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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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实施预案目的1.检验整个安全组织指挥系统的运作状态:2.检验义务消防队及部门管理人员对突发消防事故的处理能力;3.使全体员工了解如何逃生、逃生路线以及安全集合地;4.检验义务消防队是否能及时扑灭初期火灾及全体员工了解如何使用消防器材。二、预案实施要求1.会报警:能准确明了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灾类型、有无受困人员、行驶路线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2.会处理:着火部门负责人应迅速组织人员扑灭初起火灾,同时安排组织疏散其他人员并向安委会报告;3.会疏散:其他部门管理人员应迅速组织疏散所属人员:逃生三个方法:1.从楼梯的安全出口下安全集合地;2.从楼梯安全出口上楼面天台;3.从窗口攀跳(紧急且安全情况下使用)逃生出口选择之原则:最快、最方便、最安全。本次预演要求从楼梯的安全出口下安全集合地。三、火灾报警接警程序1.报警:最先发现火情的个人或部门直接报告部门负责人、保安队、人事行政安全办、事业部副总。报警时必须说明火灾发生地点、火灾类型、有无受困人员、联系电话及姓名等。保安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警后,首先查问是否向“119”报警同时立即报告人事行政部安全办、事业部副总,及时启动公司事故应急预案。2.接警:发生火灾部门在报警的同时,应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或调用员工自救灭火;接到报警后,公司所有承担应急任务的安全负责人、公司领导、部门主管、保安队、义务消防员立即按各自任务执行应急任务,其他义务消防队员赶到事发现场做好应急支援准备;公司现场指挥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调用公司内任何部门的人员和消防器材参与灭火;事故发生时,发现人立即向主管汇报,同时依演练方案进行救援处理,主管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处理,并根据事故的类别向主管门负责人汇报。部门负责人接报告后,依据事故类别迅速组织有关专业技术及维修人员马上进行处理(具体得理方法依公司“火灾应变作业规范”执行),并及时报告厂办安全主任或主管厂长,事故一时无法控制不断扩大时,依事故预案规定执行救援和处理。A、发现人立即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在组织处理抢救同时,指定报告员立即向厂办安全主任或主管厂长报告。B、厂各级有关领导,各职能部门主管及专业人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由厂领导组成事故处理指挥小组,依演练展开救援,所有人员听从总指挥调派。4、社会应急(发生火灾、爆炸事故)(1)发现人立即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在组织处理抢救同时,指定报告员立即向厂办安全主任或主管厂长报告,并在火灾、爆炸事故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如确认灾情难以控制时,立即按响危险所在部门的的警铃,如有人员伤亡,立即组织抢救。(2)厂各级有关领导,各职能部门主管及专业人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由厂领导组成事故处理指挥小组,依演练展开救援,所有人员听从总指挥员的安排。:一旦发生事故,立即由就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指挥部分为四个行动组:救援组、协助组、后勤组、电工组。灭火对策:A:扑救初期火灾,在火灾尚未扩大到不可控制之前,应使用适当移动式灭火器来控制火灾,迅速关闭火灾部位的上下游阀门,切断进入火灾事故地点的一切物料,然后立即启用现有各种消防设备、器材扑灭初期火灾和控制火源;B:对周围设备采取保护措施,为防止火灾危及相邻设施,必须及时采取冷却保护措施,度迅速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物资,有的火灾可能造成易燃液体外流,这时可用沙袋或其它材料筑堤拦截流淌的液体或挖沟导流,将物料导向安全地点,必要时手毛毯、海草棉堵住下水井口等处,防止火焰蔓延;C:应急处理过程并非是按部就班地按以上顺序进行,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同时进行;紧急安全疏散1、紧急疏散信号,工厂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时(特指在工厂应急疏散警铃鸣响时),工厂所有员工及来访人员,必须遵循公司“应急疏散计划”行动。2、对应急准备小组成员的要求。警报发出后,小组成员应立即到达指定负责的区域,在保证没有任何无关人员滞留后再行离开。发现受伤人员时,在确认环境安全的情况下,必须首先进行伤员救助,同时有权要求附近任何员工协助。在不能确认环境安全或环境明显对救助者存在伤害时,应首先做好个体防护后有进行救助工作。3、对员工的要求。警报发出后,全体员工应无条件关闭正在操作的电气设备,同时按照“警急疏散示意图”离开工厂到指定地点集合。在发现有同事或来访都受伤时,应首先判断环境的安全性再进行救助。全体员工尽快离开状况点后,应迅速在事先指定地点集合,同时出各部门经理或授权人员统计应到人数及来访人数并及时向集中区统计人员报告,以便及时了解是否存在员工或来访者滞留公司中。全体人员在指定集中地点停留,直到警报解除。4、对司机及警卫的要求:警报发出后,本厂司机、外来车辆司机、来访人员车辆司机必须立即将各自车辆驶离停车场,以免阻碍外部组织救助车辆的通行。工厂警卫应及时将厂区大门开至最大,同时指挥厂内人员及车辆单向离开,并禁止再次进入,指挥外部组织救助车辆有序进入厂区及设立警戒区域,夜晚打开安全逃生指示灯。5、集中地点安排:工厂出口外50米,为发生紧急情况后人员集中区。6、紧急疏散时应注意:A:如事故物质有毒时,需要佩戴个体防护用品或采手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有相应的监护措施;B:应向上风方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C:不要在低洼处滞留;D:注意:为使疏散工作顺利进行,每个车间应至少有两个畅通无阻的紧急出口,并有明显标志。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救援一般包括报警与接警、事故预案启动、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紧急疏散、现场急救、险情控制、事故调查、生产恢复等几个方面。应急救援程序与原则、报警与通讯联络方式一、现场救援1、发生事故后,最早发现者立即向生产部经理报警,生产部经理根据事故级别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成员。2、总经理为现场指挥,接到报警后,迅速通知厂区工作人员实施救援,查明事故原因,下达救援预案处置的指令。发发生燃爆苗头,立即撤除现场无关人员。3、指挥部接到报警后,立即发布命令,启动实施救援行动。各组人员在20分钟内赶到现场,联络组视事故严重情况,报告相关部门。4、救援人员在现场指挥的指挥下,积极实施救援行动。凡能通过切断事故源或其它自救处理措施,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果自己不能控制的,应向指挥部报告并提出抢救的具体措施。如有伤员,在做好自救互救的基础上,尽快送往医院诊治。5、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组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如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并撤离现场物管人员。6、救援小组应会同事故发生在的有关人员严格保护事故现场,收集、保存证据,协助公安部门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开展后续的调查工作。7、如有必要应注意紧急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疏散路线和集合地点应使员工熟悉,以便撤离。8、在本单位抢救力量不足时,应申请消防中心,120急救中心等社会力量协助抢救。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1、事故抢救过程中收集的证据应妥善保存,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作妯标识,绘制现场平面图或做出书面记录,事故救援活动结束后,应将这些证据汇总,上缴到联络组,上报有关部门。2、联络组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责任人员进行了全面的调查。3、公司根据政府部门确认的事故性质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事故的责任人员分别做出处理。4、对在应急救援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有功人员,应进物质和精神奖励。5、对在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公司给予抚恤和救助,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6、联络组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写出对事故的调查报告,总结经验和教训,改进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调查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发至相关部门。六、应急救援队伍的任务和训练:1、事故灾害抢险组织机构。A:救援指挥和通讯保障: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B:应急救灾:依急救组织分配职责负责,配置消防员至少6人;C:人员疏散:管制组负责协助部门建立抢险救灾消费品保网络,发生事故灾害时负责人员疏散。维护厂内治安秩序,防止人为破坏,保障疏散线路畅通;D:恢复正常作业:由安全主任等主管指挥负责。2、应急救援演习:A: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牵头,依靠各分组织之细部功能每年4次;B:每次演习均需保留剧本,并检讨缺失;C:对表现突出者予以奖励,针对不符合项需进行整改,如严重脱离演习事项时,由专业人员重新进行训练后再做演练。七、警戒与交通管制:事故发生后,应根据灾害辐射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建立警戒区域时应注意以下几项:1、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警戒;2、除消防、应急处理人员以及必须坚守岗位人员外,其它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3、重危区的边界使用红色警戒标志;4、中危区的边界使用橙色警戒标志;5、轻危区的边界使用黄色警戒标志;6、合理设置出入口,严格控制各区域进出人员、车辆和物质。八、事故报告制度:1、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向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行超过2小时。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事故发生单位概况;B: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C:事故的简要经过;D: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员)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E:已经采取的措施;F: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5、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6、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7、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行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8、特别重大事故出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9、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事故发生单位概况;B: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C: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D: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E: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F: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10、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事故起因调查:A:副总指挥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起因;B:在事故起因查明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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