响一般35任课教师无正当理由上课迟到或早退在10分钟以内一般36非不可抗原因校车晚点发车、或因其他主观因素校车晚点抵达目的地校区,导致教师上课迟到达30分钟一般37任课教师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地点,造成不良影响一般38未准确及时传达调课、停课通知导致学生集体缺课达2课时一般39任课教师非因教学需要在上课时与外界通讯、使用网络社交软件,影响正常教学,造成不良影响一般40在课堂上推销或强制学生购买书籍、教材,或兜售其他物品一般41实验课准备不充分导致教学活动不能正常进行一般42因组织安排不力导致开题、资格考试、中期考核等必修环节考核秩序混乱一般43人为因素导致试卷印刷中出现错印、漏印试题内容一般44监考老师无正当理由迟到或中途离开考场达15分钟一般45监考老师不认真履职,考场秩序混乱一般46任课教师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学生考试成绩一般47任课教师评定成绩马虎导致多名学生成绩出现误差一般第8页共810页复旦大学教学事故报告表事故责任人姓名所属院系课程名称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发生时间教学事故详细情况(可另附页)院系意见院长(系主任)签字:年月日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意见主管领导签字:年月日备注注:须同时附上事故责任人的书面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