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孟店乡崔凡小学做为教师,应重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自护自救的能力。同时我们也应该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努力减低自己所承担安全事故带来的责任系数,减低教师自身安全方面的风险系数。1、加强学习,懂得法律。学校的教育教学是在一定的法律框架内进行的。首先,要求每位教师务必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特别是《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等法律法规,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不违法、违纪。2、重视师德师风的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和教学艺术水平,避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发生,防止好心办坏事。3、加强学生进行安全知识、自护自救常识等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坚持预防为主,对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排除;要树立安全无小事意识,对学生发生的每一件事要多过问、多关照,不能袖手旁观、若无其事、麻木不仁,尤其是学生相关的安全事故要及时汇报。4、要抓好细节,做好纪录,警钟长鸣。要求每位教师做好每一次安全教育的纪录,尤其是晨会安全教育、班队会安全教育、每天做好点名工作、(对于缺席学生要及时进行家或电访了解原因)致家长的一封信等都要做好记录,留存自己进行安全教育的证据。这样做,一方面为了让教师在以后万一出现的安全责任追究中推脱责任,另一方面说明我们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工作是到位的,以及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方法和途径。为此,教师要填写《班主任晨会、班会纪录卡》,将自己的安全教育活动记录下来。5、要负起责任,做好巡视,确保安全。要求每天辅导教师要准时到校,做好巡视工作,对于责任区内学生追逐打闹,开玩笑,以及做些不安全的行为等要加以制止与教育,确保责任区内学生的安全。另外,要重视教师个人人生安全。要求教师开车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过快;教师夜间带好通讯设备,遇到危及生命安全的突发事故时,学会避险,并将个人安全摆在第一位。我们认为:教师要做好安全工作的义务,同样也要保护个人生命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2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