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环保门”案例研究国际商务班2011201803杨一然“中国第一大金矿”福建上杭紫金矿业集团多年来非法排放废水污染汀江流域,造成水质变差,大规模鱼类死亡,沿岸居民生活质量严重受损,紫金深陷利益冲突的漩涡。紫金矿业通过低品位矿石的低开采成本以及废水排放的低成本获取利润,给当地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紫金“环保门”事件引发了对企业衡量财务管理目标与利益冲突的新思考。紫金矿业案例中主要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政府与社会。股东的利益在于利润与股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增加体现企业当期效应,因此从利润最大化的角度来看,利润是股东价值的来源。所以紫金矿业采取对低品位矿开采和高污染排放的手段尽可能降低成本以提高利润。其次,资本市场上投资者关注股价上升的企业,所以紫金矿业通过低成本高效益获取现金流量的能力,股价也是其利益;对于政府而言,因为紫金矿业对于到底财政收入贡献率高达60%,作为纳税大户为当地创造了GDP。此外,除了GDP与税收外,官员在紫金矿业挂职,甚至得到紫金矿业的股份的寻租行为,使得政府与紫金矿业的利益更加紧密结合;对于社会而言,紫金矿业损坏了当地人的财产与健康利益。财产上紫金矿业随意排放污染危机当地渔民利益,当地居民每年要花费巨资买水。并且排放污水危及环境,危害当地人健康。紫金矿业“环保门”的利益冲突在于其追求利润最大化,并且兼顾当地政府利益,而完全忽略了污水处理、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而冲突产生的原因,直接原因是渔民的鱼大规模死亡,紫金矿业随意排放污水的行为被反映到相关政府部门,而深层次原因,首先是紫金矿业财务管理目标短视化,将利润最大化当作其目标,但是利润最大化不能反映未来盈利能力,使决策带有短期行为倾向。其次,政府管理缺位。政府为了政绩以及一些官员谋取私利的寻租行为,也导致了利益冲突。对于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紫金矿业应该做到各方利益兼顾,而不是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是要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目标,这就进一步要求紫金矿业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对于员工,企业要提供合理的薪金和安全的工作环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否则员工就没有积极性,劳动生产率下降后影响企业的盈利;对于顾客,企业要提供合格的产品与优质的服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否则会面临失去顾客的风险,进而损害股东利益;对于供应商,企业也要保护其利益,否则供应商提高价格或取消对企业的赊销;企业还要承担必要的社会公益责任,特别是对于上市公司作为公共公司应该承担更多的环境责任,做到可持续发展;对于竞争对手,企业要做到公平竞争,反对垄断与不正当竞争;对于所在社区,企业应当为所在社区提供劳动就业的机会,增加当地的财政资源,关心社区发展,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尊重社区文化,维护社区公共秩序,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支持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为增进社区公共福利做出贡献。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紫金矿业必须用长远眼光看待企业的发展,因为用污染换来的效益最终带来的是紫金矿业股票被下调投资评级、承担巨大的污染赔偿、被停产后的产量下降以及隐形的诚信危机。对于具体措施,首先,紫金矿业必须立即停止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加大对污水治理的投入,减小对环境的污染;第二,紫金矿业必须遵守包括环境保护在内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其各项经营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这是紫金矿业最重要的义务;第三,紫金矿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要诚实守信。紫金矿业要定期发布环境年报,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如实公布信息,做到公开透明,便于公众与政府对自己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