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公司绩效考核(员工评估)制度一、总则1、为全面落实企业发展目标,通过评估人与被评估人之间所作的持续有效的双向沟通,帮助员工达成工作目标,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特制订本办法。2、本考核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但试用期员工、大学生兼职人员、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时已经离开公司的人员不适用本考核办法。3、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以真实地反映员工工作状态为目标。二、考核的项目及内容公司对员工考核的内容及项目如下考核项目考核内容1、仪容保持整洁的外表2、纪律准时上下班、遵守公司操作流程和规定3、适应性环境适应性4、服务意识保持良好的顾客(内、外部)关系。5、工作品质保持营运标准6、团队精神和同事的合作和主管的合作7、分享经验乐于分享和带动他人达标验,并主动带动他人达标8、训练工作训练等级和标准的操作9、区域值班有良好的区域值班效果具体考核内容、项目,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或人力资源管理需要,以公司的员工考核(评估)表确定;但公司不设定与工作无关的考核项目或内容。三、考核的主体及周期1、员工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月度考核是季度考核的基础,季度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2、考核按照层级进行,各组长对本组人员考核;主管对组长考核,对主管考核。四、考核的评级考核评级的标准与计算方法、类别等,按照公司的员工评估表来确定。五、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卓越、良好、合格、差、较差五类。季度考核为卓越的,至少有2个月需考核为良好以上且不得有考核为差或较差的情形;季度考核为良好的,需至少2个月考核为合格以上且不得有一个月考核为差的。年度考核为卓越的,至少有3个季度需考核为良好以上且季度不得有考核为差或较差的情形;年度考核为良好的,需至少3个季度考核为合格以上且不得有一个季度考核为差的。当月受到1次纪律处分的当月不得考核为卓越;季度受到2次纪律处分的或一次降级处分以上处分的,当季度不得考核为卓越。年度受到一次降级处分或3次纪律处分的,年度不得考核为卓越。被有关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不得评为卓越或良好。被评为差或较差者以及评估项目中有一半被认为需要加强的,或连续三次被评为合格的,即视为不胜任工作。对于考核结果,员工可以在3日内书面进行申辩,并说明理由。考核评价确有错误的,应予以纠正。六、考核的意义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价员工的基本依据,可以为员工升迁、奖励、薪酬数额变动、解除合同、调岗等提供重要事实支持。连续个月考核为卓越的员工,才具备升迁的初步条件。公司可以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实施奖励。员工月度绩效考核为差的扣发当月元,考核为较差的扣发工资元。考核为不胜任工作的,公司可以对其岗位进行调整。月度连续两次考核为差的员工,公司可以予以解除合同处理。七、附则本规定由制定及解释。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散布虚假信息,诬告他人,或拖延考核的,按公司奖惩制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