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互联网+”重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以下简称国发40号文件),加快发展新经济,切实发挥中央预算内资金补短板、调结构、促转型的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我们拟组织实施2016年“互联网+”重大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按照国发40号文件要求,坚持“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变革转型、引领跨越、安全有序”发展理念,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加强对“互联网+”行动推进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聚焦重点,梳理筛选出能够有力重点支撑互联网与制造业、农业、金融、民生、交通、能源等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的重大项目,主要指综合利用物联网、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移动通信、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面向行业提供基础性、战略性公共服务的平台建设类项目。二、具体要求(一)项目建设要面向本行业或本领域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的实际需求;创新建设运营模式,为行业领域提供公共服务;注重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有效支撑“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二)优先支持我委前期在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云计算工程、下一代互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移动互联网及第四代移动通信(TD-LTE)创新发展等工作中推进的重大项目;优先支持骨干企业实施的具有明确市场需求的互联网应用基础平台项目;优先支持为某一行业或跨部门、跨区域提供互联网公共服务的项目。(三)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在相关行业或领域具有较好的发展基础、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并已具备一定的市场服务规模。“互联网+”重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编制要点:一、项目背景和必要性1、国内外现状、技术和市场发展趋势2、项目实施对行业“互联网+”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培育的意义和作用。二、项目单位基本情况1、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2、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概况、合作方情况等。三、项目实施基础1、技术成果来源、知识产权情况及建设方案创新点和比较优势2、项目前期工作基础,申请单位在行业领域的发展基础与用户合作情况3、行业主管部门在支持项目运营管理、应用推广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情况四、建设方案1、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建设规模、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产品市场预测2、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3、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和商业模式等五、投资估算及筹措1、项目总投资规模,投资使用方案2、资金筹措方案以及贷款偿还计划等六、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及主要指标1、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计算评估2、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七、资金申请报告附件1、自有资金证明及企业经营状况相关文件(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2、技术来源、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文件。3、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