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设计类)一、项目负责人职责1.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设计的组织者,指挥者,责任者,暂由公司管理层担任,对总经理负责.对外代表公司开展工作,对内负责全面跟进所负责项目各专业的设计质量及进度.2.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设计和统筹的对外接口人,负责对外统一协调相关的进度计划和质量控制;开展项目协调工作时,如相关专业负责人不在场,应在内部沟通协调后再统一回复甲方.3.熟悉合同,掌握合同中所签订的设计内容和设计范畴,如甲方有超出合同范畴的设计要求时,应提醒甲方和公司管理层,签订合同补充协议.4.协助方案专业负责人与甲方沟通,建立与甲方相关人员的接口并保持联系,掌握甲方的相关进度计划,掌握甲方对设计工作、施工配合的意见.5.协调与甲方相关人员的关系,主动沟通以解决相互之间的分歧。当遇到需公司层面出面解决的问题时,向所长反映并清楚阐述有关情况6.在设计各阶段与各专业负责人共同制定工作进度计划,监控工作进度计划的各节点执行情况,保证各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按计划完成,遇到进度上的困难时应及时向所长反映并配合寻求解决途径。同时根据甲方对项目的整体进度要求跟踪属于甲方工作范畴的进度,使其不置影响我司的设计工作进度。若甲方某环节出现延误应及时书面知会甲方,说明该延误对我司相关工作进度的影响及使我司工作进度相应后延。7.于设计各阶段组织各专业负责人根据各政府部门的审核意见修改设计并达至符合要求。8.于设计各阶段组织各专业负责人根据甲方确认后的合理要求修改设计并监督完成情况;当甲方有跨阶段的方案性修改要求时,负责组织各专业负责人统计修改工作量,根据公司对设计修改的有关规定程序呈报各有关方面,并负责跟进相应的确认及组织修改工作。每阶段工作完成后,以公函形式要求甲方确认。下一阶段工作开始时,取得甲方对我司上一阶段工作的确认函作为我司在此基础上进行下一阶段设计的设计依据。9.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通知生产质量部门及计划经营部门,及时填报有关进度表单;每一阶段的政府部门批文应及时抄送各专业所长和计划经营部门。10.组织各专业参加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施工过程中组织各专业负责人对甲方及施工单位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回复,11.组织各专业负责人与人防设计、景观园林、室内设计、幕墙设计等合作单位,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相关协助与配合。12.配合甲方组织各阶段报建并及时提供和组织报建换图工作,配合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13.于设计各阶段根据公司要求整理归档项目文件,并监督各专业负责人进行设计文件((电子文件及实物)的整理和归档工作。14.配合公司进行工程回访工作并整理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的相关文件。二、建筑方案负责人职责1、根据设计任务书,规划设计条件,红线图等原始资料进行建筑方案设计,并承担与建设单位进行解释,沟通和协调工作,负责建筑方案与结构,设备等专业的协调工作,负责督促及确保方案出图前的校审工作,于设计各阶段根据政府部门审批意见,建设单位意见调整建筑方案至满足要求。2、配合建筑专业负责人于设计各阶段进行方案与建筑,结构,设备等专业的协调工作,保证方案的可行性及延续性,当出现方案不满足规范或法规要求,结构体系不合理或造价过高等情况时,负责对方案进行修改调整并达至合理(建筑方案负责人有义务在方案定稿前听取各专业总工及各专业负责人、专业室主任的意见已保证尽可能的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必要时申请组织公司领导参与的技术会议形成会议决策)。3、与人防设计,景观园林,室内设计,幕墙设计等合作单位进行配合协调,保证方案的整体性和可实施性4、与施工单位进行协调,保证施工过程中建筑方案的实施5、负责方案阶段设计文件《电子文件及实物》的整理和归档三、建筑专业负责人职责配合公司领导或项目负责人组织和协调本专业的设计工作,对本专业设计的方案审核、技术、质量及进度负责。其岗位职责如下:15.建筑负责人是建筑专业设计的组织者和执行者,带领建筑专业设计人开展工作,由公司领导任命,对公司领导和项目负责人负责。16.建筑负责人受项目负责人委托,可作为建筑专业技术的对外接口人,但涉及项目整体统筹的问题,应由项目负责人协调。17.建筑负责人应向公司领导了解掌握合同中所签订的建筑专业设计内容和设计范畴,确保设计文件满足合同要求;如甲方有超出合同范畴的设计要求时,应提醒甲方和公司管理层,签订合同补充协议。18.对建筑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于设计各阶段协助公司领导或项目负责人与方案、结构、设备等专业负责人进行协调以保证方案的实施。19.协助项目负责人与甲方相应专业负责人沟通,与技术设计开展前向项目负责人提交技术条件确认表。20.应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规。搜集分析设计资料,主持本专业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对本专业的技术负全面责任。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应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的各阶段向审核人汇报,必要时,提请公司领导参与的技术会议讨论决策;并在后续阶段实施。21.协助本专业设计工作,负责根据项目设计进度制定本专业工作计划并上报项目负责人,与各专业负责人共同协调工作进度计划,保证建筑专业条件图的及时提供及建筑专业按计划高质量出图。遇到进度或技术上的困难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或总工反映并配合寻求解决途径。22.认真研究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审批的意见;并对审批意见逐条落实。如执行有问题,应通过工程负责人与有关部门汇报认可,并有书面批复意见。负责本专业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回复及整理工作,完成后提交行政部汇总;负责施工图审查意见回复的搜集整理并将最后成果提交行政部汇总。23.负责按设计进度计划向各专业提交建筑专业条件图,条件图提交前需经本专业总工审核并签名同意后方可提交至各专业负责人处。24.负责建筑专业的设计修改和条件图提供。负责建筑专业的修改工作量统计,并于所长签任后提交项目负责人。提醒项目负责人向甲方索取对上一阶段工作的确认函,并根据该确认函开展下一阶段设计工作。25.向项目负责人如实准确反映建筑专业设计的完成情况。26.施工过程中与施工单位进行技术协调,保证建筑技术的可实施性和合理性。27.协助方案专业负责人与人防设计、景观园林、室内设计、幕墙设计等合作单位进行配合工作,从建筑技术的角度与各合作单位进行协调。28.协助项目负责人,负责建筑专业的报建设计和验收事项。29.负责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文本的电子文档的归档工作;施工图阶段负责本专业文件(电子文件及实物)的整理和归档;协助项目负责人负责建筑专业的报建设计和验收事项。30.负责整理建筑专业的相关文件。31.负责按照公司统一格式编写方案及初步设计文件(包括扉页、效果图选用、初步设计目录、文本制作安排等);有关专业应写好人防、消防、环保、节能等专篇交建筑专业负责人汇总。四、其他专业负责人职责1.在室主任及主任工程师的领导下,院级工程在院长及总工程师领导下,配合项目负责人组织和协调本专业的设计工作,对本专业设计的方案、技术、质量及进度负责。2.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依据各设计阶段的进度控制计划制定本专业各个设计进度的进度计划和设计任务的分工,经室主任审定后实施。3.应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规。搜集分析设计资料,主持本专业方案及初步设计,并对本专业的方案和技术负全面责任。方案及初步设计应该向审核人汇报,必要时,提请室技术会议,院级工程由院技术会议讨论决策。并在后续阶段实施。4.负责汇总方案及初步设计文件,督促有关专业应写好人防、消防、环保、节能等专篇。5.认真研究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审批的意见。并对审批意见逐条落实。如执行有问题,应通过项目负责人与有关部门汇报认可,并有书面批复意见。认真填写审批处理意见记录表。6.施工图阶段,进一步解决本专业的技术问题。协调各专业之间的矛盾,负责各阶段的汇总。及时主动向有关专业提出要求,并以文字或图表向有关专业提供所需要的资料。所提资料专业负责人应签名、签日期。7.组织并指导本专业设计人及制图人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写有关本工程统一技术规定和图纸目录。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本专业设计人、制图人认真自小计算书和图纸,提供出手质量。专业负责人应检查设计、制图人的设计文件,质量符号要求后,交校对人校对。质量差的计算书和图纸应该要求设计人修改后再校对。8.检查校对人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写好校审记录单。无重大问题时,交审核人审核。校对、审核后由设计人一起修改。9.对本专业的设计质量进行自评。负责本专业设计文件的归档。10.开工前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工程中,做好工地服务。负责洽商变更、补充图纸。参加竣工验收。负责施工阶段洽商等设计文件的归档。11.根据室和工程组的安排,进行工程回访和设计总结。12.在技术问题上,与审核人意见有矛盾时,应听取审核人意见,必要时向总工室汇报,组成讨论决策。四、设计人职责1.技术上、设计上接受专业负责人的指导与安排,对本人的设计进度和质量负责。2.根据专业负责人的安排制定设计进度计划,按时完成所承担的设计任务。3.认真研究设计基础资料,领会设计意图,掌握设计标准,做好所负责部分的方案设计,解决有关技术问题。4.设计计算符合本工程的统一技术规定,计算准确无误,符合本专业对计算书的质量要求。无论是手算还是电算,设计人均应该对计算结果的准确、安全、经济合理负责。5.施工图阶段,在专业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解决好所负责部分的工种关系,给其它专业提条件,参加各阶段汇总。施工图应该符合设计深度要求,构造合理。图面紧凑、清晰、整洁、易读。6.计算书、图纸认真自校,提高出手质量,对校对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提出的意见应该认真修改,并在校审记录单上写好处理意见。7.按设计文件归档要求整理好设计文件,较专业负责人统一归档。8.配合专业负责人做好设计交底工作,参加工地服务。9.对制图人及毕业实习学生所画图纸,设计人认真校对后,交校对人校对。10.根据上级审核所定原则对设计文件、图纸的设计质量、图面质量及计算数据负责;11.对所做工作与其它专业的配合协调负责;12.对与校对人、审核人意见不一致时,有权要求上一级直至公司领导作进一步仲裁,对仲裁的最后决定仍有不同意见时,可以保留备案,但必须执行;13.对所设计的工作因不符合规定而发生质量事故时负主要责任,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进行检查处理。五、校对人职责1.在专业负责人领导下,对所校对的设计成品的质量负责。2.按时完成图纸、计算书的校对任务。3.校对人要看相关工种的图纸及所提资料,校对过的项目要符合规范、规程和统一技术措施的要求。计算书、图纸、说明等无错误和遗漏。负有根据上级审核所定原则,校对本专业图纸、计算书的设计依据、计算方法、计算数据和图面质量正确无误的责任;4.填写好校审记录单。签图时,注意设计人的处理意见。凡属技术性不同意见由专业负责人裁定。5.如发现设计文件不齐、问题太多,通过专业负责人有权退回设计人,重新自校修改后再校对。校对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设计人员修改,在未修改完善前有权拒绝签字;6.对经手校对的工作因不符合第1条规定而出现除上级审核所定的原则问题以外的重大质量事故时,与设计人负同等责任,应协助设计人进行检查处理。六、审核人职责1.审核人应该在各设计阶段到位,参与方案、重要技术问题的讨论、审查与决策。方案阶段:审查有关设计条件及主管部门的文件是否齐全并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对设计指导思想、创优项目的创优目标及措施加以指导。分析比较各个方案,审核推荐方案。初步设计阶段:研究方案审批意见,在方案调整及深入解决技术问题的过程中,及时指导,提建议,并参加讨论决策。对一般技术问题多尊重专业负责人意见,重要技术问题应指导在前。施工图阶段:研究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及有关主管部门对消防、人防、环保等专篇的审查意见,与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共同研究、落实。凡不能落实的,应研究解决办法,向有关部门汇报、落实、备案。对施工图阶段需要深化解决的技术问题加以指导、审核。2.对各设计阶段的成品及设计文件的质量全面负责。3.检查专业负责人、校对人是否到位。检查校审记录单。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校对未到位,有权退回重校。对经验少的校对人,应加以指导,协助做好校对工作。4.对各阶段设计文件全面审核。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