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完善公司计划管理体系,提高计划管理工作质量,确保公司经营计划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建项目的计划编制、执行与管理。第三条定义年度项目节点计划——以经营计划为纲、合同工期为本,围绕项目策划确定的各阶段主要控制节点编制的计划,涵盖项目施工过程所涉及的全部项目建设等方面内容。专项计划——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制定的计划,具有较强的目的性、专业性和针对性,作为经营计划、年度项目开发节点计划的补充。月度项目开发计划——指导各部门(项目部)每月工作开展的计划,是经营计划执行的分解和年度项目开发节点计划的具体落实,也是公司对各部门进行日常监管和工作绩效考评的依据。月度项目计划节点根据计划内容的重要程度分为:重点计划节点和综合计划节点。重点计划节点——项目工程节点计划中关键路径上的重要任务,涉及专业、部门间的主要接口工作。综合计划节点——项目工程节点计划中非关键路径上的工作任务,影响较单一的工作。如该节点持续滞后可能变为重点计划节点。第二章项目工程计划管理体系第四条工程项目计划指导关系(见附件1)第五条工程项目计划管理职责工程部:负责审核项目部编制的节点计划;负责项目工程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协调、反馈及分析评价;负责项目工程计划节点的调整审核;负责收集整理项目工程日报、周报;负责项目工程月度计划、年度计划的下发、考核及月计划完成情况等计划材料的审核;负责组织定期的计划专题会(公司部门内部协调)。第三章计划编制、下发与调整第六条计划的编制与审批(一)年度项目工程节点计划计划内容包含从计划编制时间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节点完成时间内的各项工作,重点对新年度的计划节点进行细化分解,用以指导项目部及各部门全年工作安排和月度项目计划的编制。项目计划相关部门在经营计划下发后须按要求完成各专业年度开发计划的编排报工程部审核。工程部据此编制年度项目开发节点计划经工程部长审核,报计划主管领导审批后以公司公文下发。内容要求:年度项目节点计划以项目策划、年度经营计划、合同工期为基础,围绕经营计划节点进行计划分解。各部门年度开发计划需包括工程部要求的所有节点(以相关通知为准),可根据项目开发实际情况对部分节点作进一步细化。时间要求:各部门在经营计划下发15天内完成部门计划上报。(二)月度项目工程计划计划内容包含从上月首日至当月末日内的各项工作。工程部编制完成经工程部长审核后,报综合部、计划主管领导审批,经专题会讨论后以公司公文下发。内容要求:各部门以年度项目节点计划、专项计划为指导,结合当月部门工作安排报送计划材料至工程部作为计划编制依据。计划编制时除当月的工作内容外,须对后三个月的工作安排一同进行编排,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指导。公司经营计划节点、专项计划节点必须体现在月度项目计划中。工程部在计划编制时须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明确各项计划的重要程度(重点计划或综合计划)。时间要求:各部门计划下发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专题讨论会,5个工作日内完成计划下发。(三)专项计划专项计划作为项目节点计划的补充,由需求部门组织召开专题会明确计划节点要求,工程部完成计划编制后报工程部长、计划主管领导审批(必要时报专题会讨论)后以公司公文下发。专项计划下发前需求部门必须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内容要求:专项计划按工作实际需要下发,计划节点须纳入到月度项目计划中。计划中须明确各节点的重要程度,约定节点的考核标准(如:比照重点计划、综合计划加倍或同等标准奖罚等)。时间要求:专题会召开后7天内完成计划下发(如涉及立项手续办理在立项手续完成后5天内完成计划下发)。第七条计划的调整(一)计划管理部门发起的计划调整公司经营决策会议确定的工作节点计划、经营计划的调整文件、专项计划均为有效的计划调整方式,相关节点的计划以最新的文件要求为准,在计划管理部门下发正式公文或直接办理完计划调整手续后生效执行。(二)计划执行部门发起的计划调整计划调整申请部门须于当月5日前填写完成计划调整表(见附件2)报工程部审核,工程部根据节点重要程度再报相关部门、领导审定。其中,重点计划由工程部长批准后报计划主管领导审批,公司专题办公会审定。综合计划由工程部长审批后,报计划主管领导审定。如当前调整的计划对后续计划节点有影响,审批流程以重要程度高的节点调整要求执行。内容要求:计划调整表必须填写完整,调整原因应客观真实、改进措施需科学合理。时间要求:1.每月5日前未填报计划调整表的计划当月不再调整。2.综合计划调整手续应在当月15日前完成。3.截止到考核时间,未完成调整手续的计划仍按原计划要求进行考核。第四章计划执行、协调与反馈第八条计划执行与信息反馈(一)计划执行与落实年、月度项目计划下发后,计划执行部门应严格按照计划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安排,须在部门内对节点进行细化分解,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二)计划信息上报1.工程日报(见附件3)次日上午8:00前(遇节假日按总公司要求)项目部须上报工程施工日报至工程部。日报内容应围绕月度计划说明本周计划执行情况、下周工作安排,重点对相关部门的配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附带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情况。1.工程周报(见附件3)每周一9:00前(遇节假日按总公司要求)项目部须上报工作周报至工程部。周报内容应围绕月度计划说明本周计划执行情况、下周工作安排,重点对相关部门的配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附带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情况。2.月计划完成情况及后期工作计划(见附件4)每月25日16:00前(遇节假日需提前至最近一个工作日)项目部须上报本月计划完成情况及后四个月工作计划至工程部。对计划完成的时间及未完成的原因分析应客观准确,后期工作计划需结合实际进展和公司计划要求合理编排,对相关部门的配合事项要及时提出。第九条计划跟踪与协调工作实施过程中涉及跨部门配合的工作内容,由业务部门负责沟通协调。在多次沟通无果或时间紧迫、协调难度较大的情况下,可通过周报、电话、钉钉协同等方式报工程部进行跟踪协调直至问题解决。第五章计划讲评与考核第十条计划讲评工程部负责每月底提交项目部月度报告,依据月度项目的实施进展对各项目部工作进行讲评,并对下月重点工作提出计划要求和预警。第十一条计划考核项目工程计划考核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由工程部根据每月度、年度各项目部计划完成情况提出考核意见经工程部长审核后报综合部。时间要求:月度考核在每月度末前完成。年度考核按综合部要求完成。(一)季度计划考核评分细则计划考核内容包含计划编报和计划完成情况两部分(考核基础分值详见下表)。考核时依据考核内容的完成情况在基础分值上加减分后形成计划考核得分,其中计划完成情况加减分的最大幅度为基本分的20%。由综合部汇总形成最终考核结论。序号考核内容考核分值1计划编报202计划完成情况80合计1001.计划编报(20分)①编报时间考核(10分):日报、周报、月报未按时报送,每迟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②编报质量考核(10分):未按规定流程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或计划时间明显不合理,每发现一项扣1分;按规定须在计划中体现的节点,每漏报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计划完成情况对未完成计划无原因分析或原因不符合事实的,每发现一项扣2分;对完成情况瞒报虚报的,日报、周报每发现一处次扣2分,月报按该项计划未完成双倍扣分,扣完为止。③每月度内每周均按时上报周报,需协调的重大事项及时汇报、上报,且上报及时准确的,加1-2分;每月度各项计划均分解落实至相关责任人,且跟踪落实情况管理完善,具有相关汇报讲评管理体系的,可加1-2分。2.计划完成情况(80分)计划考核评分标准:序号计划完成情况加减分值重点计划综合计划1超前完成(提前15天(含)以上)+5+02提前完成(提前5天(含)—15天)+3+03正常完成(滞后5天(含)—提前5天)0+04滞后完成(滞后5天以上)-3-15未完成(滞后30天以上)-5-2①对一个年度内有连续性工作计划的部门,如该年度内的最终计划节点按时或提前、超前完成,则之前未完成的月度计划不再扣分。②因上游部门工作滞后或未完成影响下游部门工作的综合计划,下游部门未申请计划调整并抢进度确保节点任务完成的,奖励下游计划执行部门一项2分;下游部门未保节点,但按原计划周期完成本部门工作的,不加分扣分。③加分项:对月度项目工程计划工作之外,公司临时交办的“急难险重”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部门,可由公司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给予一定的分值奖励(每项工作奖励分值不大于5分)。④特殊原因导致计划未完成,计划执行部门可进行免罚申请报公司酌情处理。审批流程同该计划的调整流程。计划考核得分=计划编报得分+计划完成情况得分+加分分值(二)年度计划考核评分细则年度计划考核得分=每月月度计划考核得分*30%+年度重点工作节点计划考核得分*70%年度重点工作节点计划考核内容包含计划编报和计划完成情况两部分(考核基础分值详见下表)。考核时依据考核内容的完成情况在基础分值上加减分后形成计划考核得分,其中计划完成情况加减分的最大幅度为基本分的20%。序号考核内容考核分值1计划编报202计划完成情况80合计1001、计划编报(20分)每年12月根据公司相关要求,按时完成部门重点任务及节点计划的编制及上报。(1)编报时间考核(10分):未按时报送扣10分;(2)编报质量考核(10分):未按规定流程经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审批或计划时间明显不合理,每发现一项扣1分;按规定须在计划中体现的节点,每漏报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计划完成情况中对未完成计划无原因分析或原因不符合事实的,每发现一项扣2分;对完成情况瞒报虚报的按该项计划未完成双倍扣分,扣完为止。2、重点工作节点计划完成情况(80分)根据公司年初下发的经营大纲、重点工作节点计划、责任令等计划逐项检查。根据完成时间结点的序时进度或完成工作量的比例关系评定得分。(三)计划考核得分与绩效考核对应关系1、月度计划考核结论及奖惩见《计划考核实施细则》。2、年度计划考核得分换算成年度绩效考核中年度计划任务评分,具体公式为:年度计划分任务评分=年度计划考核得分*0.6,考核结论及奖惩见《计划考核实施细则》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项目计划管理体系2.计划调整表3.工程日报、周报模板4.月计划完成情况及后四月计划上报模板附件1:项目工程计划管理体系一级计划二级计划三级计划年度经营计划责任令计划专项计划年度项目节点计划综合部人员计划市场部图纸计划商务部合同分包计划项目部施计划日、周报月度项目工程计划9附件2:年月项目工程计划调整表申请部门:申请时间:年月日序号调整计划项目重要程度调整原因改进措施完成时间对年季计划有无影响备注申请部门计划员申请部门领导工程部工程部长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备注1.月度计划调整表必须在当月5日前报工程部。2.综合计划调整手续应在当月15日前完成。3.重点计划节点由工程部长批准后报计划主管领导审批,公司专题办公会审定。综合计划节点由工程部长审批后报计划主管领导审定。10附件3:工程周报(日报)部门:年第期月日至月日序号月项目开发计划本周计划完成情况下周工作安排质量安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需要协调事项12345678审核:填表:注:1.已完成的月计划在本周计划完成及下周工作安排中填写已完成,20日后的下月计划需及时更新。2.项目部需填写本周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11附件4:月计划完成情况及后四月计划上报模板(以2-6月份计划用表为例)部门(项目)月份工作作业计划完成情况序号2月份计划内容责任人实际完成情况(必须注明具体完成时间)未完成原因分析备注12345678910审核:填表:12部门(项目)3-6月份工作作业计划序号计划内容责任人3月4月5月6月备注一工作计划二需要配合事宜审核:填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