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论唐传奇中反映的唐代婚恋门阀观念【摘要】:唐传奇中关于婚恋题材的作品,集中反映了唐代的婚恋门阀观念。婚恋门阀观念造成了唐代社会众多的婚恋悲剧,而这种复杂的婚恋心态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受到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制度的影响。【关键词】:唐传奇婚恋门阀观念形成唐朝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世人的文化生活也丰富起来,唐代社会文化变得多姿多彩。唐传奇以其数量多、成就高的描写婚姻爱情题材的作品成为研究唐代婚恋观念弥足珍贵的文学佳品。其中《莺莺传》、《霍小玉传》、《李娃传》等是唐传奇中极具代表性意义的婚恋作品,文中人物的命运以及故事的结局,与当时社会时代的文化背景交相呼应,反映出了唐代婚恋中的门阀观念。本文将主要通过这三部作品来加以分析。一、唐传奇婚恋作品中反映的门阀观念在我国的文学史上,通常称唐人短篇文言小说为“传奇”。胡应麟说:“变异之谈,盛于六朝,然多是传录舛讹,未必尽幻设语,至唐人乃作意好奇,假小说以寄笔端”。[1]P486这其中所说的“作意”和“幻设”,就是说唐传奇是有意识的创造。唐传奇中的文字记叙委婉,辞藻华丽,内容生动曲折。[2]P44虽说是有意识的创造,但也是极具纪实性的,它直接反应了唐代封建制度下门阀观念对男女自由婚恋的极度摧残的社会现实。《莺莺传》是元稹的代表作品,作品讲述了唐代贞元年间一个爱情悲剧故事。文中主要讲述了莺莺与张生两个年轻人由于青春的骚动充满了对情爱的渴望,同床共枕后莺莺却惨遭张生抛弃的故事,这是一部封建世俗下“始乱终弃”的爱情悲剧。学者陈寅恪在分析唐代婚恋悲剧小说产生的社会根源时这样认为:“莺莺所出并非高门,实无可疑也”。[3]P111“惟其非名家之女,舍之而别娶,乃可见谅于时人”。[3]P112起初,张生只是一个年年科考的寒门士子,莺莺则是“崔氏之家,财产甚厚,多奴仆”[4]P127的富家出身,显然,张生与崔莺莺的相恋算不上门当户对。后来张生再度赴长安科考,大部分原因应该是为求功名。所谓的“功名”,也就是希望博得个好门第罢了。学者陈寅恪认为莺莺非高门出身,那么也就是说与崔莺莺联姻,无法获得门第的攀2附,因此即使莺莺家财万贯,也无法满足张生对仕途门第的追求。最可悲的是张生弃莺莺而别娶的行为,在当时却未受到世人的谴责。可见,当时世人普遍对门第婚姻持认可的态度。《霍小玉传》是一部描写妓女凄楚动人的爱情悲剧的传奇,这部作品深刻地揭露了唐代门第的等级观念对爱情的扼杀。作品讲述了李益与妓女霍小玉相恋,同居多日;但当李益得官后,却抛弃小玉迎娶望族卢氏;霍小玉思念成疾,后得知李益负约,含恨而终的故事。作品中描写霍小玉的第一次不幸,是她被霍王兄弟们遗弃。“诸弟兄以其出自贱庶,不甚收录”。[4]P62被遗弃的原因就是她乃婢庶之出,身份低微,所以难逃被遗弃的厄运。霍小玉被她深爱的人抛弃,这是她的的第二次不幸。李益抛弃小玉的主要原因是冲破不了他母亲为他安排的与卢氏女的婚姻,而与卢氏女的婚姻是建立在门阀制度基础上的。“卢亦甲族也,嫁女於他门,聘财必以百万为约,不满此数,义在不行”。[4]P64李益为了能娶到她,不顾各种艰难险阻。霍小玉虽然是爱的痴狂,但她只是一名十分卑微的妓女而已,怎能比得上高门士族卢氏,李益的忘情负义还不就是因为他对高门声望与势力的馋涎。霍小玉说“妾本倡家,自知非匹”[4]P63,她在彼此相爱时说出这等哀怨的话,其实也正说明她内心是清楚自己与李益在地位上的悬殊。在整部作品弥漫的悲剧气氛中,真实的反映了严酷的门阀制度对一个柔弱女子的压迫,门阀制度扼杀人间真情的面目已经赤裸裸地展现在我们面前。《李娃传》的大团圆结局看似是打破了士庶之间的界线,但实际上这种结局是对门阀制度的有力地抨击和讽刺。下面就是我通过李娃对郑生前后态度的对比,荥阳公对儿子前后态度的对比和李娃、荥阳公两人的态度对比来展现文章对门阀制度的讽刺。李娃对郑生前后态度的对比。因为郑生囊中钱财尽空,姥姥便对其不热情,李娃也听从鸨母的意思以找寻竹林神者求得孕嗣为由,设计把郑生赶走。后来当李娃再次见到已沦为乞丐的郑生时,她怀着自责的心情,精心照顾他,督促他读书上进,于是“遂一上登甲科,声振礼闱”。[4]P109但她深知严酷的门阀制度是不允许她与郑生通婚的,便对郑生说:“君当结媛鼎族,以奉蒸尝”,[4]P109这里的鼎族就指的是高门士族。李娃自知身为妓女,身份低贱,跟郑生不相般配才忍痛舍弃爱人,这表现出她在严酷的门阀制度面前的屈服。荥阳公对儿子前后态度的对比。当郑生被鸨母等人设计离开后,日子过得悲惨凄凉。荥阳公在得知儿子并没有被强盗所害,正以唱挽歌维持生计时,却没有感到高兴,而是觉得儿子的做法有失声誉,便责怪说“志行若此,污辱吾门!何施面目,复相见也?”还“去其衣服。以马鞭鞭之数百。”[4]P107毫无怜惜之情。这里揭示了由门阀观念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冷酷无情。而荥阳公知道儿子考中进士,获取官职后,与之前的态度简直判若两人。他抚背痛哭着说:吾与尔父子如初。”[4]P109这其实是以郑生就任官职为前提的,完全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这个人3物的塑造是对门阀观念的绝妙讽刺。李娃和荥阳公的态度对比。李娃并没有嫌弃沦为流浪汉的郑生,而是精心呵护照顾他,这时的李娃是由于出自内心的善良来帮助他;而荥阳公却不顾及父子之情,毫无怜惜之情。而当郑生被授予官职,重新恢复社会地位的时候,李娃怕自己影响到郑生的仕途,便主动提出分手;荥阳公却是主动找到郑生,与其恢复父子关系,与之前的态度简直判若两人。其实在唐代,婚恋门阀观念盛行的社会情况下,李娃这样的妓女是不可能与出身于高门的郑生在一起的,但是《李娃传》中这样的一个大团圆结局,无非是想展示一种当时社会的美好婚姻理想罢了。从崔莺莺的惨遭遗弃、霍小玉痴狂的虚无等待以及李娃劝君结缘高门,我们可以看出严酷的婚恋门阀观念对唐代妇女的压迫之深。二、唐代的婚恋门阀观念㈠、门阀观念的形成所谓门阀观念,就是指衡量家世与社会地位时看重门第的观念,这种观念源自于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制度的影响。门阀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从东汉到隋唐最为显著的选拔官员的制度,其实际影响是造成了朝廷中重要的官职被少数氏族所垄断,个人的出身背景远大于其本身才能对于仕途的影响。直到唐代,门阀制度才逐渐被以个人水平为依据的科举制所取代。在这里将对门阀制度的发展做一个简介。东汉末期是门阀制度的萌芽时期,这一时期最明显的标志就是作为门阀制度阶级基础的门阀士族的形成。门阀士族是从东汉末期开始形成的,仲长统说:“天下士有三俗,选士而论族姓、阀阅,一俗”。[5]P819这是汉代作品中第一次将选士与“族姓”联系在一起的材料,其中“族姓”就指的是世家大族,他把选士论族姓视为一种庸俗行为,可见这还远没有形成经国家认可的制度,但作为门阀制度阶级基础的门阀士族已经形成,这顶多只能算是这种制度的萌芽。门阀制度的初步形成是在曹魏、西晋时期。创行于曹魏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对门阀制度的形成影响巨大。“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其选官的方式是由司徒在中央选取任职的高品门阀,担任本州郡的中正官,中正官的任务就是负责调查士人的家世与德才,并呈报给中央,这将作为吏部选用官吏的依据。段豹就对晋武帝说:“今台阁选举,徒塞耳目,九品访人,唯问中正。故据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则当涂之昆弟也”。[6]P788这说明九品中正制实行以后,家世资历成了门阀士族定品做官的最重要依据,因而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6]P741的情况。因为中正官是朝廷中任高官的门阀,把他们派到州4郡去评定人才,那他们自然会倾向于选择门阀士族,使得庶族遭排挤,这将有利于门阀士族世代做官掌权,九品中正制就把官吏的人选固定在了门阀圈子之内,所以在九品中正制的促进下门阀政治形成了。在东晋南北朝前期,门阀制度才正式确立。在这个时期,门阀制度对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具有重大的影响。比如说在官员的评定上,出身于高门的太原王氏,“年三十,尚未知名,人或谓之痴,司徒王导以门地辟为中兵属”。[6]P1172这说的是出身于高门的王述,其祖父为西晋时期的关内侯王湛,其父王承亦曾担任过晋朝的东海太守等官职。纵使其三十岁无功名,人们亦认为他愚钝,但是东晋初年的开国大臣王导,却以他出身高门便将他选为中兵属。可见,这个时期是门品决定官品。而在社会风气上,士庶界限森严,二者之间不得通婚。如若通婚,将会被视为门阀之玷。南齐的士族王源嫁女于富阳富家满氏,就遭到御史中丞沈约的弹劾,沈约认为王源与之联姻,乃“唯利是求,玷污流辈”[7]P1815之举,便请求免去王源“所居官,禁锢终身”。[7]P1816这可看出婚亲的好坏不只是影响到门阀的声誉,还影响到仕途的升迁。南北朝后期是门阀制度的转型期。在这一时期,由于世袭的高门子弟越来越多,良莠不齐。朝廷为了选拔更为优秀的人才,便在选取官员时重新开始注重才能,从而寒人或庶人在各级政权中的官品比重进一步增加。“旧国子学生,限以贵贱,帝欲招来后进,五馆生皆引寒门俊才,不限人数”。[8]P724就是说梁武帝为设置五经博士各一人,便开馆招生,并要求五馆生都引荐“寒门俊才”,主要指招纳寒微士人子弟。长期下来,在官吏的选取上士庶界限难以坚持,中间存在的清浊之分也逐渐消失。门阀制度作为魏晋南北朝时期选拔官员的政治使命就此终结,但作为长期渗透社会各方面的门阀意识对后来隋唐时期的社会婚恋观念仍具有十分巨大的影响。㈡、唐代的婚恋门阀观念旧士族在南北朝时期除了失去政治特权以外,到了唐代初期经济特权也已消失,但是在婚恋观念当中却仍旧保存有浓厚的门阀意识。刘餗说:“高宗朝,以太原王、范阳卢、荥阳郑、清河博陵二崔、陇西赵郡二李等为七姓,恃其望族,耻于他姓为婚”。[9]P33这可看出唐代高门中,最贵莫属“五姓七家”,陇西李氏、赵郡李氏、博陵崔氏、清河崔氏、荥阳郑氏、范阳卢氏、太原王氏。这些高门为了维持自己的声望地位,只同自己身份匹配的家族联姻,以与他姓联姻为耻,比如崔氏与郑、卢的累世联姻。我们可以从唐传奇的创作中来窥探“五姓七家“婚姻现象在唐朝的盛行,这主要从唐传奇中人物的姓氏与身份来看。1.从人物姓氏来看。我就以部分唐传奇作为参考,简单统计一下唐传奇中男女人物的姓氏情况。小说名称小说中人物姓氏5《游仙窟》崔十娘,嫂为太原王氏女,嫁弘农杨氏《枕中记》卢生,梦中娶清河崔氏女《任氏传》郑六、韦崟《离魂记》太原王宙《柳氏传》柳氏、李生《李章武传》清河崔信、李章武、王氏子妇《柳毅传》柳毅、龙女托名范阳卢氏女《霍小玉传》陇西李益、小玉乃霍王之女,后易姓郑氏、卢氏女《莺莺传》崔莺莺《李娃传》荥阳郑生从这些统计可以看出,就小说所塑造的人物而言,作者往往以“五姓七家“中的姓氏来作为人物的姓氏。例如:太原王庙、清河崔信、陇西李益、范阳卢氏女、荥阳郑生等。可见,小说作者在创作时十分注重通过男女主人公的姓氏来展现门第出身的重要性。2.从人物身份来看作者在作品开头介绍男女主人公身份时,只要是出身于高门大姓,总是将其门第放在显眼的位置上。例如:《李娃传》:“(荥阳公)时望甚崇,家徒甚殷。”《霍小玉传》:“(李益)门族清华”等。这些可以看出作者将男女主人公的门第看得相当重要,在作品开头直接点出男女主人公的郡望、来历,以表明其身份之高贵。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作者在唐传奇的内容创作中也特别注意对“五姓七家”门阀联姻的表现。这种士族间的累世联姻长久下来就造就了一种“自我意识”特别强烈的“身份团体”,这个团体有他们独特的婚恋方式,与不同阶级的人们保持着严格的界限。因为士族间的联姻必然会使得士族势力的凝聚与壮大,对统治者的统治是不利的,所以唐初统治者采取了措施来遏制这种势力的蔓延。比如唐太宗下令“王妃、主婿皆取勋臣家,不议山东之族”。[10]P4202而唐高宗颁布“七姓十家,不得自为昏”[11]P3842的禁婚令,这些法令的颁布都反映了出了当时门阀制度在婚姻关系上的影响。但统治者采取措施后却未得到预期的效果,原因是在唐代初期,尽管士庶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但士族与官僚们却仍然渴望与门阀士族联姻。他们为了维护自身的名门望族地位,就必须寻求另一同等地位的士族来加以巩固,通婚自然就成为了解决这种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