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_____________股票操盘委托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乙方(受托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和互相信任的原则制定本协议,并以资共同遵守:一、出资及开户1、甲方出资人民币(大写)(¥元),开立股票交易账户,账户信息如下:交易平台账户人资金账户:对应的沪市证券账户号:对应的深市证券账户号:交易平台账户人交易密码:交易平台账户人通信密码:交易平台服务商:2、本协议期间:从年月日起年月日,如在此协议期双方有意继续此委托事项,则可续签本合同。3、乙方佣金的国内指定开户银行:,账户姓名:。二、操作理念3乙方代表甲方进行金融投资操作,目标是在控制好风险的前提下尽量让资产增值。乙方的投资理念是追求安全的利润,所以对账户的资金管理很谨慎,操盘的原则是风险控制管理第一,以追求长期的稳定获利为操盘目标。三、风险控制1、甲方委托乙方对本账户进行实盘操作,接照中期波段进行操作,选择合适的交易时间和交易品种,决定下单的金额和数量;乙方在受托进行上述账户管理时,无权撤销或申请新的交易类别,无权进行资金的调拨。2、甲方在协议犰行期间可以就时查询账户执行及收益情况,随时监控账户,但不得在没有得到乙方同意下私自操作账户进行交易,不得对乙方交易行为提出异议或发生任何其他方式的干扰,否则视力甲方单方面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由此引起的本金亏损或利润缩水完全由甲方自负。3、在交易期限结束时,所管理账户交易风险控制上限为本金的百分之,即在委托给乙方交易期限内,账户的最大交易总亏损不能大于甲方账户初始合计资金的百分之,加达到最大亏损金额甲方有权撤回交易权限,合同解除,乙方不再承担该本金损失。4、甲方的资金账户在本协议生效日起的最初三个月未达到账户本金的%,即盈利未达到初始本金的%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5、在交易期限内,若甲方在本协议执行期间有私自出金、私自更改交易平台账号登录密码、应盈利分成而未及时汇款给乙方等单方违约行为,则在此情况下,若出现本金亏损,乙方不承担付责任。6、若甲方不存有过错,乙方在合同期限内非因战争、地震、车祸、重大的突发性疾病等无法预见、不能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而单方面提前终止委4托协议,则本协议终止。在本协议终止后甲方不再进行对自上次盈利结算分成后的再交易利润的分配。若自上次盈利结算分成后的账户本金出现亏损,则乙方应赔付甲方所亏损的本金金额作为补偿。7、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上述委托业务交由任何第三方予以操作。8、甲方就股票交易情况可随时与乙方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可选择QQ等一切可能的通信联络方式。9、乙方应确保甲方可在其工作时间联系到乙方,乙方如遇有出差、休假等事务须提前告知甲方。10、甲乙双方对各自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四、利润与分成1、不论何时,只要盈利达到账户初始本金的百分之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十),甲乙双方即可结算一次。至于何时平仓,由乙方按照其技术和经验自行掌握,但须以甲方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2、接照双方协议约定,每次提取的交易总盈利中,甲方获得百分之,乙方获得百分之。在提取盈利后,甲方的资金账户中始终保持账户的初始本金,即人民币元。在此之后的盈利分配,即以上述每次留存的本金为基础。如协议期限内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要再行注入资金,则另签订合同予以约定。3、交易盈利额达到协议规定时,由乙方以电话等各种可能的方式通知甲方向交易平台申请办理所盈利润的出金事宜。4、甲方在得到乙方通知后,须在两天内向交易平台申请办理出金手续,并在得到平台出金后的两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把盈利分成之款项按协议的规定打到5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如自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五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没有及时汇款给乙方之所得利润,则甲方单方面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对逾期之应得利润按照每日千分之收取滞纳金。5、本协议终止时进行最后一次盈利结算,不再以本金百分之十的盈利为分成的前提条件。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六、其他1、在签署本协议前,甲乙双方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各项条款的内容;一经签字,则签字方已经认定并执行此协议之效力。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对甲乙双方具有相同的法律约束力。3、本合同须后附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对甲乙双方身份的确认。签署时间:年月日甲方(签字):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乙方(签字):联系人:6联系方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