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文献综述摘要:企业社会责任是21世纪以来经济学、管理学等诸多学科共同研究的热点问题。国际社会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已经从号召转变为一种具体的行动。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本文主要对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观点、内容及与企业绩效关系的文献进行整理归纳。一、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界定美国学者欧利文•谢尔顿(OliveSheldon,1924)在其著作《管理的哲学》中最早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企业社会责任是基于当时出现的一系列社会矛盾与西方经济活动的问题,诸如贫富分化、社会穷困,尤其是劳工问题和劳资冲突等而提起的。随着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两者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企业社会责任逐渐成为研究焦点之一。然而,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关于社会责任的内涵并未形成统一的认识。(一)国外主要观点当前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于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都达成了初步的共识,但是不同的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具体包括什么,具体责任之间是否有层级关系等持有不同的观点。而在此只提出具有代表性的国外观点。1、同级观。在这种观点下,一部分学者认为企业应履行的具体社会责任没有主次之分,是并列关系。Eells&Walton(1961)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当企业在与社会领域发生互动而产生的问题以及治理企业与社会关系的道德原则”。麦克奎尔(McGuire,1963)认为,“社会责任的观点假定企业不仅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有超越这些义务的社会责任”。阿齐•卡罗尔(Carroll,1979)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不仅包括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还包括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而J.J.Brummer(1991)又进一步把企业责任划分为经济、法律、道德和社会四种责任,其中经济责任是指企业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的责任;法律责任是指为法律规定的企业义务;道德责任则包括企业就其性质和可能的后果具有充分的理解能力,对人类福利具有重大影响力及有能力对行为及其后果加以控制;社会责任是企业行为低于社会要求的标准,及引起的后果,应受到惩罚。斯蒂芬•P•罗宾斯则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超过法律和经济要求的、企业为谋求对社会有利的长远目标所承担的责任”。2、层级观。在此观点下,一部分学者认为企业履行具体的社会责任具有一定的层级观念,以著名的金字塔模型为代表。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阿基.B.卡罗尔(1979)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社会在一定时期对企业提出的经济、法律、道德和慈善期望,并形成金字塔形状。底层为企业的经济责任,也是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指企业首先负有生产、盈利和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责任。第二层为企业的法律责任,即企业需要在法律要求下履行其经济使命。第三层为企业的道德责任,包括道德标准、规范,反映了股东、员工、消费者和社区关心公平公正的期望,以及对利益相关者道德权利的尊重和保护等。顶层为企业的慈善责任,即企业自愿开展行动或者项目来促进人类福利的发展,体现了社会要求企业成为优秀企业公民的愿望。(二)国内主要观点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国内学者研究起步比西方学者较晚,因此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远远没有西方学者研究的透切,近几年来,国内学者也开始对对社会责任做了大量研究,并形成了各种不同的观点。企业社会责任无论从深度还是广度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从深度上讲,理论问题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和具体,如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界定等;从广度上讲,更进一步的加强了多学科的交叉,研究更多地涉及到了企业管理与商业经营等经济活动的理论与现实相结合的问题。袁家方(1990)最早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在争取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的同时,面对社会需要和各种社会问题,为维护国家、社会和人类的根本利益,必须承担的义务”。刘俊海(1997)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公司不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营利或赚钱作为自己存在的唯一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社会利益”。张兰霞(1999)学者将企业的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为了所处社会福利而必须关心的道义上的责任”。陈炳富(2000)把企业社会责任理解为支持公益事业,如赞助慈善活动等。卢代富(2002)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指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对雇员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对环境、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责任、对所在社区经济发展的责任、对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陈志昂等(2003)从战略管理的角度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三角模型,在该模型中企业社会责任也等同于企业责任。根据该模型,企业社会责任从强制性和基础性的维度上来划分可以分为法规层级、标准层级及战略和道义层级三个层次。梁桂全(2004)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企业对其自身经济行为的道德约束,它既是企业的宗旨和经营理念,又是企业用来约束企业内部包括供应商生产经营行为的一套管理和评估体系。”叶祥松,黎友焕(2004)在《2004广东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中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两个特征,第一是法律和制度要求的强制性的社会责任,这类企业社会责任往往是通过相应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制度的制定来强制推行的;第二是道德和价值观念要求的自发的社会责任,这类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是建立在企业文化中对人、自然、社会和谐关系的认可上,体现了企业家自身的人文素质与价值观念。”周祖城(200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应该承担的,以利益相关为对象,包含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在内的一种综合责任。”张伟凡(2006)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应承担的维护和促进社会进步的义务。即企业在制定决策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关注道德价值,同时尊重公民,造福社区并保护环境。企业要承担对不同利益主体的社会责任,包括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安全的产品和服务、遵守商业道德、保护环境、支持弱势群体的发展等。王加灿(2006)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在特定的法律框架、社会规范的经营环境下,企业在履行其基本经济职能的同时,需要从企业长远利益和公众利益出发,自觉、主动地采取符合社会目标和公众利益、适应社会预期变化的各种社会性行动方案,为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应有的贡献。这就意味着企业和社会需要被联结起来了,其目的是要达到企业或股东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这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和实质。崔新建(2007)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复合属性的概念,具有明显的时代性。企业社会责任存在两个灰色区域。社会责任与经济责任重叠形成的灰色区域和社会责任与法律责任重叠形成的灰色区域,这两个灰色区域不仅导致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分歧与争论,而且还随着时代的进步而变化。曹凤月(2007)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超越了只为股东盈利负责的更为广泛的责任,它不以企业短期的经济利益为目标,而是致力于社会发展进步,致力于人类健康和平的理性而长期的综合责任。李伟阳、肖红军(2008)提出了成功的企业社会责任定义所需满足的4条标准,并据此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和解析,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为实现自身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遵循法律法规、社会规范和商业道德,有效管理企业运营对利益相关方和自然环境的影响,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最大化的行为。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一)国外主要观点美国商会(USChamberofCommerce)将CSR的内容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责任:在履行经济责任时能符合现有法律的要求;第二层责任:满足公共期望和社会公认的要求;第三层责任:预先考虑新的社会要求并准备满足它;第四层责任:在建立企业社会表现新标准的基础上担任领导者。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CED,1971)提出CSR就如同三个同心圆:一是内圈责任:最基本的企业责任,即有效执行经济职能;二是中圈责任:配合社会价值的变化而执行经济职能的责任;三是外圈责任:积极投入改善社会环境的责任。塞西(Sethi,1975)将企业对社会需要作出反应的行为分为三类:一是社会义务:企业对市场力量和法律约束做出反应的行为;二是社会责任:符合盛行的社会规范、价值和期望的企业行为;三是社会回应:企业对变迁的社会需要作长期性准备的行为。施泰纳(Steiner,1980)认为CSR可分为内在社会责任和外在社会责任。内在社会责任是指合法和公正地选拔、培训、晋升和解雇员工,以及提高员工的生产力,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外在社会责任是指激发少数团体的创业精神,培养或雇佣残障人员。经济责任:企业要致力于减少成本、创造利润、带动社会经济发展;法律责任:遵守法律规定,环境保护、消费者保护、劳动法等相关法规,法律是社会对企业行为最低的要求;伦理责任:除了法律的规定之外,企业的行为必须合乎公平、正义、避免伤害等原则;慈善(自发)责任:贡献企业的资源以改善生活品质。(二)国内观点《中国企业管理年鉴》(张彦宁,1990)指出:“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极为丰富,既有强制的法律责任,也有自觉的道义责任。”李炳毅、李东红(1998)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应当是被动的过程,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必须纳入到企业的战略规划中,企业必须根据内外部实际情况选择自己的社会责任战略,总体来看,企业经营理念中必须加入承担多元社会责任的内容,在战略管理过程中倡导企业的社会责任。卢代福(2002)认为:“在公司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中,很大一部分是公司承担的伦理上、道德责任,包括了将公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益回馈给社会而进行的各种慈善捐赠活动、公司所举办的各种社会公益活动,以及公司为社会利益而约束其追求利润目标等道德上的责任。但与此同时,公司还负有相应的法律上的责任。”王加灿(2006)认为企业应当承担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主要有六种情况:一是对投资者的社会责任。这是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职责。企业的这种社会责任就是为投资者提供较高的利润和企业资产的保值与增值,以确保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利益。二是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就是要对消费者履行在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方面的承诺,保证提供优质产品和满意的服务,不得欺诈消费者和谋取暴利。三是对企业职工的社会责任。这种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对职工的安全、福利、教育等方面承担义务。四是对债权人的社会责任。就是要按照债务合同的要求,按期如数地还本付息,为债权人提供借贷安全。五是对政府的社会责任。即要求企业按照政府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照章纳税和承担政府规定的其他责任义务,并接受政府的依法干预和监督,不得逃税、偷税、漏税和非法避税。六是对社会的社会责任。主要指的是企业对社会慈善事业、社会公益事业以及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李伟阳、肖红军(2008)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对社会负责任的行为,而社会是指利益相关方和自然环境。因此,从责任对象上来说,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包括股东责任、员工责任、用户责任、伙伴责任、社区责任、社会公民责任等对利益相关方的责任以及对环境的责任。从责任性质上来说,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包括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等三重底线的责任。三、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关系(一)国外观点Frooman(1997)研究了企业社会责任表现和股价之间的关系,积极的社会责任表现对于企业的股价有着积极的影响。Bruce等人(2003)对作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形式之一的企业慈善行为与企业绩效关系的研究发现:不论企业的慈善行为是用现金还是用其他任何形式来表示,也不论企业的经济绩效是用会计方法还是市场方法来计量,企业可获得的现金资源量与其以现金形式的捐赠成正相关关系,但并没有发现企业的慈善行为与其经济绩效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与此同时,也有部分学者认为两者之间应该是负相关的关系。他们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需要付出相应的成本,社会责任成本使企业在与不承担或少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的竞争中处于不利的财务状况。近期的一些研究开始在一个更长的时间跨度内来分析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如GarrigaandMele(2004)证明企业良好的社会责任表现在长期内能够提升企业获得一些重要资源的能力,譬如吸引企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而这些资源恰恰能够为企业创造竞争优势。更多的文献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