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取得积极进展。与2014年相比,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3.1%、氨氮排放量下降3.6%、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5.8%、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0.9%。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顺利完成。全国废水排放总量735.3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99.5亿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535.2亿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223.5万吨,其中,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93.5万吨、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068.6万吨、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846.9万吨。废水中氨氮排放量229.9万吨。其中,工业源氨氮排放量为21.7万吨、农业源氨氮排放量为72.6万吨、城镇生活氨氮排放量为134.1万吨。全国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1859.1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556.7万吨、城镇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96.9万吨。全国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1851.9万吨。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180.9万吨、城镇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为65.1万吨、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为585.9万吨。全国废气中烟(粉)尘排放量1538.0万吨。其中,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为1232.6万吨、城镇生活烟尘排放量为249.7万吨、机动车烟(粉)尘排放量为55.5万吨。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2.7亿吨,综合利用量19.9亿吨,贮存量5.8亿吨,处置量7.3亿吨,倾倒丢弃量55.8万吨,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60.3%。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3976.1万吨,综合利用量2049.7万吨,贮存量810.3万吨,处置量1174.0万吨,全国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率为79.9%。调查统计城镇污水处理厂6910座,设计处理能力达到1.9亿吨/日,全年共处理污水532.3亿吨;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置)厂(场)866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场)246座,处置危险/医疗废物509.8万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521.9万吨。11.统计调查企业基本情况1.1工业企业调查基本情况2015年,全国重点调查了161598家工业企业,其中,有废水及废水污染物排放的企业96715家,有废气及废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117201家,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企业106613家,有工业危险废物产生的企业27847家。对其他工业企业的污染排放量按比率进行估算。图1-1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数量地区分布情况020004000600080001000012000140001600018000广东浙江江苏辽宁河北江西山东四川安徽河南山西福建湖南湖北云南陕西内蒙古天津重庆广西贵州甘肃上海黑龙江新疆吉林北京宁夏青海海南西藏汇总工业企业数/家2图1-2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数量行业分布情况重点调查工业企业中,共有83227套废水治理设施,废水处理能力24728万吨/日,投入年运行费用685.3亿元。共处理444.6亿吨工业废水,去除化学需氧量1567.5万吨,氨氮91.1万吨,石油类21.8万吨,挥发酚5.9万吨,氰化物0.5万吨。图1-3各地区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数量重点调查工业企业中,在用的工业锅炉和窑炉数分别为11.4万台和9.5万台,共安装290886套废气治理设施(其中,脱硫设施29217套,脱硝设施6812套,除尘设施209914套),废气处理能力168.9亿米3/小时,投入年运行费用1866.0亿元。共去除二01000020000300004000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金属制品业纺织业电力热力生产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造纸和纸制品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精制茶业黑色金属冶炼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其他行业汇总工业企业数/家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70008000900010000广东浙江江苏山东河北四川江西福建河南湖南山西安徽湖北云南广西辽宁陕西重庆上海贵州内蒙古天津黑龙江新疆吉林甘肃北京宁夏海南青海西藏废水治理设施数/套3氧化硫4616.8万吨,氮氧化物670.5万吨,烟(粉)尘69920.1万吨。图1-4各地区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数量1.2农业源调查基本情况2015年,重点调查了13183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757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对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和其他养殖专业户按产排污强度等核算水污染物排放/流失量。图1-5各地区重点调查规模化养殖场和规模化养殖小区数量分布情况050001000015000200002500030000广东河北江苏山东浙江山西辽宁河南内蒙古四川安徽福建江西云南湖北湖南广西上海新疆重庆黑龙江贵州天津甘肃陕西吉林北京宁夏青海海南西藏废气治理设施数/套020004000600080001000012000140001600018000河南湖南山东广东河北湖北安徽四川辽宁江西江苏浙江福建广西山西重庆吉林黑龙江内蒙古陕西甘肃云南北京新疆天津贵州海南宁夏上海青海西藏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调查数/家养殖场养殖小区41.3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调查基本情况1.3.1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情况2015年,全国共调查统计691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比2014年增加879座;设计处理能力为18736万吨/日,比2014年新增1008万吨/日;年运行费用为477亿元,比2014年增加37亿元。全年共处理废水532.3亿吨,比2014年增加38.0亿吨,其中,处理生活污水470.6亿吨,占总处理水量的88.4%。共去除化学需氧量1262.4万吨,氨氮122.7万吨,油类6.9万吨,总氮138.5万吨,总磷15.2万吨。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产生量为3015.9万吨,污泥处置量为3015.8万吨。1.3.2生活垃圾处理厂(场)情况2015年,全国共调查统计了生活垃圾处理厂(场)2315座,比2014年增加38座;填埋设计容量达到370331万米3;堆肥设计处理能力达到1.46万吨/日;焚烧设计处理能力达到19.1万吨/日;年运行费用为159.8亿元。全年共处理生活垃圾2.48亿吨,其中采用填埋方式处置的生活垃圾1.78亿吨,采用堆肥方式处置0.04亿吨,采用焚烧方式处置0.66亿吨。图1-6各地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量010203040506070广东江苏山东河南浙江四川湖北河北湖南安徽上海辽宁北京福建广西陕西江西重庆云南黑龙江山西吉林贵州天津内蒙古新疆甘肃海南宁夏青海西藏生活污水处理量/亿吨5图1-7各地区生活垃圾处理量1.3.3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场)情况2015年,全国共调查统计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置)厂(场)866座,比2014年增加7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场)246座,比2014年增加6座;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设计处置能力达到11.99万吨/日;年运行费用为94.2亿元,比2014年增加20.8亿元。全年共综合利用危险废物521.9万吨。全年共处置危险废物509.8万吨,其中工业危险废物414.4万吨,医疗废物70.5万吨。采用填埋方式处置90.3万吨,采用焚烧方式处置166.6万吨。图1-8各地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置)量0500100015002000250030003500广东浙江江苏山东河南云南四川湖北湖南福建北京安徽河北辽宁上海新疆山西陕西内蒙古重庆江西广西甘肃吉林黑龙江贵州海南天津青海宁夏西藏生活垃圾处理量/万吨020406080100广东浙江江苏新疆辽宁陕西上海山东福建湖北甘肃天津北京河南吉林安徽河北重庆四川广西湖南宁夏内蒙古云南山西黑龙江海南江西青海贵州西藏危险废物处置量/万吨72.废水2.1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2.1.1废水排放情况2015年,全国废水排放量735.3亿吨,比2014年增加2.7%。工业废水排放量199.5亿吨,比2014年减少2.8%;占废水排放总量的27.1%,比2014年减少1.6个百分点。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535.2亿吨,比2014年增加4.9%;占废水排放总量的72.8%,比2014年增加1.5个百分点。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不含城镇污水处理厂,下同)排放量0.6亿吨。表2-1全国废水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年份排放源排放量合计工业源农业源城镇生活源集中式2011废水/亿吨659.2230.9—427.90.4化学需氧量/万吨2499.9354.81186.1938.820.1氨氮/万吨260.428.182.7147.72.02012废水/亿吨684.8221.6—462.70.5化学需氧量/万吨2423.7338.51153.8912.818.7氨氮/万吨253.626.480.6144.61.92013废水/亿吨695.4209.8—485.10.5化学需氧量/万吨2352.7319.51125.8889.817.7氨氮/万吨245.724.677.9141.41.82014废水/亿吨716.2205.3—510.30.6化学需氧量/万吨2294.6311.31102.4864.416.5氨氮/万吨238.523.275.5138.11.72015废水/亿吨735.3199.5—535.20.68化学需氧量/万吨2223.5293.51068.6846.914.5氨氮/万吨229.921.772.6134.11.5变化率/%废水2.7−2.8—4.9—化学需氧量−3.1−5.7−3.1−2.0—氨氮−3.6−6.5−3.8−2.9—注:①自2011年起环境统计中增加农业源的污染排放统计,农业源包括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和畜禽养殖业排放的污染物;②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指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场)垃圾渗滤液/废水及其污染物的排放量;③变化率表示与2014年相比指标的变化情况;④表中“—”表示无此项指标或不宜计算,“…”表示由于数字太小,修约后小于保留的最小位数无法显示,下同;⑤文中所有变化率、占比及数据修约,均是根据原始统计数据进行计算及进位,与表中修约后的数据直接计算可能有所不同,特此说明,下同。2.1.2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2015年,全国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223.5万吨,比2014年减少3.1%。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93.5万吨,比2014年减少5.7%;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13.2%,比2014年减少0.4个百分点。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068.6万吨,比2014年减少3.1%。其中畜禽养殖业排放1015.5万吨,比2014年减少3.2%;水产养殖业排放53.0万吨,比2014年减少0.6%。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占排放总量的48.1%,与2014年基本持平。城镇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46.9万吨,比2014年减少2.0%;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38.1%,比2014年增加0.4个百分点。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4.5万吨,其中生活垃圾处理厂(场)14.4万吨,危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场)866吨。2.1.3氨氮排放情况2015年,全国废水中氨氮排放量229.9万吨,比2014年减少3.6%。工业废水氨氮排放量21.7万吨,比2014年减少6.5%;占氨氮排放总量的9.4%,比2014年减少0.3个百分点。农业源氨氮排放量72.6万吨,比2014年减少3.8%,其中种植业排放15.0万吨,比2014年减少1.3%;畜禽养殖业排放55.2万吨,比2014年减少4.8%;水产养殖业排放2.3万吨,与2014年持平;农业源氨氮排放量占排放总量的31.6%,与2014年基本持平。城镇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134.1万吨,比2014年减少2.9%;占氨氮排放总量的58.3%,比2014年增加0.4个百分点。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即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医疗)废物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