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保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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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1页共10页总经办〔2010〕16号商业秘密保护办法1.目的保护公司与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安全与利益。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西蒙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3.定义3.1公司的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3.1.1不为公众所知悉,系指该信息不能通过公开渠道(如:报纸、新闻、出版物等)由外界直接获取。3.1.2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系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3.1.3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系指包括设置保密警示标识、制订保密条款、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的实施。3.2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包括由公司告知员工的、员工有机会掌握的、由员工本人与他人共同合作形成的商业秘密,也包括公司所拥有的不应为公众所知的技术或商业信息、由公司已经或将会从第三方获得的属于第三方的技术或商业信息。即使对不清楚是否为商业秘密的文件或资料也应当持谨慎态度,采取保密措施。西蒙电气—总经理办公室SimonElectric—GeneralManagerOffice第2页共10页3.2.1前款所述之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产品配方和工艺流程、技术指标和数据、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资料及源代码、产品试验和检测结果、样品及样品检测报告、产品图纸及与产品有关的模具图纸、产品的模具、产品和技术操作手册、产品申报专利之前的各项资料、技术转让合同及相关的资料文档(包含价格等信息)。3.2.2前款所述之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关联方的名单及详细信息(包括地址等联系方式)、产品销售方案和计划、产品推广方案、未正式公布的新产品设计和上市计划(包含产品价格、外观、宣传资料等)、公司资产处置计划、涉及公司商标、品牌战略调整的资料和档案等;未公布的投标文件(特别是标底),公司财务信息、公司需要密码或授权才能进入的内部计算机网络信息(用户名和密码)、信息系统的安全设置信息和相关数据等。4.本办法所称之载体系指载有公司商业秘密内容的:4.1各种工作底稿、书面文本(含正本、副本、影印件、传真件、摘抄件等)、电子文本(含存储在电脑、网络或其他移动介质中的电子文件形式)及其他形式的存储载体。4.2公司《秘密文件管理办法》(详见附件)规定的各类秘密文件、资料等。5.保护原则保护商业秘密的工作,遵循积极防范、层级管理、保密安全、便于工作的原则。6.责任部门与人员第3页共10页6.1总经办负责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工作。6.2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兼职文控人员在本部门负责人领导及总经办指导下做好本部门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工作。6.3公司全体员工负有保护商业秘密的责任和义务。7.保护措施7.1总经办负责指导建立和实施公司商业秘密保护责任制,使商业秘密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明确的界定,在第一时间明确保护商业秘密的相关责任人,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负责修订和实施本办法。7.2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在《劳动合同》中与员工明确约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员工在聘用期与离职后均须承担约定的商业秘密保护义务;负责开展保护商业秘密的相关培训;负责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复印、传真等的管理。7.3信息财务中心负责做好公司信息系统中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信息的保护工作。7.4在公司工作期间,由员工本人或与他人共同构思、设计、开发、完成的任何一项与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视作职务发明创造,与此相关的任何有形资产权利(笔记、各式设计图稿、软硬件正副本等)和无形资产权利(包括发明所有权及专利申请权等)全部属于公司商业秘密。员工应正确、详细、及时地记录发明创造的整个过程,及时向公司提供发明创造的书面陈述,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保护,避免相关专利权利被免除或被撤销。7.5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公司员工中与发明创造或相关事项无关联的人员),或未经公司最高管理层授权以任何形式向公众泄第4页共10页露商业秘密。泄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出版、广告宣传和公开演讲等。7.6员工应恰当地处理因工作需要有机会接近或监管的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笔记、纸张、设计图稿(包括样本及正副本)和商业秘密文件。在未经公司管理层事先授权的情况下,员工不得使用超越本职工作范围的商业秘密,也不得诱使任何第三方(包括公司中与商业秘密无关的人员以及公司以外的人员)关注或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7.7员工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业务无关的公司商业信息。7.8员工不得允许(包括但不限于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形式)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7.9如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由于自己过失发生了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总经办。7.10员工离开公司前,应归还公司所有的因工作需要有机会接近或监管的、可能导致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有关记录、纸张、设计图稿(包括样本及正副本)和商业秘密文件。7.11员工的保密义务起始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持续到该商业秘密并非因员工过失而公开之时。员工因任何形式原因离开公司,并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履行。7.12对于公司经理以上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公司须与其约定具体的竞业限制条款。8.泄密应急8.1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有可能泄露时,均有义务报告主管部门立即采取防范措施。第5页共10页8.2公司商业秘密已经泄露,发现人与当事人均有义务立即报告主管部门迅即采取补救措施。9.泄密责任追究9.1当公司商业秘密已经泄露,公司有权根据《劳动合同》、《员工手册》或其他相关公司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9.2根据情况,公司同时可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连带责任。10.附则10.1本办法由总经办负责实施和解释,此前印发的类似文件和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10.2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附件:秘密文件管理办法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主题词:商业秘密保护办法主送:营销中心、采购中心、制造中心、研发中心、形象策划中心、人力资源中心、信息财务中心、网络业务部、照明业务部、国际业务部、灯具项目部,总经办各部门第6页共10页附件:秘密文件管理办法1.秘密文件的范围1.1凡不能公开发表的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档案、图表、资料、图书、刊物、教材、照片、录音带、录相带、拟制文件和资料过程中形成的草稿和清样,打字蜡纸、复印废页、印刷余份等(含任意书面、电子文件或以其他存储形式存在的文件资料),都属本办法所指的商业秘密文件的管理范围。1.2秘密文件根据秘密程度的高低划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1.2.1绝密文件,是指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密会使公司的声誉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公司合并、分立、上市、破产等公司营运方面的重大决策;关于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年度营运方向及相关方案的重大决策;关于公司自主研发或与他方合作研发的并且具有巨大经济价值的产品技术信息;公司年度销售方针、特别重要的客户资料等信息。此类绝密文件仅限于相关总监级以上及相关技术、销售和文控人员知悉。1.2.2机密文件,是指重要的公司秘密,泄密会使公司的声誉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公司日常经营方面的重大决策;关于公司自主或与他方合作研发的具有重大经济价值的产品技术信息;公司大区销售方案、重要的客户资料等信息。此类机密文件仅限于相关经理级以上及相关技术、销售和文控人员知悉。1.2.3秘密文件,是指一般的公司秘密,泄密会使公司的声誉和利益遭受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公司部门日常运作的决定;关于公司自主研发或与他方合作研发的并且具有经济价值的产品技术信息;公司日常销售方案、第7页共10页客户资料等信息。此类机密文件仅限于相关主管级以上及相关技术、销售和文控人员知悉。1.3不宜对外公布的文件、刊物、资料、图片等,可做为内部材料,不划密级,但应注意保存,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得对外泄露。2.文件制发2.1文件制发部门要根据文件内容、秘密程度和工作需要,确定适当的密级、印份、发送范围和阅读级限,由制文部门的负责人核定签印。2.2秘密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批准份数指定专人负责印制。3.文件管理3.1各部门的文控人员,是负责管理秘密文件的具体责任人,是秘密文件收发、运转的直接经办人,必须健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好秘密文件的接收、登记、分发、运转、清退、立卷、保管、销毁和移交等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对收进的一切秘密文件和内部材料,按下列办法妥善保管:3.1.1按不同种类,分别登记编号或按原有的顺序号排列保管。3.1.2秘密文件与公开文件分别存放,绝密文件单独保存并严密管理。3.1.3发出文件要登记编号,履行签收手续。3.1.4必须将秘密文件放置于办公室的保险柜、文件柜内,外出时须确认关锁。3.2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须交文件管理人员登记保管,个人不得保存。3.3秘密文件应由经管文件的人员拆封,领导亲启件应由领导本人或指定专人拆封,他人不得自行拆阅。3.4严格执行关于翻印、复印文件的规定。凡绝密或注明不准翻印的文第8页共10页件,一律不得自行复印、翻印。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印时,须经制文部门同意,并要严格控制份数,不得改变使用范围。复印件要视同原件同样管理。3.5秘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保障的库房或文件柜内,对平时使用的秘密文件,应妥善保管,用后随手入柜加锁。4.文件阅读4.1秘密文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传达、阅读,未经制文部门的同意,不得自行扩大范围,也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文件内容。4.2传阅秘密文件,要由文控人员填写传阅单,统一掌握,阅后主动退回,不要横传,对急办的文件,文控人员要及时催办。4.3秘密文件应在办公室阅读,不得带到其他公共场所。4.4借阅秘密文件,要履行严格的借阅手续。绝密文件应当天交回,再用再借。借阅人对文件负有安全和保密的责任,自觉做到按期归还。文控人员对借出的文件应及时追回。4.5未经批准,个人不得随意摘记秘密文件内容,不得利用秘密文件和内部资料为公开报刊撰写稿件。5.文件传递5.1传递秘密文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5.1.1发往外地,应由邮政特快专递(EMS)递送,不得使用普通邮政。重要密件,须派专人护送。5.1.2市内传递,由公司指定快递公司递送。绝密件,须由专人用专车递送。5.1.3公司内部传递,要有专人负责,严格签收手续,无关人员不得代收、代送。第9页共10页5.1.4发往国外,应由TNT、UPS递送。5.1.5文件要密封,标明密级,放在文件包、箱内,做到文件不离人,专程直送,不得他往,并严格签收手续。5.2外出工作不得随身携带绝密、机密级文件。出国工作,一律不准携带各类秘密文件,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公司总经办批准。6.文件核对和清退各部门文控人员对保管的秘密文件应做到:绝密文件一周一核对;机密文件半月一核对;秘密文件一月一核对。在核对中发现短缺文件应立即查找,其中秘密以上文件应立即报告总经办。7.文件交接7.1部门撤销、分立、合并时,原部门的秘密文件应随同文书档案按下列办法处理:7.1.1应清退的,退回原发文部门;7.1.2应归档的,整理立卷移交档案部门;7.1.3需带往分立、合并部门的,移入分立、合并部门;7.1.4无保存价值的,按规定销毁。原部门应按上述办法将文件、档案登记造册,认真移交,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经同意后,方可结束工作。7.2经管秘密文件的人员工作变动时,须对所管秘密文件进行清点移交。所有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对个人使用的秘密文件不得私自带走,更不能随意销毁或遗弃,必须全部移交清楚后,才能离开。8.文件立卷,归档8.1文控人员按照立卷规定的要求,在做好文件催办和清理的基础上,第10页共10页分类立卷归档,文书档案于每年一月底前移交档案室统一保管,合同档案于每年三月底前移交档案室统一保管。9.文件销毁9.1销毁秘密文件,必须登记造册、经总经办审查批准;任何个人不得自行销毁、处理。9.2销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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