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供货者资格审核的规定医疗器械供货者资格审核管理制度(一)公司在采购前,必须审核供货者的合法资格,所购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包括:1.营业执照;2.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的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3.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二)加盖供货者公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三)加盖供货者公章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必须载明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四)必要时,要派员对供货者进行现场核查,对供货者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评价;(五)如发现供货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时,要及时终止与供货方的经营业务,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