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作业施工标志设置规范第三册二级及以下公路部分(送审稿)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2011年2月 前言为促进我省公路养护事业的发展,推进养护安全作业的规范化、人性化,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主持编制了本规范。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等单位依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山东省公路养护的实际情况,充分听取了养护作业单位提出的宝贵意见,依据JTGH30-2004《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山东省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细则》,对公路养护作业施工标志设置进行了细化,联合编制完成了本规范。根据道路等级对《公路养护作业施工标志设置规范》分别编写成册,共分成三册,第一册是高速公路部分,第二册是一级公路部分,第三册是二级及以下公路部分。本规范编写单位: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由于本规范的编写时间较短且编写人员水平有限,疏漏难免,恳请各位读者和专家指正。编者2011年2月 目录1.总则2.临时作业2.1.路面灌缝2.2.路肩维修2.3.伸缩缝清理2.4.标线施划2.5.护栏更换2.6.护栏粉刷2.7.绿化补植2.8.行道树修剪2.9.除雪除冰3.固定作业3.1.路面工程3.1.1.路面小修(含坑槽修补、网裂、沉陷、拥包等)3.1.2.路面大中修(车辙修补、路面罩面、路面大修)3.2.路基工程3.2.1.路肩维修(含柱式轮廓标等)3.2.2.边坡整修(边沟疏通、边坡绿化等)3.2.3.路基维修(路基加固、排水设施维修等)3.3.桥梁工程3.3.1.桥梁小修3.3.2.桥梁大中修(伸缩缝维修、桥面铺装、桥梁抢修)3.4.隧道工程3.4.1.路面维修3.4.2.照明维修3.4.3.隧道清洗3.5.附属工程3.5.1.标志维修 3.5.2.护栏维修(含示警桩、里程碑、百米桩、轮廓标)3.6.弯道上养护维修作业3.7.平面交叉口附录一图例附录二施工标志版面图附录三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图附录四锥形交通路标布置大样图 1总则1.1为规范山东省公路养护作业施工标志内容及摆放方式,特制定本规范。1.2本规范适用于二级及以下公路的养护维修作业。1.3养护维修工程的施工标志设置应符合本规范,其他未尽事宜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1.4养护作业给出行者会带来不便,可在养护作业区适当位置设置温馨提示标志。1.5养护作业中的交通指挥人员(举旗人员)应穿着反光背心,按图示站立于中央分隔带护栏内侧或路侧护栏外侧;当上述位置无法站立时,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可移至紧急停车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