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的耕地保护政策节约集约用地,不仅关系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关系国家长远利益和民族生存根基。在土地问题上,我们绝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遗祸子孙后代。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坚决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摘自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安排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耕地保护政策演变二、现阶段我国耕地保护政策的主要内容三、现阶段耕地保护政策的执行状况及评价分析四、进一步的改进与完善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耕地保护政策演变(一)1978~1985年:保护意识觉醒期(二)1986~1997年:保护政策制定起步期(三)1998~2003年:保护政策体系初建期(四)2004年以来:保护政策体系完善期(一)1978~1985年保护意识觉醒期1978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开垦荒地,促使耕地面积逐年增加。198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十分珍惜每寸土地,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应该是我们的国策,要求基本建设和农村建房不能乱占滥用耕地。1982年《政府工作报告》将滥占耕地建房看作当时农村中必须刹住的两股歪风之一。1983年中央1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将“耕地减少”列为当时农村三大隐患之一,明确提出要“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房”和“爱惜每一寸耕地”。(二)1986~1997年保护政策制定起步期1986年,中发7号文件《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第一次提出“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1986年6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0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严格执行建设用地计划和建设用地审批,提出建设占用耕地的要承担开发土地的义务。1994年8月,国务院发布《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2003年耕地保护政策体系初建期1998年8月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首次以立法形式确认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2004年以来耕地保护政策体系完善期2004年中央1号文件《中央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2005的《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2006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在耕地占用税、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缴和使用方面做出了有利于耕地保护的规定。2007《政府工作报告》发出“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的最强音。对保护政策演变的总体把握1、国策(1981年)→基本国策(1986年)→生命线(1997年)→红线(2007年)2、土地管理局(1986年2月)→国土资源部(1998年4月)→垂直领导(2004年)3、保护政策→最严格的保护政策(2003年10月)4、提高耕地占用税(1987年→2007年)5、占补(量)平衡(1999年)→占补(质)平衡(2006年)6、基本农田(1994年)→永久基本农田(2008年)三、现阶段我国耕地保护政策的主要内容(一)目标1、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2、确保基本农田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二)任务要落实坚守红线、严格监管的责任,这是最为根本的任务措施搞好城镇建设规划,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征收耕地占用税建立保护补偿机制划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提高耕地质量坚持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通过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使用土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合理利用,从而保证耕地数量稳定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的重要制度。推广实行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项目挂钩制度,确保建设占用耕地真正做到占一补一;推进耕地储备制度的建立,逐步做到耕地的先补后占;强化耕地的占补平衡管理,这是耕地保护的最有效途径之一。哪些耕地纳入基本农田(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和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实验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有关规章对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作了规定。耕地占用税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即日起施行。征税目的在于限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建立发展农业专项资金,促进农业生产的全面协调发展。1987年,开始征收“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包括种植农作物耕地、鱼塘、园地、菜地和其他农业用地。耕地占用税以占用耕地建房和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采取地区差别税率免征、减征耕地占用税免征耕地占用税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征地补偿费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5000-7000元;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土地审批制度建设用地审批管理是指对建设项目用地的申请、审查、批准以及与之相关的各个环节所实施的行政管理。其主要任务是:保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严格审查建设项目用地;规范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工作。审批制度主要包括: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2、农地转用审批3、土地征收审批4、土地供应审批土地征收审批权限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的审批权限(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批权限征收除国务院审批权限以外土地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1)低于35公顷面积的耕地(不包括基本农田)(2)低于70公顷面积的其他土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我国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工作始于1988年,并于1994年通过发布《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首次建立起了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度。我国的耕地质量2009年12月24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该成果历时十年。调查评定因素:自然条件、耕作制度、基础设施、农业生产技术及投入等。全国耕地质量评定为15个等别,1等耕地质量最好,15等最差。平均等别为9.80等,等别总体偏低1~4等优2.67%5~8等高29.98%9~12等中50.64%13~15等低16.71%我国耕地质量总体水平偏低,处于中等偏下水平提高耕地质量严禁工业废弃物向农田排放发展保护性耕作保护性耕作是以机械化作业为主要手段,采取少耕或免耕方法,将耕作减少到只要能保证种子发芽即可,用农作物秸秆及残茬覆盖地表,并主要用农药来控制杂草和病虫害的一种耕作技术其技术实质是通过残茬覆盖地表和简化耕作,减少水土流失,培肥地力、保护环境和资源。耕地保护应数量质量并重为什么要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并重保护?耕地的数量保护固然重要,但没有质量的数量是不可靠的,仅保住18亿亩耕地数量是不够的,必须从数量管护转向数量质量并重管护,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提高耕地质量等级,确保耕地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由我国基本国情所决定的。全国耕地质量等级状况总体偏低,我国耕地质量等级分布上还存在经济发达地区与优质耕地分布区域在空间上复合的特点。现实要求。耕地数量和质量是不可分割的一体,因此要加强数量质量的一体化管理、建设和保护。四、现阶段耕地保护政策的执行状况及评价分析根据统计数据,1985年全国耕地净减少量超过了100万公顷,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耕地减少数量最多的一年。1987~1995年间全国耕地净减少310.38万公顷,年均净减少34.49万公顷。年耕地净减少量在1987~1995年间持续下降1998~2003年间,我国除了粮食生产出现滑坡,其他方面均强劲发展,用地需求给耕地保护施加了强大压力,我国又进入了一个耕地快速流失期。这一时期成为改革开放以来耕地减少最快的时期。2004年以来,全国耕地净减少量不断降低,从2004年94.80万公顷降低到了2005年和2006年36.16万公顷和30.68万公顷,2007年净减少量更是只有4.07万公顷。2004~2007年间我国耕地净减少165.71万公顷,年均净减少41.43万公顷。总体上遏制了耕地过快减少势头。这一时期我国耕地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1996年—2008年耕地减少情况17.60017.80018.00018.20018.40018.60018.80019.00019.20019.40019.60012345678910111213系列1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0)的数据,1996年我国有耕地130039千公顷(相当于19.5亿亩),到2001年减少为127082千公顷(约19亿亩)。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数据,截止到2006年10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为18.27亿亩,比2005年度末净减少460.2万亩。按照耕地减少的这个速度计算,要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到2010年末全国耕地面积确保不低于18亿亩的目标存在一定的困难,因为这意味着,“十一五”期间中国年均净减少耕地面积不能超过650万亩,而根据1999-2005年的数据计算,全国年均耕地减少面积达到1629万亩!!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0)的数据,2010年耕地面积总额为12172万公顷。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建设项目占用一亩耕地都要经国务院批准。但是,2012年在1月8日国土资源部公开的对四起违法案件的挂牌督办处理结果中,江苏省宿迁市以及山西省朔州市两起案件竟然分别违法占用耕地152.72亩和320.71亩。国土资源部表示,包括这两起案件在内共4起违法案件均已查处到位。耕地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后果1、农地产权制度的残缺2、耕地保护中的政府失灵3、征地制度不完善4、公众参与制度缺失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方向1、实行有区别的耕地保护政策。方向2、逐步建立和完善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赋予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自主权。方向3、建立和完善战略储备耕地政策。方向4、开发和利用国际和国内两个资源方向5、发展农产品物流产业,使得耕地保护与增加农民收入同步。方向1、实行有区别的耕地保护政策途径:为了弥补这些地区集中发展粮食对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长的限制,政府可以在保护耕地基础上,鼓励农民之间的耕地使用权交易,提高粮食生产规模。中央财政也有必要通过地区间转移支付等手段,对于当地农民进行补助。措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保护目标转变为耕地资源耕作能力动态平衡的政策目标,并根据我国粮食安全的底线,重新核定耕地保护的“度”,对于不同的区域实行有差别的耕地资源耕作能力动态平衡目标;方向2、逐步建立和完善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赋予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自主权。途径:逐步建立和完善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农民将会在市场农产品价格的引导下,对于土地用于农用地进行合理分配,提高生产规模和效益,真正使得耕地保护和农民的利益挂钩,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措施:以完善土地产权体系为核心,赋予农村土地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