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在中共广东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2010年1月20日)朱明国同志们:现在,我代表中共广东省纪委常委会,向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工作任务。省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专门审议了这个报告,我们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一、2009年反腐倡廉建设主要情况2009年市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形势,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转变作风为保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科学应对、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具有广东特色开放、动态、创新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方向更加明确,领域不断拓宽,力度不断加大,成效更加明显,为促进广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胡锦涛总书记去年底视察广东时指出:“最近,你们结合查处少数领导干部腐败案件,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既加大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又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取得了较好效果。”据国家统计局2009年对广东的问卷调查显示,84%的人认为我省消极腐败问题得到遏制,65%的人对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满意。(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分析反腐倡廉形势,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坚决拥护中央决定,积极配合中央纪委对陈绍基、王华元、许宗衡案件的查处,认真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作出重要批示:“广东省委坚决贯彻中央决定,对陈绍基、王华元案的查处,态度市坚决的;通过认真吸取陈绍基、王华元案件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推进全省反腐倡廉建设,作法是好的。”强化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汪洋、黄华华同志等现职省级党员领导干部亲自带队,组成23个考核组对各地级以上市和省法院、省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召开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狠抓关键环节突破,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和“六个一”工作情况汇报,促进重点任务落实。目前,省委《实施办法》部署的155项任务,已经完成23项,取得重大进展122项。(二)加强作风建设,服务科学发展取得新成效。加强对中央和省委扩内需促增长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省委“三促进一保持”工作目标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督察,组织7个检查组进行多次检查,将2562个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257个省重点建设项目纳入省电子监察系统全程动态监控。开展“2009行政经费节约年”活动,实行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和新购小汽车定额管理制度,健全楼堂管所建设、举办评比达标表彰和晚会展览庆典论坛活动备案制度,及时查处并通报了一批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件。全省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人次同比减少55.9%,新购公务车同比减少91.3%,晚会、展览、庆典、论坛活动同比减少92.8%。清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348个,撤销305个,撤销率达88%;巩固面向乡镇(街道)检查考核项目清理成果,由356项减为29项,削减率达91.9%。建立完善暗查长效机制,狠抓会风监督,促进作风建设。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政风行风热线作用进一步发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显示,94%的干部群众对去年狠抓领导干部作风比较满意。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社会保障资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资金违纪违规问题47件,查处涉及环境、土地、安全生产、价格违纪违法案2123件,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7191件。扩大药品网上“阳光采购”规模,采购金额达290亿元。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全省共清查“小金库”303个,涉及金额1.33亿元。撤销省内政府还贷二级公路32个收费站。加强对口支援汶川恢复重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援建工作顺利进行。(三)加强教育警示,权利监督进一步强化。开展第18个纪律教育学习月和“南粤清风”廉政文化系列活动,举办第8期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利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贺国强同志专门批示:“广东省委分批举办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汪洋同志等省委、省政府、省纪委主要领导同志亲自作辅导报告,这一做法好,值得提倡。”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主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3.7万多人(次)。纠正党政干部退休或调离原单位后违规占用公车和办公用房问题,共清退违规占用公车157辆、办公用房2133平方米。认真执行诫勉谈话、述职述廉、询问和质询等党内监督制度,促进权利正确行使。全省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5万多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6000多人(次)、诫勉谈话3000多人(次)、述职述廉5.6万多人(次)。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整合巡视机构,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注重巡视成果运用,完成对33个单位的巡视,发现和移交违纪案件线索12件,向被巡视单位提出整改建议170条。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有关规定,对37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0人。(四)坚持改革创新,源头治腐工作进一步深入。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省本级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取消和调整570项,占53.6%。稳步推进综合型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联网,并延伸至469个乡镇(街道)3000多个村。省纪检监察电子综合平台入选“辉煌6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成就展”。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产权交易平台和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国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制度“二次创新”。全省工程招投标12474项、中标价2884.52亿元;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6680.9公顷,成交788.7亿元;政府采购金额371.51亿元,增值7.63亿元。配合有关部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职数配备管理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领导干部初始提名,探索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督促扩大省级财政核算集中监管改革试点范围,推动“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与审计部门和电子监察系统联网。(五)严肃惩治腐败,案件查处工作取得新突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5358件,初核4547件;立案4579件4852人,其中厅级干部30件30人、县(处)级干部214件227人,百万元以上经济大案19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579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8亿多元。全省乡镇(街道)办案率达88.5%,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除配合中央纪委查处陈绍基、许宗衡等大案要案外,重点查处了韶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叶树养受贿案,法院系统“11.13”系列违纪违法案,茂名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省工商联原党组书记、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黄少雄受贿案,新广国际重大经济损失案,省盐务局原局长沈志强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查处商业贿赂案件312件,涉案金额1.19亿元。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立案查处11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7人。注重发挥保护职能,共为9919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保证办案质量,实现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贺国强同志对查处“韶关系列腐败案”作出重要批示:“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会同有关部门,依纪依法维护国有资产不损失,这种做法值得提倡。”完善办案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办案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省市县三级办案装备的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办案和案件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建成省市县三级网上信访举报统一平台。(六)狠抓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进一步提高。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向王瑛同志等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活动,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派驻统一管理,省直派驻机构由15个增至34个,61个县级纪委完成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坚持公正选拔使用干部,坚持凡进必考、凡提必竞、凡用必训,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平台、干成事的有嘉奖。加大培训力度,委托中央纪委分批分类集中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450人(次),全面启动乡镇纪委书记培训工作。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经受了各方面的艰苦考验,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主要有:一是经济发展环境越困难,反腐倡廉建设越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扩需促增的艰巨任务面前,我们始终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和部署,切实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认真解决影响科学的突出问题,既取得了反腐倡廉建设新的阶段性成果,又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二是大案要案越易发多发,越要牢牢把握反腐倡廉建设主动权。面临腐败现象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依然易发多发的趋势,我们坚持惩治腐败原则的坚定性与策略的灵活性相结合,既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以反腐成效取信于民,又注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最大限度教育和挽救党员干部,取得良好效果。三是反腐倡廉越深入,越要坚持改革创新。随着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推进,更多地面临着体制机制制度的障碍,要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以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破解难题,拓展领域,不断取得新成效。四是反腐倡廉任务越繁重,越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不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和特点的认识,善于抓住影响全局的关键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真抓实干,敢于突破,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在充分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倡廉建设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个别地方和部门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滞后,构建惩防体系建设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的思想、作风和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认真履职尽责,提高能力水平,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二、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今年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十一五”规划顺利完成的关键一年。当前,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态势良好,但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改革发展任重道远的大背景下,反腐倡廉服务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总的工作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促进权利规范进行,切实转变作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解放思想,围绕中心,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为广东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提供坚强保障。(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对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