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基地质量控制规范为保证基地所产产品能达到优质、安全和无污染的要求,为社会各界提供充足的绿色营养食品,特制定种植基地的质量控制规范。一、总则本规范适用于基地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合作社委派人员、专职人员、兼职人员和季节性零工。1、坚决按照“政府推进、规模发展、科学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原则,积极推进绿色胡萝卜生产基地建设。2、合作社生产基地建立健全严格的生产管理体系,每个基地有专门的基地负责人、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并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3、绿色食品产地必须树立标识牌,划分隔离带,并标明范围以及种植品种和技术负责人。4、基地所需的生产资料必须在农业投入品专供点采购,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使用。5、基地所有的管理措施,必须严格按照胡萝卜标准化生产操作技术规程和绿色食品使用手册进行,并在基地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的指导监控下实施。6、基地农户要认真填写“田间管理记录”。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各项档案管理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7、严格遵守农药和肥料使用准则,保持基地内部和周围环境的卫生清洁,保证不受污染。8、凡不按技术规程要求操作或私自超标使用农药、化肥的农户公司一律拒收其产品。二、基地管理制度1、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供种、统一技术、统一用药、统一质量、统一价格、统一收购”2、利用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3、设有固定的防盗设施,并有专人管理的农用物资存放场所,有季节性设立组织人员巡逻。4、设立植保员并有植保员专用工作室。5、配有专用的农药喷洒工具及其它农用器具。6、封闭式、制式化管理,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基地。7、对基地周边环境经常进行观察记载,防止污染源的产生,一旦发现即时报告处置。三、基地生产制度为保证基地所产产品能达到优质、安全和无污染的要求,为社会各界提供充足的绿色营养食品,特制定本制度。1、坚决按照“政府推进、规模发展、科学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原则,积极推进绿色蔬菜生产基地建设。2、合作社基地建立健全严格的生产管理体系,每个基地有专门的基地负责人、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并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3、绿色食品产地必须树立标识牌,划分隔离带,并标明范围以及种植品种和技术负责人。4、基地所需的生产资料必须在农业投入品专供点采购,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使用。5、基地所有的蔬菜田间管理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操作技术规程和绿色食品使用手册进行,并在基地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的指导监控下实施生产管理。6、基地农户要认真填写“田间管理记录”。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各项档案管理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7、严格遵守农药和肥料使用准则,保持基地内部和周围环境的卫生清洁,保证不受污染。8、凡不按技术规程要求操作或私自超标使用农药、化肥的。合作社一律拒收其种植产品。四、投入品供应及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绿色食品NY/T393—2000农药使用准则和NY/T394—2000肥料使用准则,基地办公室定期公布并明示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目录,以及使用数量。2、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专供点,在基地至少建立一个投入品专供点,为种植户提供质量符合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要求的胡萝卜优良品种,并提供化肥、农药配送服务。3、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开展病虫草害的统防统治,农技站在胡萝卜生长期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4、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基地农产品市场准入监督检查小组对基地生产中农药、化肥等投入品使用及投入品市场(农资市场)每年必须进行至少5次监督检查和抽查,保证基地使用符合国标及地方标准的农药、化肥等投入品。5、基地办公室、基地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要经常检查农户对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杜绝使用各种禁用农药和肥料。6、使用后的肥料和农药包装袋、瓶、箱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防止造成环境二次污染。五、溯源制度1、对各基地的不同品种进行编号,基地根据各个品种的批次进行编号,使用统一内容格式的标识。2、基地对生产的品种、数量、时间、批次等进行详细记录,在包装物上系挂统一的标识。3、收购产品时详细记录基地交售的产品标识内容。4、在生产加工各个环节的质量记录时,要体现产品标识相关内容。5、产品出售时要记录该批产品的原料来自哪个基地的哪个批次,以便进行质量溯源。和硕县苏哈特乡永芳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